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24年,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坚决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财会监督,深化重点改革,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有力财务支撑保障。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资金保障
(一)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取得突破。追加安排预算,支持开展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监测、水资源调度体系和水质保障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支持完善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协作体系、有关重点灌溉试验站网能力提升等工作。及时下达2024年水利救灾资金,支持灾区防汛抗旱,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等工作。
(二)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6条实施路径,强化重点任务资金保障。提前完成“十四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确定的中央投资,落实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412.51亿元,首次将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常态化补助、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等重点事项纳入支持范围。首次将测雨雷达建设纳入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财政预算,提升水利部直属单位履职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在强化资金保障的同时,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公...
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24年,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坚决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财会监督,深化重点改革,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有力财务支撑保障。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资金保障
(一)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取得突破。追加安排预算,支持开展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监测、水资源调度体系和水质保障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支持完善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协作体系、有关重点灌溉试验站网能力提升等工作。及时下达2024年水利救灾资金,支持灾区防汛抗旱,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等工作。
(二)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6条实施路径,强化重点任务资金保障。提前完成“十四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确定的中央投资,落实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412.51亿元,首次将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常态化补助、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等重点事项纳入支持范围。首次将测雨雷达建设纳入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财政预算,提升水利部直属单位履职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在强化资金保障的同时,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公开,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和预算资金奖励。
二、强化财务监管,筑牢资金资产安全防线
(一)强化水利财务治理能力建设。完善水利财会制度,出台水利财会监督“红黄牌”评价暂行办法,强化监督结果运用。修订印发水利财务管理“三项机制”制度办法。制定印发防汛业务费等28个预算项目的暂行支出标准,实现支出标准全覆盖。联合财政部印发《水文技术装备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规范水文技术装备专用资产配置管理。开展内部控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印发水利部内部控制指导目录和制度库,编制水利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典型案例汇编手册。实施财会人员素质提升三年工程,建成水利财会人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开展基层财会人员轮训,加快推进水利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线上线下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水利部直属单位财务主要负责人任免备案管理。加强水利部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和预算安排,保障部机关高效运转,提升服务质效。
(二)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水利基建工程领域风险防控。印发关于强化资金分类管理和项目台账精准化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健全完善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台账平台。首次健全“1+N+1”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整体绩效评价与分支出方向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新模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强化项目台账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和绩效评价。落实水利基建工程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水利部直管重点项目资金支付监控,督促部直属单位加强水利基建财务管理。
(三)落实审计配合和整改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审计配合及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健全责任明确、统筹调度、督促整改、动态跟踪的中央审计配合及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竣工决算审计整改,配合做好防洪减灾重点工程项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相关审前调研及审计进点工作。组织做好水利部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做好对2020年以来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的后续整改。
(四)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印发水利部内部审计2024年工作要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制定水利部关于提升内部审计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意见,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水利部2024年内部集中联合审计,聚焦数字孪生建设、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实现部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全覆盖。
(五)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采取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内部控制等联合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纪检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做好水利部党组巡视工作发现财务问题整改。
三、落实“两手发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一)探索推进水价水权水资源税协同发力。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等6项工程成本监审工作,初步形成丹江口水利枢纽等4项工程成本监审和价格校核结果。制定印发《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用水权交易数据规则(试行)》《用水权交易技术导则(试行)》。推进用水权交易,国家水权交易平台累计成交22694单、交易水量56.59亿立方米;本年度成交11312单、交易水量13.7亿立方米,比上年分别增长96.3%和154.7%。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江流域、松花江流域均首次实现跨省域用水权交易突破。指导中国水权交易所完善交易规则体系,防范交易风险。组织开展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利用电视、报纸期刊、新媒体平台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强化分类调控,实施差别税额,更好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二)加大金融支持水利力度。探索绿色金融水利实践,健全精准对接机制,组织召开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推进会,部署推动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支持水利工作。举办2024年推进“两手发力”培训班,推动提升水利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水利部门财政、经济、金融政策综合运用能力。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加大支持力度。收集整理金融支持水利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截至2024年12月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水利贷款余额33829亿元,发放水利贷款8456亿元,为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保障。
(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部属企业监管。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属企业监管的意见,逐级压实出资人对所属企业监管责任。建立全级次企业名录,推动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办理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夯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有序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稳步推进企业股权改革,加强国有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强化资产负债约束,加强企业风险防控。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水利部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