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工作部署,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会监督,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坚实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优化服务保障
(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资金统筹。统筹协调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整合优化项目支出资金渠道。强化结转结余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优先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并相应减少当年财政资金安排。鼓励上级单位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剂非财政拨款资金并列入预算。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倡视频会议、网络培训,压减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把牢预算编制、基建管理、资产配置等关口,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常态化过紧日子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建立节约型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机关后勤计划管理和成本控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强化支出保障力度。保障重点支出。根据“智慧税务”建设要求,调剂资金保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部分省级数据中心机房扩容改造,保障金税四期新建应用系统上线运行。服务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加强信息化运维经费保障。围绕支持新型税费服务体系...
税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工作部署,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会监督,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坚实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优化服务保障
(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资金统筹。统筹协调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整合优化项目支出资金渠道。强化结转结余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优先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并相应减少当年财政资金安排。鼓励上级单位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剂非财政拨款资金并列入预算。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倡视频会议、网络培训,压减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把牢预算编制、基建管理、资产配置等关口,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常态化过紧日子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建立节约型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机关后勤计划管理和成本控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强化支出保障力度。保障重点支出。根据“智慧税务”建设要求,调剂资金保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部分省级数据中心机房扩容改造,保障金税四期新建应用系统上线运行。服务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加强信息化运维经费保障。围绕支持新型税费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落实“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机制,保障纳税服务、稽查办案、国际交流合作经费支出。保障基本支出和基层运转。按照政策标准据实测算人员经费,确保人员支出足额保障到位。推进税务系统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公用经费定员定额管理,组织开展公用经费分省定额标准测算,推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更加符合税务系统实际。
(三)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明确各省局调剂配置比例不低于15%。加强修旧利旧,对已达使用年限待处置资产鉴定可用性,防止“一废了之”。逐房、逐车、逐设备建立闲置台账,分类制定统筹自用、调剂使用、置换、出租等措施,依法依规盘活资产。
二、坚持夯基固本,强化管理监督
(一)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加强财会监督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聚焦财经纪律突出问题、巡视审计指出问题和日常财务管理监督重点、税务师行业执业监督3个方面,部署10项任务措施,探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开展专项整治。部署开展税务系统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编发工作指引,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界定检查依据,统一操作方法和操作规程。各级税务机关“对照清单+紧盯重点”全面自查,按照下管一级原则覆盖率超过30%开展重点抽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长效机制。抓实问题整改,盯紧做好“下半篇”文章,同时狠抓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日常监管,推行预算、会计、出纳多岗位稽核和交叉审核,推进财会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二)强化预算管理约束。税务系统预算单位共计4421个,体量大层级多。加强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项目分年度预算安排机制,根据实施计划确定分年支出计划。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按要求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快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部门评价和单位自评,客观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提高评价质量。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加大预算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三)提升日常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会计核算规范化水平。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调整税务系统行政(事业)账套会计科目和有关账务处理规定,明确相关报表要求。加强部门决算分析,强化决算数据结果应用。完成财务报告编制和审核汇总工作。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动态更新资金划转黑白名单,分科目、分项目、分资金用途制作支付模版,优化表单基础。确定风险、重点防范事项和审核重点,规范疑点信息核实反馈、问题定性、整改方式标准,加强风险防范统筹。动态更新典型案例库,督促各省份举一反三改进提升。严格基建项目管理。严格基建维修项目立项审核,严控维修改造标准和项目投资概算,持续清理停建遗留项目及立项后不再实施项目。部署清理税务系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避免工程领域发生欠款欠薪。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
(一)持续完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机制,提升依法理财、规范用财水平。修订《税务系统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健全基本支出标准体系,行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定员定额管理范围。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建设,推进项目标准化管理,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科学合理确定手续费支付标准,有效控制手续费增量,缓解财政支付压力。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软件技术服务人员费用单价标准。
(二)深入拓展信息管财功能。升级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数据接口,做好税务系统财务软件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衔接。深化财务软件内控内生化,依托预算一体化平台和资金监控模块,将制度要求、岗位设置、支出范围、支出标准等嵌入信息系统,实现预算执行监控由“人防”向“机控”、由“现场检查”向“远程分析”转变。完善基建项目库功能,精准掌握和分析系统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推广应用网上报销,实现报销业务线上办、进度可跟踪、过程严监管,业务平均办理时长缩短50%以上,解决异址办公往返报销困难,同时降低差旅成本。
(三)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创新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新机制,实现信息化项目从预算申请到资金安排、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管理。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信息化项目评审核减金额15.25%。探索税务系统会计人员培训新方式,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研发《新形势下会计核算工作》等培训课程,制作《坚守》宣传视频。持续探索推广公物仓,畅通资产调剂“供需链”,构建税务系统“上下左右”资产调剂新格局,调剂资产数量和金额位居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前列,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公物仓创新建设试点单位”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