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会计工作
2019年,西藏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紧跟财税体制改革步伐,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做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会计信息化进程,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及代理记账机构行业管理,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充实会计专业技术人才库
西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通力协作,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全国考办的考试工作规定,规范考务工作流程,多措并举,抓好责任落实,严肃考风考纪,完成了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应考人数7363人,实考人数4252人,出考率57.75%;合格人数637人,合格率8.6%。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考4921人/次,实考2282人/次,出考率46.37%;合格人数198人,合格率8.68%。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应考人数24人,实考人数16人,出考率66.67%;合格人数15人,合格率62.5%。
二、开展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选拔会计专业技术高端人才
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为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以《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为评审依据,组织开展了2019年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通过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现场考察等评审方式,申报高级职称的2人均通过评审,进一步充实了高级会计师专家库;委托四川省财政厅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正高级职称的1人通过评审,填补了自治区历史上无正高级会计师人才的空白。
完善评价制度与标准。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自治区财政厅对《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原来的评审细则基础上借鉴学习了内地省市新出台的、
符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的相关规定,对继续教育学时、论文、学历等评审条件进一步修改,使得评价制度与标准更加贴合自治区实际。
三、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为顺利完成《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广泛开展会计普法教育的任务目标”,2019年分别在重庆、昆明、成都、西安和长沙5市举办了5期共30天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参训人数共计1725人次。2017—2019参训人数总计5459人次,基本完成了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三年计划,实现了财务人员全覆盖、业务知识全更新、专业技能全提升的目标。
开展第一期会计领军人才(后备)第三阶段研习培训、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后备)第一、第二次集中培训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2016—2020年)方案》,全区计划在5年内分2批培养50名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在全区有较高知名度的复合型会计人才,2019年完成两期会计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第一期会计领军人才25人,于2019年10月8日在浙江大学展开了为期15天的集中培训。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20人,分别于2019年4月和9月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展开了为期共计30天的集中培训。
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训报名工作。为做好2019年2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训工作,及时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我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的通知》,并积极做好报名人员资料收集及资格审核工作。全区52人报名参训,因参训名额有限,最终参训32人。
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落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法可循”。依托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督促并审核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根据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情况,积极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沟通,顺利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系统对接工作。
四、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规范单位内部控制管理
2016年起,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已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相继开展。2019年,自治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各自的制度进行梳理,通过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实现制度的持续优化,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从目标管理走向流程管理,最终实现系统化、规范化、流程化。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进一步推进了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2019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完成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和数据的汇总工作。
五、强化服务与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组织2018年度全区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为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8年度信息报备工作,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备材料,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持续满足设立条件,并对会计师事务所报备信息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形成综合报告及时上报了财政部会计司。
做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准入审批工作。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准入,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规定,自治区财政厅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和变更条件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和层层把关,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批准新设会计师事务所8家。
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完成了全区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并认真分析总结,按时向财政部报送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发展情况的报告》。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审核工作。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坚持以“合法合规、保证质量”为前提,缩短审批时限,将“减证便民”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