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围绕“管制度、管行业、管队伍”基本职能,宣传贯彻会计法规制度,强化会计行业监管,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持续发挥会计工作在经济社会运行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坚持法治引领,夯实会计信息质量基础
(一)推进国家统一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宣传贯彻新会计法实施方案》,采取举办讲座、专题培训、开设专栏、组织征文、参与财政部网络答题等多种形式,做好新修改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会同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举办“完善会计法治体系 推动会计事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解读”专题讲座。选派专业师资,赴自治区部分本级单位及盟市财政部门宣讲新修改会计法。开展“立足会计谈发展”主题征文活动,并对获奖征文刊发宣传。开通新修改会计法解读有关网络课程,供广大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免费学习。
(二)完成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专题报告。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汇总自治区银保监局、国资委、注册会计师协会,区内大中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各盟市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和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学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的会计准则实务意见建议,完成自治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半年报及年度报告。
(三)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新纳入乌海市财政局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单位。截至6月底,试点单位均已完成财政部线上验证工作。包头市、乌海市财政局率先实现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平台成功对接,为全区全面推广电子凭证数据标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包头市财政局在全国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总结会议上介绍经验。
二、持续提质增效,推动会计中介机构有序发展
(一)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备案等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和监管事项办理流程,通过“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和网上办理等措施受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截至12月底,新设审批会计师事务所10家,变更备案92家,终止备案9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完成323家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审核,报备率首次达到100%。完成资产评估机构新备案14家,变更备案50家,注销备案6家。处理投诉举报1例,行政诉讼案件1例。
(二)组织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监管工作。开展全区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全区应备案机构2501家,实际备案机构2276家,备案率91%;共有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8796人,从业人数较2022年增长26.18%。开展全区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核实无证经营机构155家,处理处罚52家,其中,行政处罚4家,整改通知48家;核实虚假承诺机构547家,处理处罚45家,其中,行政处罚1家,整改通知44家。处理处罚结果录入“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三)完善代理记账行业自律机制框架。截至年底,全区备案省级代理记账协会1个、盟市级代理记账协会3个、旗县级代理记账协会3个,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行业协会一体建设,全区代理记账行业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双重管理模式逐步完善。
三、健全管理机制,提升会计监督工作成效
(一)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赴锡林郭勒、赤峰、乌海等地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督导及调研。组织完成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并对盟市编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首次集中开展全区内控报告审核工作,对2023年度全区参与编报的2038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报告按比例抽取审核。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在报送比例及数量、核查分析方面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二)推进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经营专项整治。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税务、会计行业专家对涉嫌无证经营的27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分类整改通知,对1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核查。通知疑似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的67名注册会计师开展自查并按时提交自查报告。
(三)首次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单位会员年检工作。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区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年检,责令22家未持续满足执业资格的机构限期整改,所属执业会员暂缓年检。
四、加强队伍建设,选拔培养高层次财会人才
(一)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职称评审工作。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全区考场能力建设。全区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人数分别为63018名、37424名、1663名、180名。组织会计系列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363人通过评审,其中高级327人、正高级36人。完成财政部交付的考试阅卷任务,在高级资格考试集中评阅和全国首次开展的中级资格考试集中互评试点工作中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二)推荐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全区2批共48名企事业单位财会人才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推荐6人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考试。全年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3人,其中企业类1人,行政事业类2人。
(三)建立完善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机制。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规划部署。继续开展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企业类,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类第二次、第三次集训。首次开展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及岗位能力培训,入选60人。开展岗位能力培训,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财务骨干共120人参加。
五、发挥学会作用,推进学会职能拓展
(一)举办全区企业高级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11月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全区企业高级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区65家企业财务人员及12个盟市会计管理负责人共108人参加。
(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制定印发《内蒙古会计学会课题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内蒙古会计学会2024年课题选题、申报、评审、公示、公告等工作,遴选重点课题1个、一般课题9个。首次承担中国会计学会定向课题。
(三)加强财会文化宣传。举办首届“草原杯”珠心算展示活动,共有325人参加展示,项目涵盖珠算、心算、听心算和闪电算等,推动非遗文化在会计教育、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