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财务会计工作
2024年,农业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坚持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集中资金办大事保重点,突出抓好重大政策创设、重大项目谋划、项目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支撑保障能力,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粮食生产迈上新台阶,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一、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的大背景下,协调落实中央财政支农资金6829亿元。配合财政部安排资金2138亿元,继续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推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660亿元,支持乡村基础设施、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项目。争取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4075亿元,占比15%。金融支农多点发力,推动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主体纳入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对象,新发放涉农贷款115亿元;“兴农撮合”活动新增授信近800亿元,融资项目库对接服务机制帮助3.8万个重点项目获得贷款授信3882亿元,信贷直通车新增授信3939亿元。
二、统筹创设农业农村重大政策项目
启动实施一批重大政策项目,为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奠定基础。农业补贴制度改革迈出历史性一步。增量政策精准有效。聚焦现代农业发展亟需,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设施农业更新。启动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存量政策叠加发力。以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为重点,统筹相关项目资金178亿元,从主体、品种、服务、技术等方面综合加力支持。统筹布局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生物育种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任务,协同支持新品种创制、重要基因挖掘、耕地质量提升、智能农机装备研发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推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在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三、推进涉农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
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管理,确保资金监管有力有效。联合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等9项制度,加快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链条监管制度体系。加强财会监督。聚焦保障“三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等方面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真改实改、不走过场。对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检查,开展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现场审计,探索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深化绩效管理。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完成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推动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财务支撑保障能力
发挥好计划财务工作保履职、保运转、防风险、服务全局的基本功能。强化重大任务预算保障。突出预算安排的政治性、政策性,聚焦国之大者,集中资金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加快建设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国家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促进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国家队”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财务综合考核评比管理办法》,对农业农村部直属各单位部门预决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管理、内部控制报告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及国库动态监控等工作进行考评,通报考评结果,促进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综合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和工作水平。开展新修改会计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会计法征文和经验交流,参与“新时代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主题短视频大赛活动,推进新修改会计法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推动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划转、接收等工作。
五、做好财务队伍建设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务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推进财务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专实”“勤正廉”的财务队伍。参与财政部开展的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国管局开展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各新增2人入选。新增1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向财政部推荐财会监督人才库和法律人才库入库人才。举办第二届全国农业农村计财系统投融资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行、以行促效。举办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农业补贴、基建投资、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金融保险等多领域多层次培训班,精心制定培训方案,注重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组织开展财务沙龙、财务信息化现场观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研讨交流等特色品牌活动,调动财务人员学习业务、主动思考的积极性,助力夯实财务基础工作,推动提升各单位依法履职、安全发展的能力。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