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用航空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民航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民航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着力提升财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助企纾困成效显著
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财经支持政策体系。协调财政部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在2019年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降低了企业成本。争取航空公司、机场应急贷款656亿元,缓解民航企业暂时资金流动性困难。落实各项民航发展基金补助补贴政策288.6亿元,其中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203.3亿元,保障重大战略性项目顺利实施。安排安全能力专项资金3.9亿元,支持提升安全监管和运行能力、开展飞行机组强化培训,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带来的安全衍生风险。安排中小机场、支线航空、通用航空等各项运营补贴58亿元,有效改善企业经济效益,支持行业平稳运行。
二、完善民航财经政策体系
结合财政部对民航发展基金的改革要求和民航发展实际,研究提出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机场自主安排政策的调整思路。结合西藏自治区机场发展实际并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研究提出西藏自治区机场“十四五”补贴方案,建立“基础补贴+奖励补贴”的新机制,在保...
民用航空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民航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民航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着力提升财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助企纾困成效显著
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财经支持政策体系。协调财政部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在2019年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降低了企业成本。争取航空公司、机场应急贷款656亿元,缓解民航企业暂时资金流动性困难。落实各项民航发展基金补助补贴政策288.6亿元,其中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203.3亿元,保障重大战略性项目顺利实施。安排安全能力专项资金3.9亿元,支持提升安全监管和运行能力、开展飞行机组强化培训,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带来的安全衍生风险。安排中小机场、支线航空、通用航空等各项运营补贴58亿元,有效改善企业经济效益,支持行业平稳运行。
二、完善民航财经政策体系
结合财政部对民航发展基金的改革要求和民航发展实际,研究提出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机场自主安排政策的调整思路。结合西藏自治区机场发展实际并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研究提出西藏自治区机场“十四五”补贴方案,建立“基础补贴+奖励补贴”的新机制,在保障机场基本运行的同时发挥补贴激励作用。开展完善支线航空补贴政策、航空物流财经支持政策研究。协调财政部、海关总署完善进口航材免税政策,进一步扩大免税范围,延长免税期限,优惠力度显著提升。联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海南保税航油政策,降低进出岛航班航油成本,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三、持续优化预算支出结构
加大预算资金资源统筹分配力度,聚焦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扎实推进落实,全力保障民航行业安全运行和基层单位正常运转。一是保重大任务。协调解决北京冬奥会安保经费,确保冬奥赛事安全进行。新增适航审定新设机构开办费,保障成都、广州审定分中心等顺利筹备。安排国际民航组织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迎审启动经费,稳步推进迎审工作。二是保安全生产。安排民航监管、飞标适航、公安专项业务费、安全投入等项目经费,保障行业安全监管履职需要。调剂资金安排直升机飞行教员资质排查专项经费,夯实通航安全发展基础。三是保基层运转。增加首都机场公安行政运行经费,解决“一局两场”增编增人经费。核增各地区民航监管局公用经费专项补贴,解决民航监管局因重点监管对象风险管控力度加大、财政经费连年压减形成的公用经费缺口问题,提高基层监管履职能力。落实基层单位“三供一业”改造经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补贴等,切实解决单位和职工实际困难。
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至二级预算单位,同时制定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指导二级单位做好首次预决算公开工作,确保公开的预决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启动绩效指标库修订工作,促进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实现自评“全覆盖”。不断改进绩效评价工作方法,构建“以财务司为主导,以单位自评为基础,以第三方评价为重要依据”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的应用,通报评价考核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单位增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
五、推动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制定印发《关于抓早抓好2021年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21年预算执行工作,加强执行全过程管控,加大约谈督导力度。受追加预算因素影响,实际预算执行进度好于上年同期水平。加强民航发展基金收入预研预判,保障重点领域资金支付需求。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统筹力度,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助力民航装备国产化和技术创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试点。完善进口产品集中论证机制,2021年进口产品规模同比下降31%。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超额完成2021年目标任务。做好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审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抓牢会审、内部抵销等关键环节,提升工作质效。扎实推进所属单位部门决算公开,提高决算透明度。加大决算数据分析应用力度,更好地发挥决算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
六、不断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修订中国民用航空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一步拓宽内部审计职责范围,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组织开展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等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绩效、局属企业经营管理等专项监控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程,审核批复竣工财务决算项目12个,组织开展5个项目决算评审。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取得新成效。开发部署民航财务审计整改跟踪系统,对各单位审计问题实施清单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持续跟进审计问题督导检查,动态掌握整改情况。开展直属单位经济管理风险评级,积极做好风险预警,将审慎监管聚焦于事前、事中。
七、推进国有资产管理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简政放权,优化民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修订首都机场集团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民航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制。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完成8家企业公司制改革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备案等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单位未脱钩企业,理顺产权和管理关系,协调有关部门完成5家企业脱钩划转。积极推动民航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通过产权转让和划转,加大对科研教学关联度不高企业的脱钩剥离力度,对保留企业纳入资产经营公司集中统一监管。全面核查北戴河地区培训疗养机构情况,组织开展培训疗养机构第二批核查工作。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审核,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压减不必要配置事项。持续提升资产使用绩效。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实现评价“全覆盖”,民航单位评价优良率78%。配合财政部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举办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征文活动,优秀文章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的《中国机关后勤》杂志上刊登。
八、开展财务真情服务
立足行业发展和税务、财政监管需要,稳步推进行程单电子化改革,研究制定电子行程单会计数据标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开展财务信息系统升级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服务民航系统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基层财务人员。加强同类事项经费统筹,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研究出台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推动落实局机关公物仓建设有关工作,不断提升局机关资产使用效益。开展局机关年度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持续降低局机关运行风险。加大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宣传力度,协助个人完成年度汇算,局机关实现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全覆盖”。开发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模块,完成历史工资数据录入工作,提升公积金核算数据准确性,保障职工切身利益。
(中国民用航空局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