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聚焦“夯实基础、深化改革”的工作主线,加强资金统筹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会监督,不断提升财务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资金统筹安排,保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围绕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4大板块、18个方面重点工作,安排项目资金2.79亿元,占规划内项目资金总盘子比重约90%。全年调剂约1500万元用于保障房地产、宣传和舆情监测等新增重点工作,做到各项重点工作件件有资金、事事有保障。
(一)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打出“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政策组合拳,各地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房地产市场呈现止跌回稳势头。持续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建立“一项目一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进“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城中村改造扩围,建设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支持全国2050万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402亿元用于支付房租。发布《好住房技术导则》,有序推进好房子建设。
(二)推进城乡建设,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宜业美丽村镇。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体检工作,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6万个。建设改造地下管网,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6.1万公里,全年累计建设改造各类管网16.3万公里。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超过一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市级城市生命线监管平台。推进宜居县城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23.9万户,确定并支持35个县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举办全国第二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样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口袋公园6000多个、绿道6000多公里,轮换开放草坪1.7万公顷。
(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型建造方式,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和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出台《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构建节能降碳政策框架。推进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防范化解大跨度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建设全国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一张网”,实现企业、人员施工安全电子证照全覆盖。
(四)夯实基础,从制度创新、科技赋能、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方面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筑牢支撑。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出台《节约用水条例》,发布实施《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发布50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强化科技驱动,组建第一批部科技创新平台,发布《“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完善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首次在境外成功颁发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举办第二届中国—东盟建设住房部长圆桌会议,与阿盟共同召开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住房建设和城市发展领域部长级会议,举办首届部长级中国—新加坡绿色发展论坛。
二、坚持过紧日子,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持续加强项目整合,完善项目支出标准,强化绩效结果导向,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压减一般性支出事项,预算执行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一)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202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被选为首批中央零基预算改革试点部门。按照“以项目为基础、以标准为依据、以绩效为导向”的零基础预算管理理念,坚持先行先试、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项目绩效核验。对部本级2022—2023年支出占比较大的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核验,从严审核2025年“一上”项目预算,压减无效、低效预算需求1.25亿元。推进项目整合。以“职能相近、任务相近、目标关联”为原则,对原有10个一级项目和29个二级项目进行梳理排序、整合重构,一级项目由10个减少至8个,二级项目由29个减少至20个,项目整体性进一步增强。制定完善项目支出标准。根据零基预算改革项目调整情况,对2023年制定的《项目支出标准》进行修订,支出标准由18个二级预算项目、457个支出事项扩展至26个项目、1136个支出事项,实现全口径项目全覆盖。
(二)强化预算执行考核。召开预算执行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执行目标、提出工作要求,紧盯6月、7月、9月、11月预算执行关键点,发挥预算联络人作用,通过电话提醒、走访调研等方式督促执行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以执行进度和上年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下年预算指标安排直接挂钩。2024年,全年规划项目执行率超过95%,达到年度执行考核进度要求,实现没有因预算执行被财政扣减下年预算的年度管理目标,进一步筑牢预算执行由“要我执行”向“我要执行”的思想转变。
(三)持续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采取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方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值偏离或目标值进度缓慢等问题。2024年,对2个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对1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在财政部组织的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住房城乡建设部被评为“优”,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三、强化财会监督,筑牢资金资产安全底线
将财会监督作为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财会监督力度,努力构建贯通穿透、多环协同的监督合力,确保资金资产安全规范。
(一)健全财会制度机制。修订《部门预算管理办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财务规范化管理评价办法》,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管控手册,研究起草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开展部本级内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梳理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组织部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依法、依纪理财观念。
(二)加强财会审计检查监督。积极推进巡视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部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采取措施督促以前年度有关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督办2023年度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严格经费报销审核,严格落实“双岗”或“多岗”审核制度,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坚决杜绝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事项。
(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