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强化资金统筹保障,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完善财会监督,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财务管理格局,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突出重点,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一)在房地产市场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认房不用认贷”、降低首付比例和利率、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降低二手房买卖中介费等政策工具,指导地方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稳定市场。推进保交楼工作,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在住房保障方面。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等建设。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安居。
(三)在城市建设方面。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全面开展城市体检,以城市体检出来的问题为重点实施城市更新。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完善“一老一小”等服务设施,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
(四)在城市管理方面。推进“一委一办一平台”(即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工作体系建设,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提高城市管理为民服务水平。
(五)在村镇建设方面。指导京津冀和东北三省做好暴雨洪涝灾区的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为受灾群众建设“放心房”“暖心房”,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深入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支持约31.6万户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推动小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补短板,加大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力度。
(六)在建筑业发展方面。把企业资质审批时间缩短到2个月。以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好房子建设,推进智能建造城市试点,开展设计公益培训,打造好房子样板。参与国务院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举办“质量月”活动。
(七)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一体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从真重视、真懂行、真保护、真利用、真监督等5个方面部署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合作制作播出大型纪录片《文脉春秋》,抢救性保护1336个有重要价值的传统村落。
(八)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国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绿地约3.4万公顷,开工建设“口袋公园”4128个,建设绿道5325公里;全国846个市县、6174个城市公园开展绿地开放共享试点,轮换共享草坪,让人民群众共享绿地空间。
(九)在安全生产方面。推进设施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启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应用数字化智慧化手段,推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十)在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方面。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等立法进程,推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县级全覆盖,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等制度,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
(十一)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参加第二届联合国人居大会,举办首届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通过《南宁倡议》,建立“推动中新建设发展部长对话”机制,参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成功举办首届全球城市可持续发展奖(上海奖)颁奖活动和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
二、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制定印发《项目支出执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工作要求,分别对7月底、9月底、12月底的执行进度要求、奖惩措施等进行量化、细化,将预算执行考核结果与安排下年预算进行挂钩。截至2023年12月底,部门全口径财政拨款预算执行87%,较上年同期增长7个百分点,其中:纳入财政执行考核的规划项目执行93%,再次实现没有因预算执行被财政扣减下年预算的年度管理目标。预算执行由“要我执行”向“我要执行”转变取得实质进展。
(二)确保重点工作资金保障。年初,围绕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12个方面、46项重点工作安排的项目资金2.02亿元,占规划内项目资金总盘子的88.6%,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件件有资金、事事有保障。年中,统筹调剂项目资金2300余万元,保障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大工程”建设等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新增重大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年末,统一安排结存的620万元项目资金,保障临时新增重点工作支出。
(三)保障核心绩效目标值落实。采取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项目效绩目标值偏离或目标值进度缓慢等问题。房地产、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重点项目核心绩效目标值有效落实。截至2023年12月底,“保交楼”实现交付303万套,超出年初目标58万套;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377万套(间),超出年初目标17万套;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3万个,改造城市燃气等各类管道约10万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21个城市实施城市体检评估,在全国28个省份、102个样本县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推动解决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财政部组织的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排名中央部门前5名。
三、坚持防范和化解风险,不断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
(一)健全财会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部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的补充通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实施办法(试行)》《项目支出执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改进部机关联合公务活动中差旅费报销工作的通知》,修订《部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会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举办中、东、西三片区全国省(市、区)住建厅财务调研座谈会,建立部、省(市、区)财务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加强财会审计检查监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要求,对部分单位开展2023年财务检查考评,查出13个方面共42项具体财务管理问题,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组织召开财会监督动员部署会暨2023年预算执行工作会,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建立财会监督审计与部内纪检、巡视和人事等部门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效能。相关财会监督经验材料在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上书面交流,并在《财务与会计》杂志、财政部《财政监督评价简报》上刊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