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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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9年,生态环境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聚焦协同打好打赢污染防治和精准脱贫两大攻坚战,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努力提升预算资金保障和财务监管能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既定任务。
一、推进生态环保扶贫和区域生态环境发展
(一)生态环保扶贫。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部2019年定点扶贫工作要点》,组织部系统13个扶贫工作小组44家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基层党支部共建、生态环保扶贫示范村建设、设立生态环保励志奖学金等特色做法,高质量完成2019年定点扶贫责任书各项既定任务,其中投入帮扶资金、引进帮扶资金、培训基层干部、培训技术人员、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等各项指标超额完成,分别达到年度承诺的26倍、17倍、18倍、8倍、5倍和20倍。深入实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支持贫困地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推进实施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等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程项目,推动贫困地区
绿色发展。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专题调研,举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
兴”国家扶贫日主...
生态环境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9年,生态环境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聚焦协同打好打赢污染防治和精准脱贫两大攻坚战,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努力提升预算资金保障和财务监管能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既定任务。
一、推进生态环保扶贫和区域生态环境发展
(一)生态环保扶贫。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部2019年定点扶贫工作要点》,组织部系统13个扶贫工作小组44家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基层党支部共建、生态环保扶贫示范村建设、设立生态环保励志奖学金等特色做法,高质量完成2019年定点扶贫责任书各项既定任务,其中投入帮扶资金、引进帮扶资金、培训基层干部、培训技术人员、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等各项指标超额完成,分别达到年度承诺的26倍、17倍、18倍、8倍、5倍和20倍。深入实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支持贫困地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推进实施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等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程项目,推动贫困地区
绿色发展。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专题调研,举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
兴”国家扶贫日主题论坛,探索有机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绿色路径,推动贫困地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有效转化。
(二)对口支援。有序推进对口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江西省崇义县工作,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崇义县开展对口支援专题调研,赴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地开展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生态建设专项调研,开展《全国环保系统“十三五”对口援疆规划》《全国环保系统“十三五”对口援藏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举办“绿色发展、崇义样板”生态文明建设研讨会,积极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江西省崇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振兴发展。
二、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实施
(一)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大力推进水专项“十三五”任务实施,完成“十二五”149个课题综合绩效评价。全面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举办3次“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推介活动”,推介生态环境技术近600项。2019年,水污染治理、水环境管理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三大技术体系不断完善,技术就绪度总体提高4~6个等级。在太湖流域,厘清了太湖总磷反弹升高的原因,研发集成了一批整装成套技术,其中,研发的种植业氮磷全过程控制技术入选农业农村部2019年度主推技术,开发的太湖蓝藻水华及湖泛监测预警系统可提前7天预报蓝藻水华及湖泛发生;建成苕溪、竺山湾、梅梁湾等一批综合示范区,支撑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提升到Ⅲ类为主,支撑环太湖城市饮用水水质整体提升,惠及人口超过7500万。在京津冀区域,研发水源生态涵养、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并开展示范应用,修复冬奥会核心山地生态系统9平方公里,官厅水库入库氮磷比(N/p)污染物总量削减率达15%~20%,世界园艺博览会周边8公里“枯河”重现清流,北京行政副中心海绵城市示范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85%、污染物总量去除超70%,支撑雄安新区府河及孝义河河口湿地水质净化、白洋淀内源污染治理等9项工程建设,生态清淤区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浓度下降22%和59%。
(二)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强化组织实施,形成《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2018年度进展报告》。狠抓标志性成果总结和产出,完成简版研究报告1份,研究总报告1份,课题研究报告27份和城市跟踪研究报告28份,向韩正副总理汇报攻关项目研究成果。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得分88分、等级为“良”。形成《生态环境部创新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报告,被中央办公厅采用。持续深入推进“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完成汾渭平原11城市驻点跟踪研究阶段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加大攻关项目进展宣传力度,发布专家解读等各类文章900篇,全网累积阅读量达1600万次。其中,两会期间《人民日报》头版专版报道攻关成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重污染成因更为清晰——蓝天保卫战,精准施策加油干”,及时向社会发布成果,当天阅读量就突破10万。
(三)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完善顶层设计和机制建设,印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管理暂行规定》,制定考核办法和成果发布机制。与三峡集团开展战略合作,落实研究经费并启动第一期项目。印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方案》,向沿江58个节点城市派出58个专家团队进行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强化成果产出,筛选出一批“三磷”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先进技术,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长江流域“三磷”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支撑长江“三磷”综合整治行动;梳理水专项成果200余项,编制形成《水专项支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荐技术手册(第一册)》。开展汛期水质断面恶化预警会商和溯源分析,支撑长江八个专项行动。
三、促进环保产业与技术发展
(一)环保产业。持续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等。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编制《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进展报告》,在上海化学工业区、苏州工业园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等地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推进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和政策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调查。完成2018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编制,编写完成了《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19)》《中国环保产业分析报告(2019)》《中国环保产业政策报告(2019)》《中国环境ppp发展报告(2019)》。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测算,2019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总额约17800亿元,比上年增长约11.3%,其中环境服务业营业收入11200亿元,在环保产业中所占比重达到63%,较上年提高了约5%,环境服务业已成为拉动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环境技术体系。继续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污染防治和技术进步,组织完成1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2项技术政策和7项工程技术规范的报批工作。围绕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重点,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先进技术征集和筛选工作,印发2019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
(三)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煤炭采选业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中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报(2019)》,总结2018年度全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清洁生产的工作情况,并从清洁生产管理体系、能力建设情况、审核工作进展、方案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全面展示我国清洁生产的总体情况。
(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坚持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稳步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理念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型,园区的环境管理水平和绿色发展实力显著提升。会同商务部、科技部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潍坊经济开发区、山东鲁北企业集团、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
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行了技术核查和验收。对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3
家命名满三年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开展了复查评估。
(五)工程技术中心。继续加强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与管理,组织完成工业烟气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等13家中心运行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创面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电力工业烟尘治理工程技术中心、石油化工和煤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石油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共6家工程技术中心顺利通过验收;组织召开了第三届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发展交流年会暨主题成果展。
四、加大部门预算与环保投资保障力度
(一)部门预算。2019年,生态环境部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额95.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35亿元,含基本支出7.35亿元,项目支出54亿元,重点支持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环境监测与信息、环境监察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34.49亿元,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二)环保投资。2019年,生态环境部参与分配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532亿元。重点支持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整治、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工作。其中,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90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亿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2亿元。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编制完成《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要求(2020年)》,推进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
(三)预算绩效管理。配合财政部完成节能环保类预算绩效指标采集工作。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组织对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83亿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划及标准”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对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6家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配合财政部完成“环境监测及能力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涉及2017—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3.49亿元,绩效评价得分81.4分、等级为“良”。
五、强化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
(一)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印发《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修订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健全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以及内部管理规程、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劳务费管理办法。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印发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工作规程。推动制度执行,举办部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内部审计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管理培训班、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中央环保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培训班。
(二)内部审计。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以及各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推进2018—2019年度“两年轮审”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部分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开展财经纪律清理整顿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规避廉政风险和财务风险。选取热点、关键领域开展专项审计,完成投资兴办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就清理整顿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好整顿意见,防止相关问题屡查屡犯。
(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向地方反馈2018年度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意见,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问题较突出、较集中的情况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督促地方针对问题认真整改,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全过程指导和监管。开展2019年度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组织2017—2018年度各省(区、市)专项资金项目自查,完成对17个省(区、市)的现场检查工作。(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供稿刘小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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