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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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南省会计工作
2019年,海南省会计管理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省财政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监管,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和信息质量
2019年,海南省立足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框架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进一步提升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截至2019年底,全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已顺利完成新旧制度衔接,并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完成全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海南省是全国采用网络版形式编报2018年度内控报告的十个试点省份之一,为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省财政厅积极协调,将省内控报告填报系统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决算、资产管理等功能模块进行数据对接,直接读取相关数据,提高了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该工作得到财政部会计司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全国4家省级财政部门代表之一...
海南省会计工作
2019年,海南省会计管理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省财政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监管,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和信息质量
2019年,海南省立足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框架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进一步提升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截至2019年底,全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已顺利完成新旧制度衔接,并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完成全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海南省是全国采用网络版形式编报2018年度内控报告的十个试点省份之一,为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省财政厅积极协调,将省内控报告填报系统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决算、资产管理等功能模块进行数据对接,直接读取相关数据,提高了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该工作得到财政部会计司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全国4家省级财政部门代表之一在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机制
出台《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是全省14个新增设正高级职称系列中首个率先出台评审办法的系列。2019年11月中旬,组织全省首次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13人通过评审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改革文件精神并结合海南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在申报范围、评价标准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体系。组织全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共有113人参评,66人通过评审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
组织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海南考区考试工作。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南考区共52334人报名。其中:初级报名40697人,实考28874人,合格4473人,合格率15.49%;中级报名11239人,实考6366人,合格1242人,合格率
19.51%;高级报名400人,实考232人,合格123人,合格率53%。三、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和引进,做好会计行业人才服务工作继续实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组织海南省第三期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第三、第四次集中培训,并做好毕业考核工作,42名
领军学员和56名优秀人才学员符合毕业条件并获得相关证书;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发展局等部门启动第四期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经笔试和面试答辩,录取领军(后备)人才学员34人、优秀人才学员70人。2019年,推荐的2名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人员被财政部评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印发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组织全省会计人员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功能,优化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完成2019—2021年度全省继续教育面授机构公开招标,指导培训机构开展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结合行业发展和海南自贸区(港)建设,针对重点工作开展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共计1100余人参训。
积极开展会计高层次人才及柔性引进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制定《会计高层次人才及柔性引进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规程》和《注册会计师行业高层次人才认定规程》。全年完成流动人才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确认39人;为12名具有国际注册会计师资格人才申报省拔尖人才资格认定;为27名注册会计师和43名非执业会员申报省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
根据2019年度村财培训计划安排,制定下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经费的通知》,完成374万元培训资金分配并下发各市县。全省19个市县完成年度村财培训任务,共培训6307人。
四、加快制度创新,优化会计行业营商环境
以加快推进海南自贸区(港)会计审计现代专业服务规范发展为重点,协调省人大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推动修订《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并经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9月1日施行。该条例在降低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门槛、允许设立个人会计师事务所、适当放宽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年龄限制等方面创新突破,全面提升海南自贸区(港)会计审计服务专业化水平。全年引进4家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海南设立分所。主动与财政部会计司协调,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为海南省增加“个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模块。截至2019年底,共批准设立2家个人会计师事务所。
积极推动出台《关于改善海南省会计审计服务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将注册会计师纳入海南“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国际执业会计师纳入海南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搭建国际会计人才引进“直通车道”。结合海南自贸区(港)新形势需要,借助安永、普华永道等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训资源和人才网络优势,推进海南省品牌事务所主动融入国际会计网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带动全省国际化人才培养。同时,积极协调省委人才发展局将国际注册会计师纳入《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为海南省吸引国际专业人才创造条件。截至2019年底,共为10名具有国际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才办理海南省拔尖人才资格认定。
五、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完成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截至2019年5月31日,全省共61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1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完成了年度报备工作。完成2018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截至2019年4月30日,全省各市县登记在册的165家代理记账机构完成网上备案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联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全省68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备案事项的报备以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4项内容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1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全省“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展开清理,对存在问题的19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通过检查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全省会计服务市场秩序。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积极推进“综合受理”“一网通办”工作。配合省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将省财政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受理,完成行政审批系统基础数据录入,为下一步实施全国“一网通办”打下良好基础。
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认真梳理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汇总表》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继续贯彻财政部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严格履行行政审批承诺制度,全年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审批6件,承诺时限内完成率100%。
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会计司和省政务服务中心,将财政部业务系统与海南省政务“不见面审批”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单点登陆,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海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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