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省会计工作
2021年,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注重全局性、创新性和针对性,夯实基础管理,着力创新发展,强化会计监管,提升服务效能,取得明显成效。
一、稳步推进会计制度落地实施
(一)开展准则制度宣传贯彻及修订意见征集工作。围绕政府会计改革,录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新内容及重点难点问题讲解视频,组织集中答疑,市县级财政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多轮次培训,宣传并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地。通过网络方式,广泛征集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修订意见,为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提供参考。
(二)开展全省增值税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试点。联合省档案局、省税务局等部门选择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参与全省试点,省财政厅参与政策答疑、阶段推进、试点验收等各项工作,为全省会计凭证信息化工作积累经验。
二、创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一)完成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部署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制定工作通知,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省直和各地编报工作。通过线上直播培训方式,邀请省内控专家讲解编...
黑龙江省会计工作
2021年,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注重全局性、创新性和针对性,夯实基础管理,着力创新发展,强化会计监管,提升服务效能,取得明显成效。
一、稳步推进会计制度落地实施
(一)开展准则制度宣传贯彻及修订意见征集工作。围绕政府会计改革,录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新内容及重点难点问题讲解视频,组织集中答疑,市县级财政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多轮次培训,宣传并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地。通过网络方式,广泛征集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修订意见,为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提供参考。
(二)开展全省增值税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试点。联合省档案局、省税务局等部门选择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参与全省试点,省财政厅参与政策答疑、阶段推进、试点验收等各项工作,为全省会计凭证信息化工作积累经验。
二、创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一)完成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部署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制定工作通知,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省直和各地编报工作。通过线上直播培训方式,邀请省内控专家讲解编报要点和注意事项,分享编报样例,参训4000余人。通过咨询电话、黑龙江会计网等渠道,及时答疑解难,确保编报质量。组织开展随机抽选内控报告核查工作,重点关注真实性、完整度和规范性,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全省共有1.8万余户行政事业单位如期完成编报任务。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全省内控一体化平台。通过选择试点单位、形成调研报告等工作,为全省分步推进内控一体化平台工作积累经验。
三、多层次构建完整的会计人才体系
(一)推进全省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研发会计人员跨省调转线上办理系统,实现黑龙江省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全程网上办理。完善全省信息采集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会计管理机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截至2021年底,全省采集会计人员信息20.3万人。稳步开展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持续促进会计人员更新知识储备,更好适应业务岗位需要。
(二)组织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1年度黑龙江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10.9万人,全省13个地市及省直单位共设18个考点,182个考场,12000个机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形势,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印发全国考务会主要精神传达提纲,转发全国考试工作指引,制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考务管理、考试指南等工作制度,强化考试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协调相关部门保障考试防疫防控、电力、交通治安、考场网络及软硬件环境安全,通过黑龙江会计网等多种方式,加强考生防疫宣传教育,确保实现考试和疫情防控双安全。
(三)推进黑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全省33名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工作。组织开展1期全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2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4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答辩考核工作。截至2021年底,黑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共计13个班次349名学员顺利毕业,其中10名优秀学员通过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考试,成为全国高端会计人才。
(四)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职责移交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证书管理要求,制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证书管理属地原则、发放程序、证书保管等工作规范。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部署,与省邮政公司建立证书邮寄服务合作,邮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业务,并在黑龙江会计网发布领取证书公告、领取流程、考点与准考证编码对照表、领取证书常见问题解答,为考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工作流程等提供服务。
(五)加强全省会计系列职称评审管理。按照“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年度评审工作”的要求,制定评审工作通知、评审工作疫情防控方案。开发申报人员扫码缴费功能,申报人员可现场或远程在线扫码缴费,缴纳的评审费用直接缴入非税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并同步开具电子发票,规范评审收费管理,推动了电子票据应用。
(六)推进黑龙江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规定,研究起草《黑龙江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在国家《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基础上,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特别是行业特点,对评价标准进行细化和创新,充分体现会计人员职业特点,不再将论文作为会计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注重评价会计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实际贡献。
四、持续优化会计行业营商环境
(一)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一是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全省依法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6家,办理终止备案会计师事务所9家(其中5家因未按规定整改,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为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变更事项105次,办理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有限责任转普通合伙)2家。二是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工作。通过日常监管和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推送,将因股东或合伙人被取消注册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纳入整改范围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2020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整改通知书。通过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投诉举报2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下发处罚决定书共4份。三是完成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全省报备完成率达到98.6%,对因未按规定整改而未报备的4家事务所,作出撤销执业许可的决定。四是开展“无证经营”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财政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全省存在“无证经营”问题的56家会计师事务所下发整改通知。对“超出胜任能力执业问题”进行检查,发现全省有6家会计师事务所7名注册会计师在2020年度出具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0份,对上述6家会计师事务所下发整改工作通知,均如期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对“挂名执业问题”进行筛查,发现全省2249名注册会计师中符合专职执业1590人、需注销或转非执业659人,截至2021年底,659人已经全部注销或转为非执业。各项整治工作完成率均为100%。
(二)推动黑龙江省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进一步激发全省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推动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全省代理记账行业的年度报备工作,全省共778家代理记账机构完成2020年度报备工作,实现代理记账业务收入9663.51万元。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 郑云凤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