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证券业财务会计工作继续围绕持续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证监会系统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审计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截至2021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4615家,其中,主板3148家,创业板1090家,科创板377家,总市值91.61万亿元,流通市值75.16万亿元。北交所上市公司82家,总市值2722.75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6932家,其中,创新层、基础层分别为1225家和5707家,总市值2.28万亿元。2021年,沪深两市股票融资16742亿元,其中,首发上市融资5351亿元,定向增发(现金认购)融资7690亿元,定向增发(资产认购)融资1866亿元,配股融资493亿元,可转债转股融资1342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6561只,融资8.66万亿元,累计净融资5.07万亿元。截至2021年底,140家证券公司总资产10.59万亿元,150家期货公司总资产13812.31亿元,137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3248.34亿元、管理基金规模25.56万亿元,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2.46万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平均管理基金规模8.03亿元。
一、加强资本市场会计监管,有效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与审计评估机构执业质量
(一)落实中心工作,服务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注册制改革核心任务,为全面实行注册制打好基础。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注册制下信息披露要求适应性,就注册制下符合国情市情的研发支出披露要求开展专题调研,做好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披露质量、板块规则整合等重点工作。服务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积极、稳妥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推进中瑞审计监管等效互认,启动中瑞审计监管备忘录磋商,为下一步中瑞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打好基础。推动修订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扩大文件适用范围,明确企业信息安全责任,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深度参与国际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制定,提高国际规则适用性。
(二)突出“建制度”主线,构建成熟稳定的制度体系。加强执业标准建设,指导规范审计评估执业实践。制定印发《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规范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发表和收益法折现率参数的测算,切实解决一线监管诉求。制定印发《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提升收入、金融工具等会计准则与资本市场实务契合性。编写合规宣传手册,上好会计师事务所进入资本市场第一课。增加监管规则供给,促进形成监管有力抓手。完善审计评估机构备案服务指南和监管工作规程,促进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责任认定规则。优化派出机构审计评估监管评价指标,调动系统会计监管积极性。
(三)落实“零容忍”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精准狠”监管。加强备案监管,强化对业务真实性存疑等首次备案异常情形问询,把好证券审计市场第一道关口,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加强年报审计监管,强化对重点机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管,集中开展风险提示、约谈督导,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收紧质量管理、审计意见更趋严谨,通过审计压力传导推动上市公司快速处置风险、确保信息披露真实,提前防范化解有关风险。创新年报审阅工作机制,聚焦异常财务指标和重点问题领域,强化上市公司、审计机构问题线索发现检查,为压实审计机构责任、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供有效支撑。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零容忍”要求,不断强化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审计评估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压实中介责任。开发会计师事务所画像系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风险画像”,为分类监管奠定基础,助力“精准狠”监管。
二、强化证监会系统单位财务预算的监督管理,提高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严字当头,狠抓落实,强化证监会会管单位财务监督。紧盯会管单位财务管理的风险点与薄弱点,突出财务合规与资金资产安全的根本要求,从完善制度和强化执行监督入手,进一步加强对会管单位财务、资金、项目、资产的管理,健全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从严设定财务管理要求。制定印发《会管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会管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进一步健全覆盖全面、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会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从严做好日常财务监管。创新手段强监管,抓好主要风险和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特定领域财务自查自纠,对会管单位开展财务功能性检查,及时督促立整立改,举一反三细化管理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减免降费要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指导交易结算场所合理降低收费水平,适当减免行业机构年会费。
(二)坚持预算政治属性与约束本质,守牢财经纪律底线。深入理解做好预算工作对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服务资本市场改革与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进一步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制度建设、合规支出、厉行节约等方面制定细化要求,完善重大监管工作任务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预算支出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守牢财经纪律底线,切实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预算编报源头审核,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完善预算执行预警、反馈及跟踪机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修订《中国证监会监管监测审查支出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印发《证监会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管牢关键资产,全面实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台账跟踪管理,对派出机构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清查,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