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4年,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健全教育战略性投入机制”重大课题,在不断提升经费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强化事业支撑,主动融入并推动实施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战略保障。
一、强化保障,以多元投入支撑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巩固财政投入。会同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抓好关键节点,推动落实财政投入。年初,会同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教育投入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通知》,首次同步部署年度财政教育投入和经费统计工作,要求各地同步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和统计责任。年中,会同财政部部署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做好财政教育支出月度、季度监测工作,及时跟踪各地财政教育支出预算执行、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等落实情况。年底,会同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教育投入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地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社会投入机制。安排中央高校社会捐赠财政配比专项资金,对中央高校获得符合规定条件的社会捐赠收入进行奖励补助,引导和鼓励中央高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相关省份调整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二、主动作为,以改革创新引领教育事业实现新突破
(一)实现国家奖助学金政策重大突破。完善多项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翻倍,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翻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二)完成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重要调整。2024年再次上调本专科生、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4000元、5000元,推动贷款利率再降10个基点,“提额降息”惠及1300万名学生。全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人数741.54万人,发放金额955.18亿元,更好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减轻贷款学生还款压力。会同财政部延续实施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减免利息27.12亿元,惠及学生504.35万人,28.85万人办理延期偿还本金21.14亿元,减轻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
(三)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全国超过2000万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加大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补助力度,从2024年起提高农村学校校舍单位面积补助测算标准,东中部地区由每平方米800元提高到1100元,西部地区由每平方米900元提高到1200元,并适当提高高寒高海拔等地区测算标准,更好满足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抗震加固需要。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中部地区由年人均3.52万元提高到3.88万元,西部地区由年人均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
(四)推动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模式改革。研究调整部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建立完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顺利完成学业。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次采纳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等重要指标数据。协调经费支持教科文组织在华设立STEM教育研究所。积极争取资金,保障世界数字教育大会、国际中文教育大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各类会议等顺利召开,推进国家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
三、综合施策,以制度约束提升监管效能
(一)强化审计、统计、财会监督作用。深入研究新时期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新要求,推动从以发现问题为主的合规性审计,向促改革、求发展、重实效的研究型审计转变,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重大教育政策落实落地、提升直属系统内部治理能力方面的监督促进作用。推进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实效,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促进经济活动安全规范运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分类整改机制,提升整改时效和成效,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探索推进大数据审计,加强审前调查和数据分析,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审计质效。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治理,推动标本兼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制定《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规程》,提高经费统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堵塞管理漏洞。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资产配置标准硬约束,统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资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强审核,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高校资产盘活利用,指导直属高校建立待盘活资产台账,并动态更新,及时掌握资产闲置、低效运转等使用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资产盘活方案。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调剂共享功能,指导高校合理制定、标示补偿标准,实现共享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指导直属高校开展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系统建设,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纳入开放共享平台,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研究制定高校资产管理工作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考评和结果运用。
(三)完善教育乱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教育收费政策落地落实,印发《关于2024年加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引导各地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形式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解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健全教育收费政策,消除教育收费监管盲区,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收费管理方式和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建立健全教育乱收费案例通报制度,印发《关于学校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通报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增加通报频次,针对突发问题、重点问题建立不定期通报机制。
(四)强化所属单位内部控制。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高校建立制度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风险可控、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2024年,审核111家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信息,现场检查12家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工作。
(教育部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