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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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2019年,财政农业农村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为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发挥“三农”基本盘和压舱石作用、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优先发展,确保中央重大支农政策落实落地
(一)推进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针对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改革方案。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并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宣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和省份以及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等积极推进改制相关工作。
(二)推动出台重大政策举措。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奖励和补助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在具备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2019年安排70亿元,对各地有序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进行奖补。2019年首次将农村...
农业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2019年,财政农业农村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为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发挥“三农”基本盘和压舱石作用、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优先发展,确保中央重大支农政策落实落地
(一)推进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针对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改革方案。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并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宣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和省份以及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等积极推进改制相关工作。
(二)推动出台重大政策举措。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奖励和补助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在具备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2019年安排70亿元,对各地有序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进行奖补。2019年首次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纳入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补助范围,安排14.5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给予适当补助,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三)建立健全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体系。推动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协调将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指导督促各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宣传推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先进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抓紧抓实农林水支出预算执行,保障农业农村相关任务顺利推进。
二、坚持聚焦重点,支持攻克脱贫攻坚坚中之坚
(一)切实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资金需求。2019年,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1亿元,连续4年每年增加200亿元。优化分配方式,突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分配结果更加聚焦和精准。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26.4亿元,提前实现“十三五”期间对397个革命老区县的全覆盖。
(二)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堡垒。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三区三州(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及新疆南疆四地区,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和“三区三州”外深度贫困地区力度进一步加大,并督促相关省优化资金投向结构,避免资金投入上的“挤出”效应。从统计结果看,相关省较好地落实了资金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目标。
(三)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整合资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办法,取消整合限制性规定,督促各地放权到位,规范推进整合试点工作。举办全国贫困地区财政干部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就整合试点工作进行培训。编印“问与答”资料,指导地方用好用足整合试点政策。2019年,全国832个贫困县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超过3200亿元。
(四)着力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对有扶贫任务的28个省(区、市)开展绩效评价,在分配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明确绩效管理一整套操作流程,有效解决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地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提升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开展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工作,督促问题整改,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三、坚持底线思维,支持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中央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约859亿元,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亿元,有力保障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2019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项目区粮食产能每亩可提高约100公斤。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4.85亿元,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安排8亿元,支持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并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实施。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资金,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安排73.58亿元,支持有关省按照《全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0年)》开展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统筹推进牧区水利、小型水源建设等。
(二)全力支持生猪稳产保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严峻复杂形势,持续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及时出台文件明确提出了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完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等政策,推动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生猪保险保额、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等6项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推动政策落实。201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8.99亿元。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实施,政策效果已初步显现,生猪生产形势较前期有所好转,市场价格上涨势头得到抑制。
(三)支持加强防灾救灾减灾。针对草地贪夜蛾灾情、“利奇马”台风洪涝灾害、南方严重干旱等灾情,迅速响应,紧急行动,全年累计拨付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3.11亿元,保障各地及时开展救灾工作。加大对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237.15亿元,支持开展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安排“三农”服务专项资金、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支持全国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四、坚持提质增效,大力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安排奖补资金13.8亿元,支持新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5个。会同农业农村部新认定第二批29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支持种业创新,2019年批准创建5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30亿元,支持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快建成一批主业强、百业兴、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
(二)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安排180亿元,稳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报废更新、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扩大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范围,促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推动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快发展草牧业,积极推进粮改饲,实施面积1200万亩以上,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饲草料,支持优质奶源基地和草畜紧密配套的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建设。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和养殖户进行补助。支持提升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科技对农业的支撑能力。继续在江苏、浙江等8个省份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
(三)支持构建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家农担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定国家农担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推动国家农担公司切实履行政策性职能和实现可持续经营。安排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15.75亿元,支持省级农担公司提高风险代偿能力。全国农担机构框架基本搭建,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担保业务加快发展,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在保余额1190.32亿元,分支机构业务覆盖全国75%的县级行政单位,对全国主要农业县业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继续支持促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五、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一)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安排3.8亿元,按每县0.2亿元的标准对国务院确定的19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进行奖励,激励地方更好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60亿元用于339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工作和安排2018年已实施的119个畜牧大县剩余部分资金,提前实现“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畜牧大县整县治理全覆盖目标。安排10亿元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集中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等技术模式。安排19.5亿元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谁受益谁处理”“秸秆换有机肥”等机制。继续在内蒙古、甘肃和新疆3省区支持100个县整县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鼓励其他地区自主开展探索,建立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
(二)支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利用。安排63.1亿元,支持实施轮作休耕试点面积3000万亩,比2018年增加100万亩,试点省份增加至17个省(区)。其中安排37.5亿元,支持实施轮作试点面积2500万亩;安排25.6亿元,支持实施休耕试点面积500万亩。安排45.26亿元支持相关省份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开展长江禁捕工作。安排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55.61亿元,支持实施草原禁牧面积12.1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6亿亩,推动传统草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发展,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恢复。
(三)支持水生态文明建设。安排华北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资金61.8亿元,在支持河北、山东、山西、河南4省的基础上,将天津市纳入治理范围,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安排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02.24亿元,支持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设,优化跨地区水资源配置。安排48.8亿元,支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治理。安排50.8亿元支持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和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促进水源连通、水体流动,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安排15亿元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六、推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9年安排75亿元,扶持2.1万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有效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二)着力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安排9.5亿元,在13个省份有序扩大试点试验范围,支持和引导各地围绕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四个方面,持续探索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安排6亿元,继续支持8个省份完成试点任务,推动试点地区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三)建设善治乡村美丽乡村。继续支持地方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推动全国农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排61.7亿元,支持各地围绕生活生产生态同步建设,进一步推动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七、筑牢管理根基,稳步提升财政支农工作水平
(一)强化内控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操作规程,狠抓内控执行,积极推动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组织修订内控操作规程和高风险专项内控办法,促进内控制度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二)强化预算和绩效管理。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幅压减中央农口部门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修订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6个资金和绩效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绩效。指导现代种业发展基金、贫困地区发展基金、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以及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发挥政府基金政策引导作用。
(三)强化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利用各种媒介和平台,加强财政支农政策宣传。采取文件发布、答记者问等方式,加强财政支农政策解读。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和绩效目标。(财政部农业农村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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