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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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20年,全国税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牢牢把握税务机关的政治属性,筑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六个必须坚持”的思想基础,明晰“六大体系”建设中的财务工作目标定位.对照“六个能力”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主题主业两手抓,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筑牢政治机关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配合做好发票电子化重点工作。配合国家税务总局项目司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立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意见,在国家税务总局现有项目预算盘子内协调资金安排,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纳入财政部项目库.做好项目建设经费保障。配合国家税务总局项目司局做好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测算,积极向财政部反映增支需求,安排资金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所需要的配套升级改造和项目后期经费保障。协调做好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财政预算评审,加强与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和主管司局的协调沟通,配合做好情况汇报和实地调研。组织力量集中攻关电子发票入账归档问题,通过试点运行网上报销系统与发票系统直连传输数据,突破电子发票推广应用“最后一公里...
税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20年,全国税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牢牢把握税务机关的政治属性,筑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六个必须坚持”的思想基础,明晰“六大体系”建设中的财务工作目标定位.对照“六个能力”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主题主业两手抓,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筑牢政治机关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配合做好发票电子化重点工作。配合国家税务总局项目司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立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意见,在国家税务总局现有项目预算盘子内协调资金安排,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纳入财政部项目库.做好项目建设经费保障。配合国家税务总局项目司局做好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测算,积极向财政部反映增支需求,安排资金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所需要的配套升级改造和项目后期经费保障。协调做好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财政预算评审,加强与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和主管司局的协调沟通,配合做好情况汇报和实地调研。组织力量集中攻关电子发票入账归档问题,通过试点运行网上报销系统与发票系统直连传输数据,突破电子发票推广应用“最后一公里”难点,推动实现电子发票合法、可靠、便捷入账归档。
(二)规范税务系统房产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印发《规范税务系统房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实现税务系统房产规范管理、合理配置、高效利用。聚焦权属不清、证照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梳理问题房产历史资料,分析产权纠纷症结,完善基础资料,合法合规推动补办权属证书。聚焦闲置与不足并存矛盾,一方面加强内部统筹,通过上下级调剂、新设或跨区域机构进驻、将办公用房转换为办税大厅和 12366呼叫中心等技术业务用房等方式,优化存量结构,保障新增需求。另一方面加强外部协调,推动中央单位房产与地方房产调剂,将偏远、分散、闲置“老破小”置换满足税务系统办公办税需求的优质房产,实现合作共赢。聚焦审计巡视指出问题,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补充、完善台账信息、.核实盘盈、盘亏事项,规范出租管理,解除违规担保、抵押。截至 2020年底,已有 254个单位解决产权纠纷问题 33个.补办权属证书 1066份, 266个单位完成 632处办公用房调剂,消化闲置面积
71.27万平方米。其中,贵州省税务局通过调剂方式解决 31个基层分局办公用房问题,节约新建、租用办公用房费用 8000余万元。
(三)支持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为保障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平稳征收,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和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开展委托商业银行代征社会保险费手续费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对委托代征涉及险种、委托代征主要方式、手续费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作出明确规范。全面摸清情况,布置各省级税务部门对商业银行投入成本进行初步测算,对各省委托商业银行代征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深入开展调研,与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先后赴山西省、河南省调研.实地走访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税服务厅及基层社区中心,了解社会保险费委托代征的主要方式、基本流程和成本投入等情况。
(四)支持国际税收交流合作。适应国地税机构改革后反避税工作开展需要,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和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研究修订《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稳中求进、实事求是、规范操作的修订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内容和支出标准,为保障反避税工作开展、维护国家税基安全、促进国际税收交流合作提供经费保障。积极保障“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和运行.会同合作机制秘书处,研究起草合作机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合作机制网站、期刊等保障力度,确保合作机制顺畅运转。
二、强化系统观念系统思维,聚力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一)推进税务系统养老保险属地参保缴费。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深入细致研究相关政策,在中央单位率先启动养老保险参保清算工作。 2020年,在安排第一批原国税系统 3124个预算单位 31万余人的养老保险清算经费 115亿元基础上,向财政部申请剩余 654个预算单位共 8万余人清算资金需求 36亿元,彻底解决原国税退休人员养老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无法迁移调动等问题。
