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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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0年,自然资源财务会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工作要求,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为重点,履职尽责,全面推动财务与资金运用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抓好重点工作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财政部研究起草《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经征求各方意见,并将林草领域相关内容纳入《改革方案》后报送国务院。 2020年 6月 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改革方案》是机构改革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自然资源事权划分和财政保障机制的基础性制度文件,对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优化各级政府间财政投入机制,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履行“两统一”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落实中央相关要求,配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研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
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20年,自然资源财务会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工作要求,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为重点,履职尽责,全面推动财务与资金运用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抓好重点工作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财政部研究起草《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经征求各方意见,并将林草领域相关内容纳入《改革方案》后报送国务院。 2020年 6月 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改革方案》是机构改革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自然资源事权划分和财政保障机制的基础性制度文件,对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优化各级政府间财政投入机制,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履行“两统一”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落实中央相关要求,配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研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2020年 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等作出规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三)开展清欠和违规收费治理等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组织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台账和督导机制,逐月指导督促清理。截至 2020年底,纳入自然资源部清欠台账的 183笔欠款,已全部清偿完毕。开展部属单位涉企违规收费情况自查,对自查发现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国办督查室关于“部分国有企业房租减免政策不落实有的还虚假整改阻挠维权”的督办事项,积极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工作,要求部属单位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 3个月房租。
二、围绕核心职责,加强资金保障力度,持续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一)做好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积极落实部党组要求,围绕大局,努力加强资金保障,落实 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89.5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 26.83亿元,项目支出 62.70亿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部门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支出,重点保障中央领导批示事项、自然资源部履行核心职能的重点工作,加强珠峰高程测量、国土三调等重点工作项目经费保障。用好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自身能力建设资金额度,向急需建设、建设条件较好和已经开工的项目倾斜,促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二)重点做好基本支出经费保障。组织部属单位做好 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增经费需求、 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需求和医疗保险缴费需求的测算核实,编制 2021年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工作。
(三)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落实 2020年转移支付资金 225亿元。其中,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 100亿元,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 35亿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90亿元。配合财政部提前下达 2021年转移支付资金 120亿元。其中,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 74亿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46亿元,有力支撑地方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三、强化财务资产监测监管,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制定 2020年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开展 19家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17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家单位专项审计相关工作。开展财务审计在线监管,加强财务数据分析检查。认真梳理审计署审计、财务大检查、内部审计等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的通知》,明确审计整改责任机制。配合审计署审计和中央巡视相关工作,积极联络沟通,提供相关材料。会同自然资源部机关党委(纪委)研究推进内部审计与巡视、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同机制,积极配合开展联合进驻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机制,加强业务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组织编报部属单位 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情况并报送财政部。通报部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评价结果,对重点单位开展调研并督促整改。推进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内部控制集中监管模块建设,扩大试点范围,新增 20个试点单位。制定印发《自然资源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试行)》,进一步完善收支等 9个具体业务指引.组织编写小规模单位、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外协经费管理指引。
(三)加强转移支付支持项目资金监测监管。制定《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系统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按照“部级监管、省负总责、市县实施”的原则,强化落实管理责任。出台《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工作规程》,以信息化手段,逐步加强自然资源财政资金监管和相关社会资金监测,持续优化资金结构,为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提供技术支撑,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推进财务制度建设,持续完善自然资源财务管理机制
(一)建立部门预算管理长效机制。制定《自然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结余资金清理工作机制》《预算执行规范性考核工作机制》《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项目预算编报机制》和《海洋调查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制度。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工作,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强化项目立项必要性、可行性审核,提高项目预算编报质量。
(二)加强财务资产制度建设。制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财会监督的通知》,列出负面清单.提出 16条 81项“不得”方面的要求。为规范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X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三)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部印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 X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同财政部出台《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建立自然资源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推动项目储备动态化管理和结果应用等工作。
(四)以推进重点工作为抓手,提升各项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健康运转。配合主办司局,及时开展用地、用矿会审工作,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印发《自然资源部政府会计核算实务操作手册》,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落实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开展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不断推动部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部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明确部属 40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目标及时限。推进部属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
: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供稿丁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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