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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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加强监管,为自然资源事业稳步推进做好保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一)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划转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党组研究确定的“明确部门职责、优化征管流程、积极稳妥推进、优化协调高效”工作原则,积极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重新界定划转后自然资源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征管职责、缴费流程以及互联互通数据规范,联合印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海域使用金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划转后的各项工作,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
(二)开展自然资源部属单位政务服务相关中介收费摸排自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
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加强监管,为自然资源事业稳步推进做好保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一)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划转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党组研究确定的“明确部门职责、优化征管流程、积极稳妥推进、优化协调高效”工作原则,积极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重新界定划转后自然资源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征管职责、缴费流程以及互联互通数据规范,联合印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海域使用金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划转后的各项工作,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
(二)开展自然资源部属单位政务服务相关中介收费摸排自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组织开展部属单位政务服务相关中介收费情况摸排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有效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二、围绕自然资源部重点工作,加强资金保障力度
(一)积极落实部门预算,加强重点经费保障。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党组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努力加强资金保障,落实2021年部门预算57.06亿元,其中项目支出33.35亿元,基本支出23.71亿元。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中央领导批示的重点工作任务、部履行核心职能的重点工作以及各单位基本运转。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决策部署,推动落实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其中,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130亿元,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80亿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50亿元,有力支持地方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海洋防灾减灾等工作。配合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竞争性选拔,下达2021年度剩余转移支付项目资金89亿元,提前下达2022年度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71亿元。
三、推进财务制度建设,持续完善自然资源财务管理机制
(一)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完成《自然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考核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在原细则基础上,聚焦项目支出、增加考核频次,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结果应用。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组织自然资源部机关各司局及部属行政参公单位积极稳妥地开展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标的制定工作,提高目录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二)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项目储备制度建设。为落实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财政与业务管理部门、中央与地方管理职责分工,规范项目选拔标准,完善项目资金分配方式,与财政部研究修订《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等新的改革方向,配合财政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将储备库的管理权限下放至省级有关部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三)加强自然资源部机关财务制度建设。对现有的《自然资源部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机关财务支出细则》《自然资源部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机关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部分条款的审批权限程序和网上报销的权责等,确保资金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四、强化财务资产监测监管,提高财务监管能力
(一)加强审计监督。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9家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17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家单位专项审计相关工作。完成2020年度39个自然资源部部属单位审计报告,发布2020年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情况的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落实审计署要求,督促行业做好在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等情况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形成报告上报国务院,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部对行业的管理水平。配合审计署开展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等情况的审计工作。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审计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整改工作,促进部属单位财务管理。通过搭建审计台账管理平台,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指导督促,逐一对账销号。督促部属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管理,在整改问题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在决策、实施、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对自然资源部部属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内部控制报告开展审核评价,总结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送财政部。下达内部控制整改通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推动内部控制工作逐步完善。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定期组织商讨内部控制业务流程、规则,完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各业务模块及监管平台建设,并组织部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做到重点业务在线运行。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业务指引研究。在制订印发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编写《部属小规模单位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部属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应用指引》《部属单位外协经费管理指引》3个配套制度。推动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每周和项目组召开例会,沟通需求及建设进展,验收通过正式投入使用。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加强绩效管理水平。扎实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督促自然资源部内各单位、司局优化预算编制。强化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解决。根据2020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逐项落实整改,并配合财政部开展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整改专项检查工作。继续健全完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库,用以指导2022年项目预算编报。组织开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整理形成各专项绩效目标标准化备选表,指导各地科学、合理申报绩效目标,按时组织开展2020年度各类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五、以推进重点工作为抓手,提升各项管理工作水平
(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及时、准确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至各预算单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有关要求,首次组织自然资源部部属71家预算单位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组织自然资源部各司局、单位对2021年所有项目进行清理、整合,从严控制项目支出范围及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考核实施细则,依托财务审计在线监管平台,按月统计各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分析预算执行缓慢原因,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效率,有效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按照财政部要求,组织部属单位开展2022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测算和2014—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清算数据核对。
(二)严格政府采购管理。组织自然资源部机关司局和部属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按照《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方案》开展重点抽查,分析汇总后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推进完善预算单位相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组织有进口产品采购需求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补充开展需求调查,加强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审查。印发相关通知,填报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严格执行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
(三)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组织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及会审工作。及时批复自然资源部部属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并按要求组织决算公开工作。推进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开展财务核算信息系统期初数据检查工作,并结合决算会审、财报会审发现问题组织单位整改。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组织部属单位按照工作进度编报全年分月用款计划,办理直接支付手续。完成2020年末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对账工作,组织相关预算单位按时上缴上年结余资金。开展预算单位公务卡情况统计,向财政部报送统计情况。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配合财政部核实和整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保障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团组、赴外短期培训、国际组织会费、政治业务、对外宣传、援外等用汇,做好2021年度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预算的审核汇总、报送等管理工作。
(四)加强资产与基本建设管理。组织自然资源部部属67家二级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完成资产年报和所属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报。自然资源部资产年报、企业决算报告连续两年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转发下达自然资源部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申报2022年投资计划,建立项目储备机制和入库立项评审程序,着力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形成部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
(五)巩固办公用房周转住房自查自纠成果,开展“回头看”。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周转住房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65家部属单位(二级单位)办公用房周转住房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消除廉政风险,促进办公用房周转住房规范管理。
(六)优化部机关财务工作流程,确保财务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统筹自然资源部机关各项资金,做好经费支出审核及报销、工资发放、公积金核定及汇缴、个税计算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等工作。做好资金资产的会计核算。科学合理编报自然资源部机关2021年度预算、项目三年规划。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扎实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公开自然资源部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修订印发《自然资源部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日常财务收支。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报告。编报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外国专家局引智项目决算、机关运行成本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国有资产月报、服务类采购台账等。积极推进部机关网上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在日常财务报销、核算、分析中的应用,实现内控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的对接,增加短信提醒功能,提高机关财务运转效率,提升财务工作质量。抓好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国库集中支付自查等工作,配合审计检查,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按照审计整改要求,持续推进解决往来款清收、基建等历史遗留问题。
(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供稿 丁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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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