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计工作
2023年,江西省会计管理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
针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省财政厅组成专题调研组,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现状调查研究,形成《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和提质增效对策调研报告》。组织编写《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指引》,帮助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系统性防范自身经济活动风险,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坚持导向引领,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推广应用
印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应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验功能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强化推广经统一监管平台赋码的审计报告“一码通验”功能,强调审计报告使用者应接受和使用赋码审计报告。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黑白打印纸质版、彩色打印纸质版具备同等效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客户群体对赋码审计报告的认知程度。强化推广统一监管平台对注册会计师执业信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信息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等执业资质的“一网通查”功能,推动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统一监管平台使用效能,用好审计报告查验和行业行政许可信息查询功能,提高行政效能和水平。
三、坚持创新引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升级
完善全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各项功能,把服务平台打造成政策查询、信息采集、继续教育、成绩查询、专题培训、管理监督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延伸拓展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推动更多会计管理服务功能接入“赣服通”和“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方便会计人员。配合财政部加快完成全国统一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本省服务平台与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提升会计人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贯彻落实会计准则制度,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一)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及时转发财政部新颁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文件,推动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建立会计准则实施反馈沟通机制,配合财政部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等会计准则制度出台前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加强对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分析和跟踪反馈,及时掌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会计准则执行效果和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入账核算,巩固公路水路和水利基础设施入账核算成果。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和培训,举办全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培训班,各省直单位、市县财政部门以及财政厅业务处室相关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
(二)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印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的指导。通过举办内控培训、设置热线电话和微信群等方式为填报对象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开展内控报告编报质量考评,以报促建,以评促优,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质量和水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全省共计20605家单位完成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三)加强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发挥省财政学会会计专业委员会的平台作用,聚焦助推会计工作运用新技术、融入新时代、实现新突破等主题,组织开展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提高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工作水平,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有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及有效实施提供科学论证和决策参考。在上年组织全省范围课题申报、评审立项的基础上,2023年,省财政厅聚焦立项会计科研课题后续跟踪管理,定期掌握课题进展情况,督促课题组按照要求,开展课题研究。
(四)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推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全省范围的学习宣传贯彻,通过印发通知、开设专题公益课堂、制作微动漫、培训宣传骨干等方式,以点带面,引导全省各单位各行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并将《规范》列入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学课程。各基层财政部门发挥贴近单位、贴近群众的优势,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参与,全省上下联动,通过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营造“三坚三守”良好职业道德环境,引导全省会计人员自觉践行《规范》,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五)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省财政厅推荐5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参与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试点单位通过6个月时间完成技术改造,实现电子凭证的常态化处理和运行,并及时反馈常态化运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12月15日前完成数据标准验收工作。
五、整治规范行业秩序,推动会计行业健康发展
(一)整顿财务审计市场秩序。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网络监管等部门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突出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肃行业乱象,提升审计质量。制定《江西省财政厅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财政厅内部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截至2023年底,全省核查注册会计师1281名,注销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12名,对因合伙人或股东被注销执业资格,未保持设立条件的4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核查涉嫌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注册会计师34人,移交财政监督局检查1人,省财政厅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收入的行政处罚,对所涉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筛查“有照无证”但不涉及无证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4家,经整改,3家完成企业注销,1家取得执业许可。
(二)整顿代理记账行业秩序。开展为期5个月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主要涉及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却已开展业务、机构超业务范围经营、僵尸机构未及时注销等问题。全省处理处罚“无证经营”机构1627家,处理处罚“虚假承诺”机构37家。
六、强化选拔培养,推动会计人才梯队建设
(一)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署开展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江西考区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树立安全底线思维,聚焦风险识别和防范化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夯实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做好考试各项工作。加大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的力度,提高监控覆盖率及接入率,加强“人防+技防”,做好考试巡视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2023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11.38万人,实考8.55万人,成绩合格2.56万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3.22万人,实考2.12万人;高级资格考试报名1131人,实考887人,成绩合格559人。
(二)优化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加强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组织选拔专业水平高、业内公认的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充实专家库。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继续按照“分类评审,定向使用”的原则评审选拔基层类高级会计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评审倾斜力度,激发基层会计人员干事创业热情。2023年度,全省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41人,同比增加13.8%;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430人,同比增加17.8%,其中,申报基层类高级会计师评审52人,同比增加8%。
(三)统筹推进高端人才培养。组织全省会计人才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2023年,全省有6人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举办江西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第三学年培训,45名学员完成集训。组织全省58名企业总会计师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班。鼓励高端会计人才通过公开授课、课题研究、研讨交流等方式,进企业、进高校,促进会计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推进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带动全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