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5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贵州省会计工作
2021年,贵州省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省财政中心工作,致力于推动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一)高度重视,部署及时。印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从4个方面作出部署。一是明确标准。对全省各填报单位,明确内控报告编报要求、编报办法及上报时间等。二是明确责任。明确省级各主管部门、各市县财政局要加强对本级及本部门的编制组织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三是统一调度指导。明确各部门、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本着“既避免人员聚集,又强化培训指导”的原则,统一采用线上调度及指导的形式,有序组织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四是强化审核汇总。明确各部门要做好所属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各市县财政局要对本级单位上报的内控报告进行检查审核,按期通过统一报表平台系统将编报情况汇总上报省财政厅。贵州省共14814家单位参加内控报告编报工作,顺利完成202...
贵州省会计工作
2021年,贵州省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省财政中心工作,致力于推动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一)高度重视,部署及时。印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从4个方面作出部署。一是明确标准。对全省各填报单位,明确内控报告编报要求、编报办法及上报时间等。二是明确责任。明确省级各主管部门、各市县财政局要加强对本级及本部门的编制组织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三是统一调度指导。明确各部门、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本着“既避免人员聚集,又强化培训指导”的原则,统一采用线上调度及指导的形式,有序组织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四是强化审核汇总。明确各部门要做好所属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各市县财政局要对本级单位上报的内控报告进行检查审核,按期通过统一报表平台系统将编报情况汇总上报省财政厅。贵州省共14814家单位参加内控报告编报工作,顺利完成2020年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二)措施具体,指导及时。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上发布《用户操作手册》《操作流程视频》等资料,方便部门单位培训学习使用。通过电话、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平台,指导帮助部门单位解决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采用线上专题培训方式,免费对全省1万多家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内控知识培训。按照《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规定,强化会审,要求各部门、各市县必须加强对内控报告相关数据与决算报表、资产年报数据等口径一致性的审核,确保内控报告编报准确完整。
二、贯彻落实会计准则制度
充分利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微信工作群、专家咨询等多种平台,宣传最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力服务全省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转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油气管网行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的通知》等一系列会计准则制度,印发相关制度解答等,并加挂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上,帮助财会人员理解学习,推动会计准则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深入交通、地勘、水利等部门调查研究,了解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解答财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调研和相关办法的制定工作,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三、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成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改革要求,把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纳入第一批线上申报、线上审核试点。21名省内高校会计学教授和企业财务负责人组成的专家团队开展集中评审。经过个人申报、审核、笔试、评审、公示等环节,全省共有223人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200人通过;18人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14人通过。完成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文件及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启动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完成初审工作。
(二)完成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指导市(州)考区考点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力量对贵阳市考点进行巡查,督导各考点加强考风考纪等工作。全省共12.75万人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7.79万人参考,1.6万人通过;4.6万人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2.14万人参考,0.36万人通过;750人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453人参考,193人通过。完成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三)开展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印发《省财政厅关于报名参加2021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的通知》,全省共700余人报名,经审核确定125人参加培训,其中85人参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线上课程学习并取得培训证书。
(四)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继续教育的指导原则、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内容和形式、学分管理、机构管理、考核与监督等内容,积极探索会计继续教育新模式。2021年,全省共107678人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其中:15279人参加面授学习,60130人通过远程教育学习,32269人通过其他方式学习。
(五)做好会计咨询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会计人员日常咨询答复工作。通过接听电话、QQ工作群等平台,及时解答全省会计人员提出的问题,通过政务信箱及省财政厅OA系统回复群众来信200余封。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省财政厅着力优化审批服务,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承诺办理时限缩短至12个工作日。推进“一窗式”服务,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详细公示相关办理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申请人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办理流程,随时查询办理进度。实行“一窗式”服务后,事项办理更为简易,避免申请人“来回跑、多头跑”等问题。2021年共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7家;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44家;办理注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5家,其中分所3家。通过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完成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汇总形成《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情况的报告》,按时上报财政部。
五、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省财政厅及时部署,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治工作。对全省2020年度和2021年度出具审计报告数量每年超过100份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重点核查。对核查出有问题的6家事务所完成处理处罚工作。对筛选出的55家“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通过整改,29家会计师事务所已注销和正在注销,11家会计师事务所已更名,3家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申请许可证,1家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许可证,7家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整改时限。全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出需注销的注册会计师280人已全部进行注销。
六、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
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动联系黔东南州财政局、榕江县财政局,指导其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相关工作。督促市县财政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工作。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办事指南”模块编制相关工作,明确审查要点,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申请人做好服务工作。完成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2021年全省1218家代理记账机构办理年度备案业务(其中分支机构24家),从业人数5358人,代理客户116607户。实现年度总收入83828.4万元,其中实现年度代理记账业务收入37005.17万元。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