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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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健康事业财务会计工作
2019年,各级卫生健康财务部门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工作,以政策研究、
资金保障、财务监管、队伍建设为重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卫生健康财务会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聚焦重点,完善卫生健康经济政策(一)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6个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国有资产制度体系。严把资产“入口关”,制定《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优化资源配置与合理布局。严把资产“使用关”,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推行资源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严把资产“出口关”,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卫生健康事业财务会计工作
2019年,各级卫生健康财务部门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工作,以政策研究、
资金保障、财务监管、队伍建设为重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卫生健康财务会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聚焦重点,完善卫生健康经济政策(一)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6个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国有资产制度体系。严把资产“入口关”,制定《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优化资源配置与合理布局。严把资产“使用关”,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推行资源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严把资产“出口关”,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推动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组织编印《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操作指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操作指南》,指导全行业落实和执行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结合落实政府会计改革要求,起草《医院财务制度(修订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修订稿)》。
(四)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起草《关于做好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制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规范,编制《全国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开展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工作,研究撰写监测报告。开展公立医院财务及内部价格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配合做好专项检查。
二、争取投入,积极保障事业发展
(一)加强转移支付资金保障。2019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资金1168.4亿元(不含基本建设),比上年增加203.9亿元,增长21.1%。主要包括: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资金5亿元,用于支持市(地)级以上政府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559.2亿元,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69元(包括原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人均55元、2019年增加5元、从重大公共卫生“因素法”分配资金转入9元),用于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从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中划入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165.2亿元,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病防治、包虫病与血吸虫病防治等5个项目。计划生育项目补助资金117.5亿元,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西部地区少生快富等3个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0.9亿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30.4亿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等项目。
(二)落实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做好项目衔接。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调整为中央财政事权后的保障,摸底地方配套资金情况,协调财政部加大投入力度。调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模式,将新调整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内容,实行两级目录管理,两轮专家论证后确定19项工作规范。
(三)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倾斜支持健康扶贫。在项目资金分配表对“三区三州”进行单列。对“三区三州”项目资金倾斜支持。新设项目安排资金25.8亿元支持368个深度贫困县的县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新设项目安排资金1.99亿元支持“三区三州”199个深度贫困县的乡村医生远程培训能力建设。2019年共安排“三区三州”补助资金49.9亿元、占比4.3%,其中倾斜资金17.5亿元;较上年资金增长78.8%、占比增加1.4%。
(四)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加大公共卫生支持力度。结合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大疾病防控、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短板及重点领域,加大支持,主要包括:确认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足额上划返还;新设立重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等6个子项目。公共卫生方面补助资金共计738.9亿元,比上年增长36.1%。同时,积极争取政策突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可用于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开展工作,结余可统筹用于人员经费,有力支持机构发展。
(五)协调落实六项投入,积极促进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功能定位,支持国家医疗中心和医学中心建设,协调财政部落实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环境改造等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0.5亿元。对新成立的癌症中心予以开办支持,2019—2020年共落实项目经费2.3亿元。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疾控中心、食品评估中心、心血管病中心等公卫应急、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建设。
三、夯实基础,提高行业财务管理水平
(一)着力强化部门预决算管理。优化预算编制。在2020—2022年滚动项目库编报中实行“无纸化、一提前、两同步、三挂钩、四道关、五统一”。创新预算项目评审。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评审,继续保持项目评审100%全覆盖。预算执行常抓不懈。通过“直通车”通报、司领导面对面约谈、督导调研现场督促、月度定期通报等措施,预算执行进度取得显著提高。2019年下半年,每月预算执行进度均比上年同期提高10%。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规范有序。将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执行要求紧密结合,疏通预算执行环节。严格直接支付审核,强化支付监督与自查,确保资金支付安全规范。夯实部门决算基础工作,持续提升编报质量。加强部门决算深层次挖掘分析。开展公共卫生机构经济运行、事业单位人员支出经费、预算管理医院公立医院改革经济运行情况、科研经费投入等专题研究,形成报告。
(二)有序做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工作。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开展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调整和新一轮规划制定工作,努力构建规划更加科学、布局更加合理、数量与事业发展需求更加匹配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做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工作,研究制定甲类大型医用设备评审标准、申报指南,并向社会发布。指导地方做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限制,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不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限制。
四、强化约束,加强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力度
(一)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组织编写《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加强顶层设计,整体推进全行业领域的有关工作。组织起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卫生健康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卫生健康项目预算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印发《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库(2020版)》,指导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全面落实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绩效自评、2019年绩效运行监控和2020年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实现绩效全过程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监控预警机制,对于执行缓慢、存在严重风险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偏离预期的项目分类预警,深化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双督促”。
(二)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认真落实年度审计计划,推进审计全覆盖。对12位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完成23家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和16个省份的临床服务能力建设等3个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的资金收支和使用效益情况专项审计,完成4个定点扶贫县健康暖心基金专项审计,对委机关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自查。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制度规定,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印发后,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监督。配合审计署完成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及2019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分季度跟踪审计。指导督促审计整改,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积极支持巡视工作,安排审计骨干人员参加巡视组,为巡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贯通巡视整改与审计整改,促进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共同形成监督合力。
(三)积极将财务管理指标纳入公立医院巡查及绩效考核体系。将医院价格管理及收费行为、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等,纳入《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巡查重点内容;将收支结余、资产负债、次均费用、全面预算管理等17个反映收支结构、费用控制、经济管理方面的指标,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的运营效率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及考核,督促地方规范管理。
五、合力攻坚,形成脱贫攻坚新局面
(一)基本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从机构、人员、能力、保障四方面明确了基本医疗有保障10项工作指导标准。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完善制度化救治保障机制,2019年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25种,开展高血压等4种重点慢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便民举措,截至2019年底,有1600余万人得到了大病和重点慢病分类救治,覆盖98%以上的贫困患者,基本医保覆盖99.98%的贫困人口。以“三区三州”为重点针对部分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开展一地一策、一病一策,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推进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升贫困群众健康素养。
(二)聚焦深度贫困对口支援。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大倾斜支持力度。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卫生健康项目资金安排“三区三州”47亿元,较上年增长72%,其中倾斜支持15亿元。针对“三区三州”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制定实施一系列的综合防治措施,从人、财、物、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深入实施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援疆,西藏、新疆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召开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对口援青会议、援疆会议和援藏会议,动员全系统力量推进解决西藏、青海、新疆等深度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六、突出重点,强化卫生健康财务会计队伍建设
(一)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和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工作。认真落实《卫生计生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方案(2014—2020)》,继续推进“335”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开展第四期、五期领军学员和第三期后备领军学员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做好领军人才培训班毕业工作。第三期领军学员59人顺利毕业,在学习培训期间,职务晋级40人次、职称晋升18人次、学历提升4人次、发表论文136篇、主持和参与课题182项。第二期后备领军学员88人顺利毕业,在学习培训期间,职务晋级22人次、职称晋升22人次、学历提升6人次、发表论文54篇、主持和参与课题23项、主持和参与重大项目推进25项。
(二)积极推进总会计师设立。将“规范设立总会计师”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的指标体系。将“强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积极发挥总会计师作用”纳入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文件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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