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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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9年,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为重点,全面推动财务与资金运用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加强资金保障为目标,规范财务资产管理,确保大局工作
(一)聚焦履行核心职能,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2019年,自然资源部围绕中心工作,努力提高资金保障力度,争取2019年部门预算120.25亿元,其中专用项目预算规划数为66.83亿元,比原三部门(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同口径数据(53.7亿元)增加13.13亿元,增长24.4%。完成机关单位调整基本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制度改革经费测算工作。积极做好“全国自然资源专项调查”“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新增重大专项立项,实现增资14亿元。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经费保障和预算划转工作。
(二)服务国家战略布局,积极落实转移支付资金。2019年,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00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协调财政部下达试点项目资金100亿元,其中,第二批已有6个试点项目经费60亿元,第三批新立14个试点项目经费40亿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
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9年,自然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为重点,全面推动财务与资金运用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加强资金保障为目标,规范财务资产管理,确保大局工作
(一)聚焦履行核心职能,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2019年,自然资源部围绕中心工作,努力提高资金保障力度,争取2019年部门预算120.25亿元,其中专用项目预算规划数为66.83亿元,比原三部门(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同口径数据(53.7亿元)增加13.13亿元,增长24.4%。完成机关单位调整基本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制度改革经费测算工作。积极做好“全国自然资源专项调查”“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新增重大专项立项,实现增资14亿元。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经费保障和预算划转工作。
(二)服务国家战略布局,积极落实转移支付资金。2019年,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00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协调财政部下达试点项目资金100亿元,其中,第二批已有6个试点项目经费60亿元,第三批新立14个试点项目经费40亿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的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下达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治理资金20亿元,涉及冀晋川等16个省区。保障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0亿元,支持17个省份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有关省区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助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协调财政部下达2019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0亿元。
(三)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健康运转。做好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把关矿业权和新增建设用地会审工作,确保部执收项目(包括收取的国家资产处置收入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保障部属单位及时足额用款,跟踪、纠正存在疑点的支付行为。积极实施内部审计,按照年度内审计划,开展24家部属单位的内审工作。继续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升部门决算数据运用水平。
(四)贯彻“严起来”工作要求,强化财务资产管理。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资产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组织对部属单位进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内控制度不完善、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制衡不规范等主要问题在部属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促进部属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意识。
二、以完善自然资源税费制度为抓手,推进资金运用管理机制建设,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资金运行机制
(一)持续跟进资源税费制度改革。落实中央深改委和全国人大授权,商财政部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有关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征管措施,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资金占用费、滞纳金缴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科目和分成比例,并规定承担特殊职能的非营利性矿山企业缓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程序。
(二)配合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全面清理整治自然资源部部属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清理不合理收费,防止新增违规收费。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费减免范围;积极向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反馈清理意向,建议将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转列专项收入,将土地闲置费转列罚没收入。按要求公开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和政府部门行政委托事项。
(三)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综合各方意见,梳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产权管理等八个方面中央与地方政府权责,配合财政部起草《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并按照国办要求,将林业草原领域改革方案融入其中,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边界、中央与地方权责,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自然资源资金运用管理机制。
三、以强化财务资产监测监管为突破,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内控建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全面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制定并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提升自然资源部部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促进业务开展,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自然资源部预算执行进度从5月份的19%提升到9月份的67.7%,在部委中排名59位,取得较大进步。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贯彻规范化精细化的财政预算管理理念,深入分析重点项目和预算单位的资金构成,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自然资源部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
(二)开展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研究制订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系统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项目监督管理措施,明确资金管理职责分工,加强项目监管、推动目标实现。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强化财政和社会资金监测,多次征求财政部和部分省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意见,形成了以健全资金监测监管手段为基础,完善绩效管理机制,逐步优化财政和社会资金结构的工作思路,建设覆盖部、省、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系统”。2019年10月起,在山西等18个省(区、市)开展填报试点,逐步实现资金运行有监测、绩效实施有跟踪、行政决策有依据的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重大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项目申报,协调“十三五”重大工程建设方案评审,支持各业务部门开展高新技术等项目的申报和投资计划安排。统筹自身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安排,保障急需建设项目需求。开展在建项目进展情况摸底,逐步清理项目遗留问题,以点带面,实施基建项目规范管理。
(四)扎实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督促自然资源部部属单位认真、迅速开展清欠工作,严防新增拖欠。建立清欠台账,要求有关单位加强清欠力度,定期开展调度,按月向财政部报送清欠进展。持续跟进清欠工作,结合审计、巡视等工作发现的问题,深入清查,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通知》,健全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确保清欠工作扎实推进。
(五)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内部控制信息系统试点,组织业务骨干开展研讨交流,编制内部控制指引,编报自然资源部《内部控制报告》,指导自然资源部部属单位加强内控管理,落实内部监督和制衡制度。按照自然资源部党组要求,摸清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基本情况,研究提出分类管理建议;按“严起来”的工作要求规范管理,印发《关于部属单位资产损失有关情况的通报》,促进资产规范管理,督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要求自然资源部部属单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采购预留比例。(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供稿丁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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