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藏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1年,西藏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围绕全区财政中心工作,紧跟财税体制改革步伐,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扎实做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会计信息化进程,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西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通力协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试咨询服务、监控设备优化、隔离考场设立等各项工作。赴阿里、昌都、拉萨等地对疫情防控、考务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抓好责任落实。圆满完成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分两批次组织完成,共8750人报名,5294人参考,参考率61%。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2746人报名,1339人参考,参考率49%。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28人报名,15人参考,参考率54%。
(二)完成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和《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咨询答疑服务、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从专家库中抽取13名评审专家,采取封闭式管理模式...
西藏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1年,西藏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围绕全区财政中心工作,紧跟财税体制改革步伐,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扎实做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会计信息化进程,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西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通力协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试咨询服务、监控设备优化、隔离考场设立等各项工作。赴阿里、昌都、拉萨等地对疫情防控、考务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抓好责任落实。圆满完成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分两批次组织完成,共8750人报名,5294人参考,参考率61%。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2746人报名,1339人参考,参考率49%。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28人报名,15人参考,参考率54%。
(二)完成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和《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咨询答疑服务、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从专家库中抽取13名评审专家,采取封闭式管理模式参加评审,评审全部流程存有影像资料佐证。经评审专家客观公正评判,6人获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三)开展2021年度全区财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工作。为提高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全区财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培训,从优先师资力量、优化培训内容、扩展培训对象及范围等方面着手,做好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将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的从业人员纳入培训范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等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需求设置培训课程,并加入廉政风险与防范等内容。2021年共举办3期财务管理人员能力提升班,910人次参训。
二、推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2021年8月,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和数据汇总工作。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础业务流程管理,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从目标管理走向流程管理,进一步推进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三、规范会计服务
(一)开展注册会计师四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和地市财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采取组织自查、数据对比筛查、情况核实及现场检查等形式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有照无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需要重点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机构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将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在行业管理网进行公告。
(二)组织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信息报备工作,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备材料,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持续满足设立条件。对会计师事务所报备信息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会计司。
(三)组织完成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时间、方法和范围,以及按要求提交备案所需材料,加强备案材料审核和监督管理。根据各地市财政局提交的报告,汇总完成《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西藏自治区代理记账机构发展情况的报告》并上报财政部。
(四)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审批和变更工作。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治区财政厅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和变更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和层层把关。截至2021年11月底,完成3家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和4家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材料审核批复。
四、加强会计管理工作
(一)联动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建设。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信息中心一体化专班等部门和单位对接沟通,及时下达通知至各区直单位和西藏自治区7个地市,全面启动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建设工作。建立“西藏2.0单位会计核算技术交流群”,及时解答各种业务及技术相关问题。
(二)完成全区会计行业电子证照制发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会计行业执业许可证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8月启动会计行业执业许可证电子证照制发工作,经与财政部相关司局及自治区电子政务网反复衔接,西藏自治区7个地市和自治区财政厅完成电子印章存档备案和电子印章采集工作。
(三)持续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完成“西藏会计网”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提升会计管理工作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截至2021年底,总计采集人数7000余人。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接口方案》要求,10月完成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接,首次实现西藏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与全国联网,满足会计人员跨省调转信息的需求,2名会计人员完成信息调转工作。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