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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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会计工作
2019年,山西省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以转型升级为目标,深化改革与发展,推进全省会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及准则制度
(一)配合拟修订和出台的会计法律制度征求并反馈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安排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征求意见稿)》等,征求了省内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其他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并反馈。
(二)推进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1月1日施行后,为及时了解本省的执行情况,山西省财政厅组织人员,于7月对省农业厅、太原市财政局等单位开展调研;安排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李英利一行就相关内容开展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讲解,同时在“会计之星”网站开辟专栏进行答疑解惑,并录制了21期政府会计微...
山西省会计工作
2019年,山西省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以转型升级为目标,深化改革与发展,推进全省会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及准则制度
(一)配合拟修订和出台的会计法律制度征求并反馈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安排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征求意见稿)》等,征求了省内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其他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并反馈。
(二)推进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1月1日施行后,为及时了解本省的执行情况,山西省财政厅组织人员,于7月对省农业厅、太原市财政局等单位开展调研;安排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李英利一行就相关内容开展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讲解,同时在“会计之星”网站开辟专栏进行答疑解惑,并录制了21期政府会计微视频对有关内容进行宣传,供广大会计人员学习,收到很好效果。
(三)强化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效实施。山西省作为使用网络版软件开展内控编报工作的10个试点省市之一,于3月份举办2018年度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培训班,对“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软件操作和报表内容进行培训,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业务骨干330人参加。截至5月底,全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全部完成并上报。为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
科学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做出了贡献。
二、做好常规化管理工作
(一)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省初、中、高级会计师考试安排并发布公告;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无线电管理局举办培训班,对参训的各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会计科长及业务骨干进行无纸化考试考务培训;组成12个考试巡考组分赴全省各考区,巡视考试组织情况。2019年度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情况:5月份初级考试设12个考区、38个考点、248个考场,报考123386人,资格后审通过21621人;9月份中级考试设12个考区、38个考点、242个考场,报考40692人,资格后审通过5547人;9月份高级考试报名1232人,参考900人,达到国家标准505人。
完成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共收审材料352份,350人参加答辩,评审通过310人;完成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共收审材料44份,40人参加答辩,评审通过32人。
(二)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顺利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省会计学会组织开展4期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2180人参加。
(三)组织好各类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素质。3月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山西省省直单位财务处长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全省的130名省直单位的财务处长、各市财政局分管会计工作的局领导和会计科长进行了培训。组织三期本省会计领军人才(二期)集中培训并举行了毕业仪式。4月组织本省高级会计人员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参加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5月组织本省高级会计人员参与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
三、深入推进管理会计应用工作
对入企服务形成的17个课题统一格式重新修正,提炼优秀案例,整理成册后出版发行,为省内同类企业借鉴应用管理会计提供了具有本省特色的成功案例,为院校开展管理会计课程提供了教学案例,为管理会计的实践与应用发挥了辐射和示范效应。
四、提升信息管理水平
(一)完成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在原有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包括前台页面重新设计,添加移动端支持,新增会计人员基础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信息等功能。
(二)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4月—6月开展集中采集,随后转入日常工作,截至年底,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28万人次,达到原会计从业人员库总数的60%。
(三)组织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山西省第七届会计信息化暨会计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于11月10日在太原举办。本次大赛由山西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同主办,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和省会计学会承办。全省45支代表队其中政府会计代表队23支、企业会计代表队22支,202名选手参赛。经过紧张激烈的比赛最终决出:团体奖12名,选手个人奖54名,最佳教练奖12名。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武涛,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安晓飞,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海亮,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王新淮和校长赵丽生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观看比赛并颁奖。比赛由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邢绪生主持。大赛有力地促进了会计信息化的普及和应用,社会反响很好。
五、加强财会干部基本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三基建设”,开展财会干部基本能力测评。修订完成并印发《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评价标准》《山西省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训练大纲》及《财会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测评实施办法》。7月组织完成了对省直单位财会岗位专业能力测评工作,共有97个省直部门的4245名财会人员参加测评,其中合格4161人,合格率98%,优秀率
35.3%。8月组织完成了对全省财政系统干部的专业能力测评工作,参加7780人,合格7181人,合格率92.3%,优秀率38%。六、依法做好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一)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积极推广网上审批系统,逐步实现由“网上办理”替代“现场办理”;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精简审批材料;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按照法定程序,作出了准予执业许可的决定。对59家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了变更备案事项;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整改通知;对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1家、变更备案8家。
(二)按时完成年度报备工作。下发《关于做好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对报备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系统使用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于2019年3月至5月完成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2018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经过汇总分析形成《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情况的报告》,上报财政部并上传至“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
(三)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推动3家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合伙制;鼓励山西恒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山西嘉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通过合并方式做大做强。
(四)落实信息“双公示”制度。对9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政审批事项公示;对12家会计师事务所、17名注册会计师及对1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公示。按规定完成“双公示”及“证照分离”改革月报工作。完善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及时通过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双告知”认领和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共认领“双告知”10条。
(五)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8月份联合省注协举办检查人员培训班,由业内专家对检查人员和被检查机构负责人进行检查培训,之后检查组进驻太原、晋中、临汾、晋城、忻州等市,至9月底完成了随机确定的4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检查。
(六)指导监督省评协对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同省注册评估师协会组成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的20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于7月联合省评协举办了检查工作布置暨培训班,对检查人员和被检查机构负责人进行检查培训。至8月底完成了对20家资产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检查,抽查资产评估报告70份,促进了资产评估机构“多证合一”工作及行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山西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行业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级财政部门于4月份完成了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信息采集、审批、备案工作;山西省代理记账协会及长治市代理记账协会完成报备工作。(山西省财政厅供稿任子凯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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