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财务会计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发挥财会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改革发展,在协调落实粮食收购资金、争取行业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强化预算资金和资产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多渠道筹集粮食收购资金,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分析研判粮食收购形势、分析收购资金需求,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早出台夏粮、秋粮收购信贷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政策性粮食收购、地方储备增储、成品粮储备建设等资金需要,确保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资金及时足额供应,保障粮食收购顺利进行,夯实国家粮食储备安全基础。指导相关省份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机制,帮助企业增信融资、有钱收粮,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搭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充分发挥17个省区120多只基金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发挥乘数效应。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黑龙江、河南、江苏、吉林、安徽、江西、辽宁、湖北、湖南、广西、四川、新疆、山东、山西、河北、内蒙古、青海17个省区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财务会计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发挥财会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改革发展,在协调落实粮食收购资金、争取行业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强化预算资金和资产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多渠道筹集粮食收购资金,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分析研判粮食收购形势、分析收购资金需求,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早出台夏粮、秋粮收购信贷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政策性粮食收购、地方储备增储、成品粮储备建设等资金需要,确保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资金及时足额供应,保障粮食收购顺利进行,夯实国家粮食储备安全基础。指导相关省份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机制,帮助企业增信融资、有钱收粮,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搭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充分发挥17个省区120多只基金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发挥乘数效应。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黑龙江、河南、江苏、吉林、安徽、江西、辽宁、湖北、湖南、广西、四川、新疆、山东、山西、河北、内蒙古、青海17个省区通过信用保证基金累计向3000多户(次)企业发放贷款1848亿元,有效缓解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巩固了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成果。各地粮食和储备财会部门指导粮食企业顺应市场形势,通过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与商业银行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拓宽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渠道,有力促进粮食收购顺利进行。
二、争取财税金融支持政策,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积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开展优质粮食工程重点示范企业信贷支持行动,对共同认定的345户粮食企业给予重点和优先信贷支持,截至2021年底,累计投放信贷资金超过300亿元,有力支持优质粮食工程深入实施,为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指导各地深入实施相关粮、棉、糖等储备企业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加强涉粮领域财政政策研究,提出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提高种粮农民收入、增加优质粮食供给。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相关管理规定,调度分析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情况,指导各地落实基金新政策,统筹用好粮食风险基金,保障地方储备增储,筑牢粮食安全基础。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财会指导,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在巩固粮食收储主业的同时,加强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发展。2021年,各级粮食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实现利润总额182.38亿元,连续十五年统算盈利,各项主要财务指标总体向好,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三、强化预算财务管理,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制定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有力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强化资金监督监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银行账户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垂管系统一级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提升大额资金使用规范性,防范廉政风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争取财政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的支持,为战略应急物资和中央储备粮棉监管、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和储备安全专项等重大战略、重要改革、重点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监测指导精准均衡执行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把钱花在刀刃上。在梳理汇总垂直管理系统预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解决住房改革支出、养老保险改革、医疗费等问题,指导和帮助所属单位在当地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切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
四、严格储备资金管理,保障各类储备物资收储轮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战略储备物资收储销售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与各类贷款银行沟通合作,高标准选择承贷银行,严要求筹措信贷资金,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切实保障物资收储轮换的资金需求,为物资收储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及时准确支付各类物资收储货款,按程序申请并拨付费用。积极协调解决储备物资仓储保管、运行管理费用标准问题,配合测算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四批国家储备铜铝锌投放销售货款结算,按时收取销售货款并核算成本、归还银行借款,减少资金积压,降低资金成本,在收款、开票、还贷等各环节仔细核对,做到分毫不差,服务大宗商品市场保供稳价,保障宏观调控职能的履行。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按时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与决算、事业单位出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及政府储备物资报告的编报工作。严格规范资产日常管理,按月编报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企业月报,完成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和审批、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从严从实做好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各环节审核审批。全面清查盘点原有办公区家具并逐一进行经济鉴证,妥善分类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顺利入驻新址办公。深入开展垂直管理系统国有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底数,为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资源、加强国家储备集中统一管理奠定基础。审批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制定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将部分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权下放给垂直管理局,有效化解竣工财务决算长期得不到批复问题。严格资产采购管理,所有配置计划均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努力节约采购资金。
六、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完善财务审计制度规范
分析审计工作的重点事项,做好审计工作的解释说明和服务保障,全力配合做好预算执行审计、政府财务报告试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深入开展垂直管理局所属企业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完成22人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台账,督导相关单位严格整改落实。在内部审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粮食和储备财务审计制度规范,制定印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外投资合同项目管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