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全面履行“保障、管理、监督、服务”职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提升资金管理效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助推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重点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助推艺术创作持续繁荣。稳步推进艺术创作,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扶持引导艺术创作成效逐步显现,新时代艺术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推进新时代基层文艺院团建设和濒临失传剧种保护传承发展,建强文艺团体阵地。
(二)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免费开放4万余个公共文化场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推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旅游风景道、旅游服务中心建设。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提高保护利用水平。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健全非遗传承发展体系,推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提高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支持力度。
(四)推进旅游业稳步向好发展。推进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海洋旅游等业态融合发展,释放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丰富优质产品供给,推出首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发展。
二、强化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一)落实部门预算。落实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部门预算58.1亿元,较上年增长15.46%。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同时,围绕中心工作,科学合理安排预算,重点保障中央交办任务的完成、大型文博机构正常运转、消除各单位面临的安全隐患等方面工作,将有限的资金花到刀刃上,落实党中央指示和交办的重点任务、重要演出活动。
(二)落实转移支付资金。争取财政部安排2023年文化类转移支付资金44.81亿元,提前下达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40.33亿元,支持实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文化人才专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濒临失传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戏曲进乡村等7个项目,大部分项目都是面向脱贫地区、乡村基层的文化惠民项目。
(三)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21.9亿元,补助支持69个国家文化公园和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多措并举发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格支出管理,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精简会议、差旅等公务活动,节约日常经费开支。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
(二)加大收入统筹和预算约束力度。加强三年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引和约束作用,对于单位的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预算安排充分考虑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非财政拨款资金。将审计查出问题、预算执行监控发现问题、预算监管及评审结果、过紧日子评估结果等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
(三)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建立完善能增能减的预算分配机制,统筹考虑全局工作,打破基数概念,从根本上改变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成《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修订印发《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剧(节)目创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公益性演出(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程(暂行)》。研究修订《文化和旅游部驻外机构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
(二)深入调查研究。紧扣工作需求,针对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开展调研工作,策划开展公共财政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当代新中式建筑设计研究、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现状等专项调研,摸清相关领域具体情况,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应用。配合财政部开展中央级博物馆开放服务保障项目支出标准研究工作,参与文物文化资产会计准则研究。举办国家文化和旅游财政政策研究基地新时代成果展示交流推进会。
(三)开展财经干部队伍建设。依托全国文化和旅游干部网络学院平台,推动建设文化和旅游干部财经网络课堂,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管理、预算绩效、政府采购等相关业务培训及工作座谈会,给予政策解读和工作指导,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五、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一)强化驻外机构财务监管。召开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驻外旅游办事处建设和管理专题座谈会、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共建中心)财务工作研讨会。开展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财务动态监管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后首次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财务巡查,结合财务动态监管结果,设计开发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资产管理系统,推进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资产精细化管理。
(二)加强绩效管理和内部监督。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完成2022年度项目支出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制定《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考评工作。配合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开展相关领域财政资金监督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