(二)加大对基层财务工作指导力度。开展财务管理规范专题调研,组织对基层县(区)税务局开展调研,累计收集做法经验 125例,发现管理风险 183例,反馈工作建议 96条。梳理近年审计检查、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归纳为 7个大类、 24个小类、 83个典型问题和具体案例,编写《审计、巡视发现财务管理典型问题沸向基层推送,要求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对于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推送的 900余条疑点信息、.逐条梳理分析,确属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的.通报基层税务机关及时整改,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三)持续提升财务信息化水平。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和基层反馈需求,按照软件联通、数据共享、优化操作、完善功能的思路,利用信息系统对各类报表进行精简整合.最大限度减少基层上报数据负担。改进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和调整部署方式,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试点运行网上报销系统,实现经费支出事先审批、事后报销、财务支付、入账归档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资产管理模块与会计核算软件信息互联,嵌入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和分级审批权限,开发可视化办公用房实物管理功能。全面上线网络版支出预测模块,整合基建管理子系统模块,提升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按照金税四期工作要求,做好财务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论证工作,研究制定发展目标方案。
(四)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坚持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向基层尤其是边远艰苦税务分局(所)倾斜,统筹存量资金重点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单位倾斜。安排机动经费 10.19亿元,用于各级税务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灾、供暖、维稳等临时性应急性支出,切实解决基层单位实际困难。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和工作实际,商财政部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 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解决基层面临的实际问题。在深入广泛调研和反复试验的基础上,优化调整税务制服细节标准,着力解决能解决的小问题,做好 2021—2023年换装周期准备工作,积极主动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对接.协商研究临时聘用人员统一着装问题。
三、持续强基固本,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提高经费使用管理质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对 2019年度税务系统 16个一级项目、 17013个二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实现绩效自评项目、资金、过程的全覆盖。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信息化运行维护”等 8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推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将“税务系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重要课题纳入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专项工作,形成《税务系统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路径设计》等系列专项工作成果。
(二)夯实会计核算基础。持续跟踪指导基层落实落细新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要求,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准则制度解释第 1、2号以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结合 2020年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2020年会计科目及有关账务处理的通知》,调整会计科目及经济分类支出科目口径,配套更新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及会计核算问题答疑,指导帮助基层单位会计人员正确理解相关规定,新会计准则制度在税务系统全面、平稳运行。高质高效完成年度部门决算,得到财政部主管部门认可。
(三)扎实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主动与财政监管部门、机关财务部门、经费使用部门沟通,强化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审核,提升财政直接支付效率,结合基层单位需求随时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划分调整事项。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入细化执行数据分析,多维度、多口径提取分析执行数据,分单位、分科目绘制预算资金组成结构、总体执行情况、上年同期比对情况、单位总体排名、单位重点项目排名等各类图表 20余张.科学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参加财政国库改革 20周年专题征文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在优秀组织奖中排名第一, 3篇征文分别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
(四)严格基本建设管理。从严控制项目审批立项,从严控制维修改造标准,从严控制项目投资概算,防止项目超投资、超标准建设。 2020年,税务系统共审批立项 285个.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批复 451个,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230个。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立项 12个.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批复 21个,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2个。持续抓好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落实. 19个省份制定了实施细则或相关落实要求。配合办法对审批程序的调整,修订基建项目评审、工程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办法。继续推进税务系统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制定,着力解决业务用房标准缺失或标准过低问题。
(五)着力强化财务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开展 2次视频培训,下发 8组《财务管理规范》学习资源,为基层干部提供权威、便利的学习资源。对财务人才库开展调研.摸清在库人员基本情况,围绕人才选拔、培养、使用、考评四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强化人才培养使用,遴选 25名基层干部参与规范落实情况专题调研,面向人才库人员征稿信息化建设思路建议 31份、财务数据分析运用思路建议 32份,发挥人才库“智库”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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