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事业财务会计工作
2021年,科学技术事业财务会计工作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计划和科研资金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持续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努力提升预算、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为科技管理提供基础保障和支撑。
一、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构建科研经费管理新模式
(一)放管结合,开展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2021年6月起,财政部、科技部开展新一轮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针对科技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痛点提出七方面25条改革举措。主要改革亮点有简化预算管理,预算科目从9个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所有科目均可打通使用,科研人员可根据项目实际灵活安排。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完成任务目标后项目结余可以留用,2年后不再收回,由单位统筹安排。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间接费用比例最高至30%,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可达60%,并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上述激励措施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全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改进报销方式,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改进监督和绩效管理,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健全绩效管理,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
根据新的改革精神全面重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验收管理全流程,修订出台5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调整优化8个管理流程,如将项目与预算评审合并开展、将财务与技术验收简化为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取消结题财务评前审查等,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通过深化改革,将管理重点从过去管过程、管细节,调整为管信用、管绩效,抓法人责任,确保既要放得下,也要管得好。新启动项目落实最新要求,在研项目按新旧政策衔接的有关要求平稳过渡。
(二)量身订制,发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过境港澳有关要求的文件。为做好制度衔接,保障港澳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合理、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科技部、财政部对港澳特别行政区科技计划体系和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选取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定位相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科技计划作为参照对象,并结合港澳特别行政区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坚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港澳科技计划管理特点,对具体管理程序作了“量身订制”,进一步明确了劳务费、业务费等开支范围和标准。在资金拨付、结题审计等方面,也提出适应港澳特别行政区实际特点的管理要求,确保规范、高效、可操作。
(三)分类施策,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组织模式。在实施“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针对不同类型项目特点和攻关需要,分类施策,研究不同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模式。对于事关国家重大需求、需要突破关键技术的项目,明码标价,不进行预算评估,实行里程碑拨款和经费负面清单管理。对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在技术路线决定和经费使用方面给项目负责人充分赋权。定额资助“青年科学家”项目,简化管理流程,经费包干使用。同时,总结“绿色通道”试点经验,分类制定了项目申报书预算编制模板、任务书等模板。
(四)提质增效,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工作。为进一步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中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制。2021年5月发布《关于公布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的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备案名单中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结题审计工作,已公示两批通过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二、深化创新实践,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开拓新局面
(一)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推动落实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针对性和差异化科技金融合作。与中国工商银行共同开展科技金融“十百千万”专项行动,与中国建设银行联合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试点,与中国银行就联合发起科技创新母基金开展可行性研究,与国家开发银行就开发性金融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制订专项支撑方案。
(二)深化与相关部门、地方沟通协作。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化新三板改革,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总体方案制定提供支撑。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政府共同主办第九届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峰会。
三、做好重大科技任务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和审计监督工作
(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预算管理,印发《关于强化2021年预算管理 切实提高资金绩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预算管理中,把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防控风险一体化考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与制度先行理念,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在财政部第一、二、四季度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评估中,科技部均被评为“A”(优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实行预算执行“月月督”“周周督”,对重点任务执行“随时督”,要求各单位按月制定执行计划,倒排时间节点,合理安排任务部署,加大执行力度。
(二)增强支撑保障,财务资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务资产支撑保障能力。改革完善拨款机制,保障重大、紧急科技任务资金支付。组织完成科技部内所有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资产清查和资产管理方案制定。制定《科技部所办企业相关改革行动方案》,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理,组织事业单位开展所办企业管理改革。强化基础性服务,切实提高财务资产支撑保障能力。组织完成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务资产十个模块常规业务,获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通报表扬。协助有关实验室理顺财政预算管理关系,解决部机关和部属单位房屋租赁、资产捐赠处置等难点问题。进一步理顺转制科研院所预算管理机制,加强预算审核。修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汇编》,建立财务资产工作动态通报机制。
(三)加强审计和内控工作,保障资金资产管理使用安全有效。全面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建立分级分层落实机制,细化整改任务台账,确定整改事项完成标准、时间表、责任人等,并定期调度督导,实行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对整改已发现的局部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整改举措,并以审促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不遗一事、不漏一项、不留死角,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闭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推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各项科技工作取得实效。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形成科技部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内部审计计划,组织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编报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四)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点研发计划“突击花钱”问题。发布《关于坚决遏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突击花钱”中“四风”问题的通知》,就防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突击花钱”中“四风”问题作出全面规定,指导规范各相关主体开展落实工作,并对项目单位的主管部门、专业机构等管理主体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
(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供稿 曲子旻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