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要求,强化党建引领,围绕保通畅、扩投资、稳市场、调结构、保安全、防风险要求,加快构建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聚焦交通强国建设,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
(一)构建交通专项资金保障机制。联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公路建设养护投入机制调研,提出构建适应新时代用能结构调整的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长效机制政策建议。
(二)强化建管养运资金支持。稳定2023年车辆购置税支出盘子,争取车辆购置税资金安排3310亿元。稳定中央公路养护等运维资金投入,下达各类资金约2670亿元,其中,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200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资金2224亿元,农村客运补助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42.88亿元,界河维护及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2.81亿元。
(三)争取金融信贷资金支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联合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为行业融资创造良好金融环境。会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研究普通公路融资模式,指导福建省开发“福路贷”、四川省开发“路易贷”等非收费公路融资模式,并推广运用。
(四)拓宽多元化筹资渠道。指导地方交通部门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增发国债支持。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发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筹融资工作座谈会,指导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开展投融资试点任务,研究创新投融资模式。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存量PPP项目清理,配合有关部门出台PPP新机制。
二、聚焦重点任务保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一)落实中央本级水运运维和建设资金。通过年初预算安排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和运维支出,并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基数,较好地解决水上安全和运行维护资金问题。推动建立航道疏浚养护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二)做好全球可持续交通高峰论坛经费保障。制定论坛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节俭办会”原则,核定论坛经费预算,落实论坛赞助资金。执行经费管理有关制度,推动论坛预算规范执行,严把政府采购政策关。
(三)做好“三保”资金落实。保障2023年人员和公用经费,追加落实海南自贸港建设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财政资金。组织完成京内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资金清算。
(四)做好应急抢通资金保障。及时协调下达北京市、河北省特大暴雨,甘肃省、青海省6.2级地震等公路应急抢通资金累计6亿元,为顺利开展抢险保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五)推动解决长江干线航道疏浚经费缺口问题。为解决港建费取消后航道维护疏浚经费缺口问题,会同财政部开展长江干线航道疏浚专题调研,对疏浚方量、单价及装备折旧分摊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推动建立航道疏浚养护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聚焦纾困政策落实,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充分发挥现有政策效能。密切跟踪国家财税金融政策出台情况,动态发布纾困政策清单,指导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现有政策。释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红利,撬动7家合格银行累计发放贷款近1600亿元,直接支持经营主体8.2万户,累计带动26.4万笔、330亿元货车司机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二)推动延续和优化纾困政策。开展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调研,提出政策优化意见建议。推动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和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多项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三)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组织行业和部属单位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情况摸排,建立工作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加大清偿力度。优化涉企收费清单和保证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功能。
(四)牵头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召开定点帮扶工作座谈会,印发《第一结对帮扶工作组定点帮扶小金县2024年工作要点》,组织成员单位赴四川省小金县开展调研和督导。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截至2023年底,实现平台交易额逾2100万元,超额完成年度预留采购任务。
四、聚焦财务管理质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印发《交通运输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规程(2023年修订版)》。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推动提升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研究制定支出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基本实现重点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标准化管理全覆盖。
(二)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督促完善管理制度50余项,初步形成交通运输领域财会监督体系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协同机制。印发《加强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试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专项行动,规范部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三)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勤俭办一切事业有关意见的通知》,开展部属单位船舶飞机资产共享共用情况调研和课题研究,指导部属单位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管理效能。规范部属单位所属企业管理,整治事企分开不彻底,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要求,及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四)规范部属单位所属企业管理。强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指导部属单位开展国资收益上缴等工作。提升企业预算管理水平,制定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五、聚焦审计监督效能,维护良好财经秩序
(一)加强内审领域顶层设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推动新时代交通运输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行业资金监督管理。修订《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组织车辆购置税“以奖代补”资金和绩效评价整改审计调查,指导四川省、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地区2022年交通建设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组织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2023年交通建设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三)加强部属单位审计监督。组织开展部属单位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坚持“一审多项”“巡审联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和部党组巡视,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