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着力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调研,推动会计准则制度宣传贯彻,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质量,强化财会监督,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培养,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助力新疆经济建设。
一、推动会计准则制度宣传贯彻实施
(一)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调研、培训工作。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调研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调研的通知》,并于2023年5月至7月由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组成四个调研组,对自治区本级及全区14个地州市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调研,全面了解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准则制度指导。结合调研情况,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举办全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分行业培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万余名。编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文件册、案例册,发放至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二)宣传贯彻会计准则制度。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加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20余项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完善制度体系,印发《自治区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分工方案》《关于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等。与自治区国资委等部门及各地沟通协调,收集掌握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报告》报送财政部。做好多项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学习讨论、意见建议征求反馈工作。
(三)推进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宣传贯彻财政部出台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在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开通“会计职业道德”专栏,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二、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质量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的原则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督促指导全区14389家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内控报告编报。通过在线培训、录制培训视频、发布编报指南、设立业务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培训编报要求及编制方法,解答编报问题。在内控报告编报软件中增设6张审核查询模板,便于主管部门查询所属单位编报数据的填报率及优良率,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编报质量。全区内控报告编报质量呈现良性增长趋势,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获得财政部表扬。
三、履行财会监督职责
(一)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强日常管理,依法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的设立审批工作,办理执业许可11家、变更备案70件。优化行业服务,印发《关于推广应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验功能的通知》,在自治区全面推广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验功能,做好宣传引导和应用工作。2023年5月组织召开全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应用暨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各地州市财政局及全区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主动对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全区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函证数字化座谈会及培训会,推进全区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函证业务向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方向转型。加强行业监管,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37人,督促“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整改。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常态化动态监控。结合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及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对限期未整改不符合持续执业许可条件的4家会计师事务所撤销执业许可。在2023年报备工作中加强审核力度,对存在不满足持续执业许可条件、报备信息和工商不一致以及存在转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股东、去世股东未变更等情况的12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二)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完成2022年自治区代理记账行业年度备案工作,通过备案代理记账机构1423家,未备案4家,终止(撤销)233家,备案完成率99.76%(含终止(撤销)机构)。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地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纳入监管范围的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25家核查中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机构给予限期整改处理,2家机构经整改仍达不到设立条件予以撤销行政许可。对62家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原始凭证缺失、与客户签订内容不清晰等问题的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回头看”督促整改。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联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整治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纵深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组织开展2023年度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全区共报名101457人,其中:初级资格报名70582人、实考46051人,合格7988人;中级资格报名30048人,实考19706人,合格4161人;高级资格报名827人,实考597人,合格266人。
(二)开展2023年度会计系列、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完成自治区2023年度援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2023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2023年共有321人参加评审,210人通过评审,其中:正高级会计师申报29人,通过15人;高级会计师申报263人,通过182人;财政税收专业高级经济师申报人15人,通过7人;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申报人14人,通过6人。
(三)组织实施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培训工作。制定《2023—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规划》。组织开展自治区第9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考试工作,经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选拔50名学员,并于9月完成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第一次集中培训。组织全区7名符合条件的企业财会人才参加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笔试考试。组织开展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工作,精选58名企业总会计师、13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培训。组织开展自治区高级会计师、单位财务骨干等高级会计人才培训,委托新疆财经大学开展2期培训,共计224人;委托东北财经大学开展2期培训,共计310人。
(四)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印发通知,对2023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出安排。组织开展面授培训机构年度备案年审工作,确认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等22家机构为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并严格对面授培训机构备案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要求,完善课程内容,细化培训范围,组织课程超市上架工作。
五、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工作
(一)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按照《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协调合作,制定自治区电子凭证实施方案,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统一标准的多种电子凭证”一站式服务,并选定自治区卫健委、新疆大学、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3家单位为自治区试点单位,开展电子凭证的接收、解析、报销、入账、和归档等全流程无纸化试点工作。
(二)建立完善自治区会计专家电子档案。在“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上增加自治区会计专家库管理模块,完善专家入库申报、审核、公示、入库管理等一整套流程,实现专家选拔入库信息化动态管理。
六、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遴选工作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征集案例36篇,择优报送财政部9篇(企业类4篇、行政事业类5篇)、收录为自治区案例13篇(企业类6篇、行政事业类7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