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为及时规范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适应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 2020年 3月 23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于规范单位基础会计工作,推行电子文件电子化单套制归档,实现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凭证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发展.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的应用逐渐普及,会计凭证的电子化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电子会计凭证能否被法律所认可、能否被单位所接纳、能否顺利报销入账归档是关系电子商务、电子政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的“最后一公里”。国务院在 2015年 5月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动力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 2015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重点增加了电子会计档案生成、管理的相关内容,但对于如何实施...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为及时规范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适应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 2020年 3月 23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于规范单位基础会计工作,推行电子文件电子化单套制归档,实现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凭证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发展.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的应用逐渐普及,会计凭证的电子化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电子会计凭证能否被法律所认可、能否被单位所接纳、能否顺利报销入账归档是关系电子商务、电子政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的“最后一公里”。国务院在 2015年 5月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动力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 2015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重点增加了电子会计档案生成、管理的相关内容,但对于如何实施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等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性问题,一直缺乏具体规定。随着电子发票等电子会计凭证的试点推广,逐步暴露出基层单位在应用电子会计凭证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为此,有必要通过印发《通知》,对单位外部取得的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作出具体规定,以便基层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防堵风险漏洞。
《通知》重点围绕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合法性、规范性,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对此次予以规范的电子会计凭证进行了界定,即为单位从外部取得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二是明确了合法的电子会计凭证、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会计凭证、纸质会计档案具有同等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已经以合法合规方式进行电子化归档的电子会计凭证,无须再归档其纸质打印件。三是强调单位如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凭证的,必须同时保存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原件。单位利用纸质会计凭证的电子影像件等电子复制件进行会计核算,不属于本《通知》所述的范畴,仍应按纸质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四是明确了单位可仅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所需同时满足的条件。五是明确了违反《通知》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