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财务会计工作持续从保障支撑、合规管理两端发力,突出产融合作、财税政策、资金统筹、风险防范四项主要任务,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和财税金融政策支撑。
一、提升产融合作质效,助力推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开拓精准适配新型工业化需求的财税金融支持路径,引导战略合作机构加大支持。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平台汇聚22万家企业,运营20个重点任务专区,累计助企融资7119亿元,中长期贷款比例达到76%。举办首届全国产融合作大会,现场签约超过1700亿元。深入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举办雄安专项路演,55个项目达成意向融资111亿元,推动在雄安设立京津冀科创板企业培育中心。联合信通院等单位培育产融合作支撑团队,推动部系统与金融系统在智库研究、技术标准、平台服务、双向培训、专业咨询等多方面合作,构建起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部属智库等共同参与的研究网络,有力支撑重点财经问题研究。启动试点城市评估和第三批申报工作,“一城一策”组织10余场投融资路演活动,“一周一城”开展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发布地方产融合作平台和试点城市两套案例集,推动深圳、厦门、成都、无锡、威海、天津以及北京中关村等地金融试验区建设。
二、加强资源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积极争取资金,重点保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重点支出。在财政预算大幅压减的大背景下,建立过紧日子长效机制,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高质量编报、批复、公开部门预算,开展2023年预算调整工作,组织编报2024年预算及三年支出规划,督促预算执行进度,委托中介机构开展预算评审,新增入库项目评审率达到100%。健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转机制,解决预算编报过程中的重点、困难问题,广泛开展预算业务系统实操及预算编报培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印发《委托业务费支出定额标准(试行)》,部系统支出标准覆盖率100%。完成《部(本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以及37家部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三、强化审计监督,推动内审外审衔接
召开部审计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部署部系统审计工作。全力配合国家审计监督,配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度预算执行等各项审计。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把审计整改纳入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整治清单一体推进。建立“问题通报、现场督导、台账销号、整改回头看”4个机制,组织部系统单位全面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按照部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部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持续巩固内部审计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以整改为契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管理,持续提升合法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完善内控体系,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统筹推进内控建设和财会监督,制定部内控建设领导小组(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强化部系统内部风险防范顶层组织领导。印发事业单位内控建设通用指引,开展高校内控风险评估试点,调研分析机关司局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研究提出小规模事业单位内控信息化解决方案。通过开展财会监督促进财务规范管理,深挖财务数据,为决策提供支撑。编制部门预决算、资产管理等7大类报表,加强预决算等数据分析和成果运用,在综合各类报表信息基础上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加强数据趋势研判分析,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改造升级财务共享中心系统,推动共享平台与预算一体化系统改造顺利对接,协调部属高校开通预算一体化前置服务,提高高校资金支付效率。组织开展部系统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加强财务基础数据汇总整理。
五、规范资产管理,健全闭环管理机制
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加强部属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审核,严格按程序办理公务用车指标更新、房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审核备案事项,指导部属单位盘活国有资产。组织各地通信管理局完成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开展部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调剂。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培训、集中验审等,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告、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等工作连续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强化对外投资监督管理,严控新设企业,加大对非主业和非优势业务企业、空壳企业、质量效益低下企业清理力度,动态调整部属单位所办企业名录。规范办理企业股权无偿划转、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备案、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等审核备案事项。规范部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部属单位“无预算不采购”意识,严格审核2023年“二上”政府采购预算。按程序办理批量集中采购转电子卖场、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政府采购预算调剂等审批备案事项。修订部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开展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召开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座谈会,组织部属单位预留2023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