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会计工作
2024年,天津市会计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任务,立足“管制度、管行业、管队伍”主责主业,在推进会计制度实施、强化会计行业监管、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法治化”,推动会计信息质量提升
开展新修改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印发文件要求全市各单位抓实新修改会计法学习培训、宣传解读、配套制度、组织实施等工作。组建师资团队,开展多层级专题培训,累计培训3000余人次。广泛动员各级各类单位会计人员参加新修改会计法在线网络答题活动,累计参与答题15000余人次。夯实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基础。制定发布2024年度会计准则培训计划,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国企集团、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会计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累计培训7000余人次。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市政设施入账成果专项核查。加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指导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做好2023年企业年报工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并形成报告。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部署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组织审核内控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创新实施内控外部评价,设计四类149项评价指标,组织专家对6家单位实地开展评价。
二、聚焦“精细化”,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
细化中介机构管理服务。推动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行政管理服务“零见面”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引导代理记账机构用好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审计报告赋码解密日常监管,通过股东背景、报告数量、师均收入、收费均价、投诉举报等多维度指标,全面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和违规风险。开展会计行业专项整治。规范整治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21家有照无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清理注销106名涉嫌挂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核查61家存在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核查52家涉嫌无证经营及69家涉嫌虚假承诺的代理记账机构。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加强规范引导,推动营造诚信经营和崇法守信的市场生态。联合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45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整体检查覆盖率达40%。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14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21.49万元;对23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理。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8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业惩戒;对26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自律处理措施。全年对61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1家社会团体作出行政处罚,罚款0.3万元。
三、聚焦“专业化”,加快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会计考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考试保障工作调度会议,联合公安部门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严厉打击替考作弊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全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合格人数分别为12744人、2926人、656人。落实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政策,共586名考生获得财务管理科目免试资格。优化会计职称评审。规范职称申报服务,完善评审标准,加强审核把关,增补更新评审专家库,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全年有29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评审,340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评审。打造高端会计智库。搭建会计专业服务平台,发挥财会智库效应。推荐1人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选聘141名会计咨询专家。指导天津市会计学会组建轨道会计工作专业委员会。
四、聚焦“数字化”,推进会计管理转型升级
指导开展数据资源入表。指导会计咨询专家参与编写《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操作指引》,举办“数据驱动、智能运营”“数聚天开、数赋津彩”“推动数据资产核算和管理”等学术论坛,引导企业重视数据资源价值挖掘,助力企业做好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7家试点单位全部通过试点工作验收,累计验收各类凭证10.8万张。试点单位津南区财政局搭建预算执行、财务核算、档案管理、财会监督一体化数字平台系统,实现电子凭证会计数据创新应用,形成先进经验并对外宣传推广。有效运用信息平台系统。拓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等平台系统应用场景,通过信息化手段赋能会计行业管理,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天津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