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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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播电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9年,国家广播电视财务部门紧紧围绕“六大工程”工作部署,按照“五式工作法”,认真履行规划财务工作的“保障、创新、管理”职能,努力推动广播电视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财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强化资金保障,聚焦广播电视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确定的2019年工作重点和发展思路,积极主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在国内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财政紧平衡的形势下,2019年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落实中央各类资金89.65亿元,有力保障了广播电视各项重点工作。
落实中央本级预算财政资金48.33亿元,重点保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建设、安全播出、审查管理、监测监管、“走出去”等相关工作,为广电总局全面履行新闻舆论阵地建设、内容创作生产、传播体系建设、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国际传播等各方面职责提供了经费保障,同时重点对纪录片发展专项、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监管中心视听新媒体节目监管、中星9A卫星节目平台运行、广电总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点和新增项目予以支持。
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地方广电部门资金41.32亿元,保证了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中央广播电视...
广播电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9年,国家广播电视财务部门紧紧围绕“六大工程”工作部署,按照“五式工作法”,认真履行规划财务工作的“保障、创新、管理”职能,努力推动广播电视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财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强化资金保障,聚焦广播电视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确定的2019年工作重点和发展思路,积极主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在国内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财政紧平衡的形势下,2019年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落实中央各类资金89.65亿元,有力保障了广播电视各项重点工作。
落实中央本级预算财政资金48.33亿元,重点保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建设、安全播出、审查管理、监测监管、“走出去”等相关工作,为广电总局全面履行新闻舆论阵地建设、内容创作生产、传播体系建设、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国际传播等各方面职责提供了经费保障,同时重点对纪录片发展专项、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监管中心视听新媒体节目监管、中星9A卫星节目平台运行、广电总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点和新增项目予以支持。
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地方广电部门资金41.32亿元,保证了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器材配置、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和传输覆盖等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为广播电视全行业的公共服务、内容建设、融合发展、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持,为广播电视行业意识形态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党中央的声音传输覆盖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布局谋篇,绘制广播电视发展蓝图
(一)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部署,正式启动广播电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有关任务要求、工作安排、时间进度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播电视相关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结合广播电视实际,深入研究分析“十四五”广播电视发展形势和政策项目需求,汇总起草形成广播电视方面希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主要内容,围绕“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工程”“新时代精品工程”“智慧广电建设工程”“视听中国播映工程”“管理优化工程”“安全播出工程”等六大工程,共提出了广电领域九个方面的重点内容61项目标任务,力求在提高发展质量上设计新路径,在加强宣传管理上谋划新思路,在推动科技创新上争取新突破,在促进产业发展上落实新举措,在提升传播能力上实现新进展。
(二)继续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的工作部署,2019年组织完成《广播电视制播工程建设规范》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工程建设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研编和审查工作以及在用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稳步推进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整合精简复审工作,并先后发布《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标准》(GY/T5202-2019)和《无线广播电视遥控监测站工程技术标准》(GY/T5072-2019)两项行业标准。截至2019年底,行业在用标准81项,其中,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71项。
三、谋划行业政策,助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一)制定印发“一意见两通知”,形成政策“组合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广电总局党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3个文件,从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培育新型业态和消费模式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做优做强做大提供政策指导。同时,将补齐广电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等事业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纳入广电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的《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中,首次将实现广播电视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的目标任务纳入国家政策文件。在国家大幅压缩政府定价范围的情况下,经努力争取,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仍予以保留,为维护有线电视市场提供了基本价格政策保障。
(二)规范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国家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的申报、认定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园区)示范先导和辐射带动作用。2019年,批复“中国(北京)星光视听产业基地”更名,批复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中国(成都)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和中国(成都)超高清创新应用产业基地设立。
(三)推动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搭建产业发展项目库在线管理平台,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评审遴选确定第一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308个,包括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项目96个,精品内容制作能力与衍生开发项目类项目55个,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与网络融合类项目96个,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
广类项目39个,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项目22个。
(四)支持产业展会活动。积极发挥主办单位作用,支持第十五届深圳文博会、第十四届北京文博会顺利举行,发挥展会平台作用,展示智慧广电建设和视听精品节目成果,引导和促进产业主体合作发展,完善产业市场体系。四、推进项目落实,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一)积极谋划新项目。谋划全国IpTV监测监管工程的建设,制定《全国IpTV监测监管工程方案》,以新技术、新手段、新平台提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监测监管能力。
(二)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继续支持全国180座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机房、道路、围墙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53个贫困县广播电视台采编播设备购置;继续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对16634部转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射机运行维护予以保障;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器材配置工程,对1819个村配置广播器材予以补助;继续推进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对197个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予以补助;继续争取资金对12个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和传输覆盖予以补助。
(三)强化项目推进督导。严格项目审核,通过完善审核流程,加强现场调研等方式提高审核质量和效果;通过采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月报和季报制度,有效实施日常监管,精确了解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推动工程进度,发挥项目效益。
五、强化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一)强化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更加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预算编报、审核、执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定印发《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2019—2020年重点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节点等,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广电总局预算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扎实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聚力增效、推进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补充修订完善广电总局各司局和事业单位共计29个内控制度,强化决策程序、业务流程、资金使用审批等方面内控机制,为规范内部管理提供遵循,达到了切实防范风险的目的。完善制度建设,配合财政部制定印发《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评审工作,加强项目论证,项目预算评审做到全覆盖。稳步推进预算执行,按月发布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通过通报、约谈方式实时跟进预算执行进展,确保资金执行效率。
(二)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助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设备制造、内容服务等产业发展,修订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取消广电总局部门集中采购内容,增加了涉密项目采购和扶持不发达地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广电总局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规范管理。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财政部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审核、批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事项,规范推进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推动部分单位加快资产报废进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产权登记材料补充完善工作。配合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梳理各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四)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将涉企收费项目在广电总局网站公示,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提升减税降费政策效果。
(五)强化企业管理。组织各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开展2019年度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电视费免征增值税的税式支出测算统计工作,全行业有线电视费免征增值税的税式支出共10.49亿元,凸显财政政策对广播电视行业的支持力度。推动16户企业按财政部要求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进一步提高广电总局国有企业管理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指导直属单位开展转企改制工作。
六、提高统计质量,强化统计服务能力建设
(一)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召开全国统计工作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召开2019年度全国统计工作会。会议首次发布年度统计数据,并通过广电总局官网、官方公众号同步发布“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
(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后广电总局新职能、新定位,修订《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大数据方式的统计调查纳入行业管理范围,对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为解决收视收听率(点击率)数据造假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按照广电总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要求,修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增加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等报表内容,修订后比原制度增加了6张报表、275项指标,全面反映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成果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落实中央重大统计工作部署,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全国近5万个广播电视统计基本单位信息核对工作,并向国务院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广播电视服务业单位详细数据。
七、加强行业监管,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一)工程监管关口前移。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基础设施项目风险防控等文件精神,做好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可研审核批复工作,明确工程的项目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进一步规范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核调整,通过完善审核流程,加强现场调研,提高审核时效,2019年完成可研批复12项、初步设计和调整概算批复12项。
(二)强化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2018年预算执行及2019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不断拓展内部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将广电总局管理社团、三级预算单位纳入审计监督范围,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基建项目跟踪审计,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梳理2016年以来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逐项对账销号,推动单位锁定问题,聚焦整改,堵塞漏洞,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修订印发《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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