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2024年,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支持稳投资促消费,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全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扩大国内需求,支持稳投资促消费
(一)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谋划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措施,研究提出财税政策落实方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两新”政策效能。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约3000亿元,支持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其中,1500亿元左右用于大规模设备更新,通过项目法安排,相关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1500亿元用于消费品以旧换新,通过因素法向地方直接安排。
(二)支持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亿元,较上年增加200亿元,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规范性、精准度。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协调机制和项目查重机制,加强投资计划与预算下达的有效衔接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与财政专项资金的查重比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启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首批15个超大特大及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0亿元,支持地方统筹推进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老旧片区更新改造,支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继续以县域为主体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新增支持35个示范县。
(三)支持发挥交通运输领域稳投资作用。保持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跨年度预算平衡等方式,下达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3166亿元,支持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200亿元,支持普通公路养护。安排民航发展基金约400亿元,支持机场建设和支线航空发展等。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关键节点城市,联合交通运输部启动实施第三批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新增支持12个城市,初步形成东西联动、南北畅通的循环格局。启动公路水运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首批支持8个示范区域,下达补助资金34亿元,重点围绕京港澳高速等大通道、京杭运河等高等级航道,支持通行设施、安全监测能力、产业模式等数字化改造,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
二、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一)支持制造业“卡脖子”攻关和转型升级。启动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支持20个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0亿元,支持引导各地主动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探索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支持产业发展,出资设立制造业领域相关政府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管理,聚焦集成电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二)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启动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中央财政下达首批奖补资金31亿元,支持103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聚焦重点领域,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配套能力。继续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在总结上年首批试点经验成效基础上,扩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范围,新增支持36个试点城市,累计达到66个城市,通过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探索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培育高水平“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三、聚焦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创新政策支持提高贸易和流通效率
(一)支持内贸流通体系建设。启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联合商务部首批确定20个试点城市,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安排奖补资金31亿元,支持打造城乡统筹发展、辐射带动力强、供应韧性好的现代商贸流通节点城市,与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物流主干线和现代产业集群等紧密衔接。继续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安排补助资金28亿元,继续支持各地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引导各地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
(二)支持外贸外资保稳提质。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安排预算128.12亿元,要求各地围绕拓展中间品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结合本地区特色优势,确定优先发展的重点外向型产业,通过专项资金予以集中支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开展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联合商务部通过竞争性评审新增支持第三批12个省份启动实施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并继续支持第一批8个省份、第二批10个省份实施示范工作。中央财政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奖补资金,支持相关示范省份聚焦选定的重点外向型产业,围绕增加优质进口、提升出口质量,促进相关产业补链强链、提质增效。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截至年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首期签约投资直投项目29个、子基金49只,签约投资金额93.98亿元,缓解服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困难,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四、聚焦坚守粮食和能源安全底线,推动提升粮食能源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支持适当提高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守牢“种粮卖得出”底线,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继续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根据形势变化完善补贴政策安排,引导优化种植结构,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2024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实现“十九连增”,奖励产粮大县1000余个,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促进主产区巩固粮食生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
(二)支持加快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启动实施“百县千站万桩”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首批支持67个试点县,每个试点县最多可获4500万元奖励,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按标准给予超额奖励,支持试点县聚焦县域薄弱环节、围绕充电特色场景、鼓励快充等开展新技术应用,推动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加快补齐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支持提升天然气增储上产。按照“多增多补、冬增多补”原则,对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进行奖补,推动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连续13年保持增长,占国内天然气总产量的比重超过40%。对新建和扩容地下储气库新注入的垫底气予以补贴,全年新增储气能力76亿立方米。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