广东省会计工作
2024年,广东省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构建“一高地一体系一机制一平台”的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格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高水平会计人才建设为载体,协同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人才高地
(一)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部省校协同发力,推动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班)正式落地,完成首批30名学员的选拔和第一年集训工作。开展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第三、四次集中培训以及毕业论文答辩,启动第五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50人入选。参加2024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6人入选。推动和指导广州市启动全省首个地市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优化高端会计人才使用管理,组织高端会计人才参与《广东财会》编审工作,发挥省会计学会和省高端会计人才工作委员会的桥梁、引领作用,开展学术研讨、公益助教活动、课题研究等,凝聚高端会计人才专业力量,服务财会工作。
(二)强化会计考试考务管理。印发广东省考试工作指引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针对超强台风“摩羯”的影响,省及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加强与应急、三防等部门的研判和会商,及时对部分地市的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安排作出调整,确保考试人员安全。与人社、公安、工信、电力等部门及考试系统运维机构协同合作,防范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筑牢考试安全屏障。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集中评卷试点工作。
(三)推进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修订完成《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送审稿)》。加强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全流程监督,全面开展著作信息核查,确保评审公平公正。2024年全省有1181人通过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累计具有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约1.28万人。
二、以宣传贯彻新会计法为抓手,协同构建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体系
(一)宣传贯彻新修改会计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起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协同省直单位和地市财政部门开展分级分层次的专题培训,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举办广东财政大讲堂,进行新修改会计法专题培训,全省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参加培训3000余人。动员全省4万会计人员参与财政部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完善配套措施,将新修改会计法的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会计管理工作和财会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强化内控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强化培训指导,加强数据共享,设置异常数据系统自动提示,加大审核力度,推动内控报告质量持续提升。2024年全省33145家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完成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并针对发现问题开展整改工作。指导推动公立医院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成立工作小组,对44家公立医院开展内控报告线上审核,并选取其中6家公立医院进行实地核查。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指导推动公立医院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开展内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全省共征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典型案例205篇,通过专家评审确认45篇入库案例。
(三)实施水利基础设施会计核算。联合省水利厅赴广州、江门、湛江、茂名等地市开展水利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实施情况实地督导调研。印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水利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的通知》,对加快推进各地水利基础设施入账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印发入账工作指引、常见问题解答等,进一步降低基层单位实施操作难度。
(四)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完善“纵横联动、点面结合”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收集与情况报告机制,2024年度全省共收集57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报告,包括92个具体问题及3个典型案例,经梳理汇总形成22条具体问题及1个典型案例报送财政部。推进企业数据资源会计核算。联合省政务和数据局、广州数据交易所及有关高校、第三方机构,选取省内24家企业开展企业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典型案例研究工作,基本摸清企业数据资源入表工作的基础情况和面临的主要困难。调研成果在相关会议、论坛和培训等政策宣讲活动中进行交流,引导企业准确理解执行准则要求,规范会计处理,加强信息披露。
(五)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省财政厅组织录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培训课件,分享给地市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财学平台、腾讯会议等方式扩大培训范围。全省共有12.7万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培训约14.9万人。
三、以强化监管和服务为重点,协同构建行业监管服务机制
(一)开展行业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协同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社保局和省税务局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大数据匹配分析和定时网络巡查等手段,精准预警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省财政厅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及时掌握市县整治工作进度,针对整治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高频问题,及时做好研究及业务指导,提升整治效果。
(二)研究制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广东省代理记账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政策指引,从开展普法宣传、加强行业监督、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开展省级扶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调研,经省级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初稿。
(三)加强会计审计信息安全监管。与省委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建设的通知》,明确数据安全管理要求,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意识。省财政厅选择3家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调研,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建设存在问题。
(四)强化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监管。通过梳理内部审核风险点、建立业务办理台账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跨境临时执业许可、境内企业境外上市业务报备等工作流程,提升业务办理规范性。对2021—2023年境内企业境外上市业务报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配合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核查香港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业务报备情况。落实强监管要求,对未按规定及时变更跨境临时执业许可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约谈,责令其做好相关变更备案工作。
四、以标准和系统大应用为依托,协同构建会计数字化应用平台
(一)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全省21家试点单位完成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累计处理电子会计凭证约27万张。发挥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系统试点平台作用,实现差旅报销、会议费报销、培训费报销、公务接待报销、劳务费报销、出国(境)费报销和其他支出报销等七大类支出报销业务场景全覆盖,电子凭证接收、解析、核算、归档全流程线上化。该试点平台以点带面,覆盖107个会计主体。
(二)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做好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与省级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完善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先后向省直单位、各地市和会计人员发布3份工作通知和2份公告,明确业务处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制作具体操作指引,引导会计人员及时办理信息采集等相关业务。
(三)利用数字化平台提升行业管理效能。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审计报告报备赋码全覆盖工作,截至年底,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报备赋码率和法定业务审计报告报备赋码率两个100%,为源头治理虚假审计报告提供信息支持。利用监管平台助力行业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匹配核查和预警功能,实时发现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存续条件、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等问题。做好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异常数据清理工作,为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挖掘平台数据拓展监管思路。根据监管平台数据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注销台账,记录注销原因,跟踪注销后原有注册会计师流向,完善行业管理工作。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