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核数、会计专业工作
澳门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核数、会计专业的法定监管机构,隶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局长。 2020年,委员会两大法改项目均取得实质性进展:新《财务报告准则》自 2020年 3月 28日起生效,而《会计师专业及执业资格制度》亦自 2020年 12月 1日起开始生效。新法规和新准则的出台,标志着澳门会计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同时,配合《会计师专业及执业资格制度》的进程,《审计准则》也已因应行业法律立法工作完成最后的修订工作。
2020年 11月 30日,在委员会登记注册的执业人员和公司有:核数师 123人,会计师 195人,核数公司 14家.会计公司 3家。
一、《会计师专业及执业资格制度》
经过多年的努力,《会计师专业及执业资格制度》终于获得立法会通过并于 2020年 12月 1日开始生效。在新制度下,有一系列改变:会计师区分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规管会计师的委员会不再在财政局局长下运作;以专业经验取代实习,专业经验可以在完成专业考试之前或之后取得;对会计师提出持续专业发展的要求,作为注册续期的必要条件。法律亦为各持份者订定详细的过渡安排,充分保障各持份者的既有权益。同时,《会计师专业及执业资格制度》的两个配套法规也于同日生效.包括《会计师专业委员会》和《会计师的考试及持续专业发展要求》。根据《会计师专业委员会》,会计师专业委员会于同日成立,取代原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主要改变包括:委员会成员的人数有所增加,扩大代表性;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由一年改为二年;设立资格认可及持续进修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和准则及纪律委员会三个专责委员会,负责处理各项事务;每一专责委员会设有协调员、副协调员和秘书。《会计师的考试及持续专业发展要求》对会计师考试的各个方面,如考试科目、范围、方式、安排、评分制度以及成绩有效期等各环节都作出规范;亦就会计师的持续专业发展要求和取得方式作出规范。随着以上法规的实施,澳门会计专业的入职条件和运作将更接近国际先进地区的要求和做法,为澳门会计专业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财务报告准则》
2020年,澳门会计准则更新亦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核准的《财务报告准则》自 2020年 3月 28日起生效,取代原《财务报告准则》。新《财务报告准则》采纳了 2015年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X IFRS)的全部准则.为全面采纳,相较原《财务报告准则》采纳 2004年版 IFRS部分准则,是一个质的转变。委员会祈盼,新《财务报告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将有助打造更坚实的财务报告规范基础、更切实满足澳门经济发展的需求。
三、行业监管
核数师和会计师在执行法定职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准则和指引等。 2020年,委员会继续履行法定监管责任,监察核数师和会计师有关《核数师通则》《会计师通则》《会计准则》《核数准则 X注册核数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其他指引等的遵守情况。委员处理查询和投诉个案,并进行深入、严谨的分析。针对委员会判断确实存在涉嫌违纪行为的.委员会提请财政局局长展开纪律调查程序。当中,对经纪律调查程序确认存在违纪行为的执业者,亦将根据相关法规作出警告或其他处分。
四、注册考核试
自 2008年起,注册考核试实施新制度,每年举行两次考试。 2020年, 11人考获执业注册资格(核数师 6人、会计师 5人)。
五、培训课程
经济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适时了解各项发展对行业的影响,更必须适时巩固和提升个人专业胜任能力。故此,持续培训课程深受欢迎。 2020年,因应新《财务报告准则》的出台.委员会与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合作举办“新《财务报告准则》概述”培训课程,邀请邻近地区资深准则专家林智远先生介绍新准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课程采用视频教授,但仍无碍学员积极报名,约 180名学员报名参与。课程分三小节,每节 2小时,从比较新旧准则角度深入浅出地介绍新《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改革。课程反应热烈.委员会随即于 8月加开一场。合计 360名学员报名参加两场培训课程。
六、 CEPA相关工作
为及时掌握和跟进《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在“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方面的相关协议和具体承诺.委员会一直与经济局、内地财政部以及澳门业界保持紧密联系。
2019年 11月签署的《关于修订〈 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自 2020年 6月 1日起正式实施。协议系统地梳理及总结过去 CEPA系列有关服务贸易开放内容,并因应现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内地投资政策趋向以及两地经贸合作进展等因素,整合及扩大开放内容.“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也是当中涉及的主要服务领域。协议对澳门居民前往内地提供有关服务给予国民待遇。
七、联系与交流作为澳门会计专业的政策制定及执行机构,委员会有需要了解本地专业动态和各地区最新行业信息,为澳门会计行业的监管工作以及未来路向提供参考。 2020年,委员会继续与各地会计业监管和准则制定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联系采取视像形式。 2020年,委员会对外联系与交流情况有: 9月. 2020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 11月,亚洲一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 AOSSG)举办第十二届全体会议及其工作小组会议。 12月,反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工作小组例会及第三轮整体性风险评估统筹委员全体会员大会。
附录:澳门会计专业现行的主要监管法例第 20/2020号法律《会计师专业及执业资格制度》
https://bo.io.go v.mo/bo/i/2020/38/1ei20_cn.asp
第 42/2020号行政法规《会计师专业委员会》
https://bo.io.go v.mo/bo/i/2020/48/regadm42_cn.asp
第 43/2020号行政法规《会计师的考试及持续专业发展要求》
https://bo.io.go v.mo/bo/i/2020/48/regadm43_cn.asp
第 44/202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核准的《财务报告准则》
https://images.io.go v.mo/bo/i/2020/12/despseS44-
2020-an-cn.pdf
〔澳门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