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用户服务 > 过刊查询 > 过刊查询中国会计年鉴 > 中国会计年鉴2025年卷 > 中国会计年鉴2025年卷文章 > 正文时间:2026-02-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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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播电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4年,广播电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坚持“二三四”工作定位,锚定三大工作方向,扎实推进“规划财务高质量发展年”行动,为广电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加强广电视听产业园区(基地)规范管理。制定印发《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严格准入、强化支持、规范评估和清理退出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园区(基地)发展提质升级。狠抓依托部门资源和影响力违规牟利类问题整改。督促有关单位完成审计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进行“回头看”;组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所属各级企业单位全覆盖开展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组织做好广电文物普查、协调推进五八二台迁建。摸底调研形成《广电行业具有历史价值和意义、标志性资产资源清单目录》,供国家第四次文物普查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参考。协调北京市加大支持无线电台管理局五八二台迁建,助力支撑北京中轴线系统性保护工作。开展红色广电口述历史、延安新华广播电台旧址抢救性修缮保护利用等工作,促进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二、推进广...
广播电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4年,广播电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坚持“二三四”工作定位,锚定三大工作方向,扎实推进“规划财务高质量发展年”行动,为广电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加强广电视听产业园区(基地)规范管理。制定印发《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严格准入、强化支持、规范评估和清理退出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园区(基地)发展提质升级。狠抓依托部门资源和影响力违规牟利类问题整改。督促有关单位完成审计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进行“回头看”;组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所属各级企业单位全覆盖开展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组织做好广电文物普查、协调推进五八二台迁建。摸底调研形成《广电行业具有历史价值和意义、标志性资产资源清单目录》,供国家第四次文物普查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参考。协调北京市加大支持无线电台管理局五八二台迁建,助力支撑北京中轴线系统性保护工作。开展红色广电口述历史、延安新华广播电台旧址抢救性修缮保护利用等工作,促进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二、推进广电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抓好国家规划重点任务调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调度,持续推动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涉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工作任务。统筹落实国家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广电落实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的举措清单、年度要点、分工方案,一体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工作部署和行业8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争取超长期国债支持。组织指导9个省(市)谋划申报超高清频道设备更新项目并落实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推进“十五五”谋划。系统性研究谋划“十五五”发展目标、重大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推动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任务融入和服务国家大局。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制定。配合起草《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为广电视听企业争取延续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资金统筹和绩效管理
落实2024年部门预算资金,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履职尽责、推动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按照党政机关要习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坚持“保播音、保安全、保急需”资金支持原则,统筹资金确保安全播出等。加强预算调剂、执行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执行月报、预算推进会、重点单位约谈和重点项目督导等多种方式,指导推动各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合理合规开展预算规模内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调剂、非财政拨款调剂,优化资金配置。动态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全面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开展9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个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等工作,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升预算管理质量。
四、推动中央本级工程项目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加强指导项目单位继续细化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材料,为项目高质量实施夯实基础。协调落实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4个中央本级重点工程项目和14个中央本级中小型基建项目建设。督导推进项目建设和竣工收尾。建立重点工程推进每月调度机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加快推进相关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印发年度项目监管方案,狠抓项目建设进度。
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实施重点惠民工程强基层补短板。落实中央资金支持3省区25个边境县(团场)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21省区148个县实施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17个省区民族地区106万户有线高清交互电视机顶盒更新升级,支持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和传输覆盖。通过实施惠民工程,补齐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短板,增强基层人民群众满足感、获得感。破解历史遗留难题。积极争取支持,完成广电海外资产处置项目的资产处置工作;推动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相关基层台站资产入账,解决其近二十年来无资产账的遗留问题。推进总局养老保险清算收尾工作,解决有关单位养老金问题,完成养老保险清缴工作。
六、优化产业发展支持举措
调查研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举措。开展“以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课题研究,赴北京、湖北、广东等地广电视听企业和产业园区(基地)实地调研,形成《强化科技赋能:以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报告。支持推动视听产业园区(基地)做大做强。严格执行《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园区(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发掘培育。培育壮大广电行业特色展会。轮值主办第二十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主办2024黄河流域视听合作发展大会等。
七、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指标体系
完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修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收视大数据统计调查制度》,全面系统反映整体收视情况。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奖惩机制。召开全国统计工作会和组织培训。组织召开2024年全国广播电视统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广播电视统计重点任务,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举办2024年广播电视统计业务培训班,讲解新修改统计法、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评估细则等重点内容。做好数据发布和共享。发布2023年度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发布2024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广播电视服务业主要数据情况,提振行业发展信心。梳理报送行业统计涉及企业填报的指标信息,为减轻企业重复填报数据负担、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奠定基础。深化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简报》工作机制,做好统计数据“深加工”,发挥统计信息预警和监测作用。
八、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助力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发展。落实国资预算支持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定期督促国资预算资金的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化解各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局网协同、工作月报、工作简报等机制,推进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加强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清理整治。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所属5家企业开展“三重一大”专项检查,督促推动问题整改,规范企业管理。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督促推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直属单位所办低效或无效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国企财务管理和国资收益管理。组织开展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等工作,完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国企名录录入,组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所属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19家企业申报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九、构建内部审计机制
建立审计整改月报机制,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应用。建立月报和工作台账机制,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完善整改督办机制,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专题调度协调会、重点约谈、台账月报、协同纪检监督检查等多项机制推动落实整改。从严审核整改材料,督促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并在开展新审计项目时,对历史审计、巡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审计整改作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月提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调度审议。2024年共完成101个内审查出问题、3个国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任务,督促落实3项监管责任。聚焦重点工作和关键节点,开展专项审计。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内容建设扶持类项目的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规范资金管理,推动提高管理水平。抽取海南省开展中央补助地方广电专项资金专项审计,指出问题和提出管理建议,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审计监督同巡视监督、干部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按照人事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直属5个单位领导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内部巡视工作开展2个单位审计,实现巡审联动、同向发力。完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5个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管理15家社团年度财务报表、3家社团换届财务审计或经责审计报告审核。配合审计署组织实施专项审计和2024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修订印发《中国广播电视香港记者站 澳门记者站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划财务司关于进一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加强预算规范化管理。推动建设标准制定发布。制定印发国家强制性标准《广播电视制播工程项目规范》《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工程项目规范》,组织修订《厅堂扩声系统设计标准》《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建设标准》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完成财政部和国管局资产年报、决算、绩效评价、房屋土地核查报告等工作,审批完成资产报废、无偿划转、转让、出租等资产处置事项。提升政府采购实施效率。批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约10.75亿元;审核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约4.79亿元;10余项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获得财政部批复,受理报备21个批次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加强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全年采购170余万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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