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工作
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会计管理工作立足行业管理、人才建设等职责,在财会监督、会计人才教育培养与考评管理、会计行业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推进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夯实财会监督基础。兵团党委、兵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兵团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搭建新时代兵团财会监督“四梁八柱”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健全兵团财会监督体系,打通各监督主体之间、兵团与师市之间、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之间的有机联系,构建“纵横贯通”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兵团党委印发《关于建立兵团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财会监督协同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及线索移送机制,促进监督信息、资源、成果共享共用,形成监督合力。与兵团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兵团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优势互补。
(二)聚焦9个重点领域,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师市各部门牢固树立财经纪律“红线”意识,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共查处6个领域15个方面35个问题,追责问责1个单位、2名责任人。兵团各级财政部门紧盯问题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实行清单销号制度,助力财政政策畅通高效。
(三)深化会计和评估专项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兵团各级财政部门投入检查力量118人次,聘用第三方人员6人,共检查单位311个。对行政事业单位查处5类299个问题;对企业查处5类75个问题;对会计师事务所查处3类35个问题。
(四)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联合兵团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税务局梳理“有照无证”企业名单及开具发票信息,确定“有照无证”且实际执业企业信息。组织各师市财政局进行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核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组织各师市财政局每月报送当月整治工作情况,并按月向财政部报送工作进度。
二、加强会计人才教育培养
(一)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推动高端会计人才发展。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兵团2023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工作,企业总会计师22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4人参加培训。
(二)开展重点业务培训,提升财政系统业务人员会计专业知识水平。邀请专家采用现场授课与视频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讲解培训,培训对象基本覆盖兵团财政系统业务人员,参训人员达2500人次,培训好评率达95%以上。
(三)完善继续教育模式,推动教育培训科学管理。优化丰富继续教育共需课内容,推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与共需科目对接,实现会计人员在网上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审验卡,为会计人员评优、聘任和参加职称评审提供便捷服务。2023年累计完成兵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3009人。
(四)学习宣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师市和兵直有关单位,提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相关举措和意见;将6月作为主题宣传月,在兵团开展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单位等活动,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印制成宣传手册或印制于办公用品上在单位进行宣传;利用兵团财政门户网、兵团会计网、兵团会计微信小程序等媒介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解读宣传。
三、做好会计人才考评管理
(一)顺利完成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会,做好2023年度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工作。2023年,兵团共设置考区13个,初、高级设置考点15个,考场35个,中级设置考点15个,考场29个。初级资格考试报名6159人,实考3288人,考试通过897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2615人,实考1756人,考试通过350人;高级资格考试报名182人,实考132人,考试通过56人。
(二)做好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在兵团公布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标准。对申报人员学历、聘用、任职年限、继续教育、论文和专业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严格规范的审查,确定通过人员名单。研究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和评审会《工作手册》,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组织专家开展评审。2023年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人数75人,符合申报条件73人。3人获得会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4人获得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提升行业行政审批服务质效
(一)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通过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认领完成财政部设定由省级财政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子项;梳理编制2023年兵团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研究确定2023年兵团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编制确认单》,并上报兵团办公厅。
(二)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兵团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2022年度报备工作,共报备审核通过5家会计师事务所,120家代理记账机构,撤销10家代理记账机构;向财政部报送相关工作总结。
(三)落实审批职权。2023年共审批通过3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并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准予许可批复和颁发执业许可证书。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事务所合伙人、名称、经营地址等变更事项进行受理备案,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事项4件,换证2件。指导各师市财政局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工作。截至2023年底,兵团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共计9家,注册会计师共计49人,代理记账机构共计196家,专职从业人员724人。
(四)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确定兵团3家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单位,启动系统改造任务。组织兵团3家试点单位自行确定软件服务商,完成相关系统改造,实现接收(处理)电子凭证的能力。
五、推动内控规范实施
组织完成兵团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召开内控报告编报视频培训会,解读内控工作相关政策、编报要求、具体操作和常见问题;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应报尽报”,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内控报告编报组织体系;强化对内控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报告数据准确性的审核,提升报告质量,完成2022年度兵团3632家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
六、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自评范围和内容,组织兵团机关相关部门及各师市财政局开展2022年度中央和兵团本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选取南疆设施农业和林果业奖补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以及4个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作为重点绩效评价对象,开展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供稿 田建忠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