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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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管理手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聚焦会计人才培养
(一)深入推进正高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加强组织保障,2021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增设财务管理司会计处,从组织机构上为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完善评审体系,成立正高级评委会,选聘能力强、资历深的专家作为评委。制定印发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制度标准,首次开展正高评审,严格履行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严控评审质量。创新评审方式,优化出题设置和评阅方式,提高评审科学性和独立性。加强评审总结,开展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题研究,统计分析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收集专家交流意见建议,总结经验问题,为提高评审质量提供依据。2021年,共计18人通过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58人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注重加强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年度培训计划,融合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圆满完成第四期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第四次...
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管理手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聚焦会计人才培养
(一)深入推进正高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加强组织保障,2021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增设财务管理司会计处,从组织机构上为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完善评审体系,成立正高级评委会,选聘能力强、资历深的专家作为评委。制定印发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制度标准,首次开展正高评审,严格履行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严控评审质量。创新评审方式,优化出题设置和评阅方式,提高评审科学性和独立性。加强评审总结,开展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题研究,统计分析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收集专家交流意见建议,总结经验问题,为提高评审质量提供依据。2021年,共计18人通过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58人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注重加强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年度培训计划,融合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圆满完成第四期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第四次集训,组织做好毕业论文选题、撰写工作;启动第五期领军人才选拔,1165人报名,723人进入笔试环节。组织举办6期中央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269人参加培训。举办中央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防控高级研修班,52家单位的56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组织完成202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笔试工作,217人报名,136人参加考试。
(三)持续做好会计人员管理基础工作。组织完成46974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学分登记工作,其中:网络培训28138人,面授培训15834人,视同继续教育3002人。登记28家机构为2021—202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新增采集2861名会计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底,累计采集73904名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信息。
(四)加快推动会计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互联共享,升级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及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对接。开发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优化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实现线上申报、线上评审、线上查询全过程公开透明,从技术手段方面减少人为干预评审的可能性。改造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系统,优化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线上申报、资格初审和在线查询等功能。
二、有序推进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
组织开展2020年度统计工作。会同国家统计局向各地区各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的通知,联合开展统计培训,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完成统计填报工作。印发《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指南(2020年度版)》,进一步规范统计口径和标准。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2020年度机关运行成本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和研究分析,形成2020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报告。开展专题理论研究,编制机关运行成本工作“十四五”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机关运行成本核算指引、绩效考核等3项课题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
三、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离退休经费集中统一管理。加强离退休经费预算管理。配合财政部完成2021年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预算批复和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督导各部门按照各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支出标准组织实施项目。推进标准化建设。修订《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站(中心)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老年大学教师授课费标准》。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标准和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北京市民政局合作,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费统发系统、离退休项目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及改造工作。升级改造“桑榆金辉”微信公众号。
(二)高标准开展活动站建设。规范实施活动站维修改造,依据活动站维修改造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支出定额标准,聘请立项、设计、造价、监理和结算审计等多家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实施。严格依据标准配置设备,依据离退休干部活动站、老年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为活动站配置设备,改善硬件条件。科学使用活动站运行经费。
(三)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创新学习方式。规范老年大学运行经费管理,为部门老年大学支付2021年度教师授课费用,配送老年大学教材。深入推进资源共建共享。优化完善共享平台教学管理、数据统计、电视投屏等功能;新增3个部门纳入平台服务范围;共有2万余名老同志成为注册用户,总访问量达200余万次。
(四)规范开展养老服务站建设。规范养老服务站运行经费管理。首次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站运行经费项目。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个部门开展两期养老服务站试点工作,为高龄等五类困难离退休人员提供13项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养老服务。利用“夕阳红”扶老项目资金,为失能半失能离退休人员提供康复护理服务,为75岁以上离退休人员新装、更换“一键通”紧急呼叫电话机,提高老同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持续提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一)打牢工作基础。一是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次与司法部、财政部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出台,明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管理体制。二是编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十四五”规划》。作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领域首个五年规划,明确17项重点任务,谋划10项创新管理方式,采取4项落实举措,提出6项量化指标,为改革发展提供引领。三是做好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完善资产配置机制,从严从紧做好资产配置管理,审核批复87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本级和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核减计划购置数量5743件,金额6719.84万元。拓宽资产处置服务渠道,推进资产处置平台电商服务机构试点,60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共进行134场线上拍卖,处置资产5402件,成交总额395.02万元,成交溢价率106.6%。健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联动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夯实重点资产管理基础。
(二)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开展资产管理工作。一是推进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纳入公物仓统一管理的资产达7200余件,资产原值4000余万元,累计为各单位调剂配备办公设备、家具4500余件,节约资产购置资金2700余万元;通过信息平台,将50余个中央部门1800余家单位和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自建公物仓进行统一管理;将中国科学院、中国地质调查局自行研发使用的专用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平台嵌入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信息平台;为吉林、江苏、新疆等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调剂资产300余件,原值800余万元。二是开展资产处置事项公开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市场化方式交易或以环保回收方式处置国有资产的事项统一通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管理职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处置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通过平台公开1235条处置信息,涉及805家单位,资产数量51.58万件。
(三)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精细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完成首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围绕公务用车标准化、集中统一管理、保障基层公务出行、全生命周期体系、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等领域,确定山西省、河南省洛阳市、四川省南江县等17家公车主管部门为第一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范围覆盖省市县三级。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分领域开展实地验收与集中评审,密切跟踪建设情况,持续加强政策指导。聚力研究提升公车管理效能。会同新华社等面向全社会开展“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水平和公务用车管理效能”主题征文活动,近500篇征文汇聚实践经验与各方智慧。二是提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精细化水平。2021年,严格按照标准为部门配备更新42辆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其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4.76%,为各部门调剂车况较好的旧车20辆;严格审核批复各部门所属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指标;分类做好旧车处置工作,提高处置效率效益。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 资产管理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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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