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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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
2019年,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在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账户管理、决算编审管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
(一)夯实国库管理基础,做好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法》及《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依法依规组织总会计核算,不断夯实财政运行管理的基础。根据不同的资金性质及管理要求,积极做好授权支付、直接支付等业务的总会计业务处理。会计核算方面,截至2019年12月底,总会计共审核核对2300多万笔纸质和电子收支原始数据,经手核算的资金收支总和超过23万亿元。会计对账方面,累计向中央预算单位发出纸质对账单3600多份,同时,与13家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5家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12家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及专户银行、人民银行及时进行会计对账,有效保障了各方面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会计报表方面,按时编制中央财政支出旬(月)报表、资产负债表等各项报表,为财政部国库司内下...
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
2019年,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在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账户管理、决算编审管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
(一)夯实国库管理基础,做好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法》及《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依法依规组织总会计核算,不断夯实财政运行管理的基础。根据不同的资金性质及管理要求,积极做好授权支付、直接支付等业务的总会计业务处理。会计核算方面,截至2019年12月底,总会计共审核核对2300多万笔纸质和电子收支原始数据,经手核算的资金收支总和超过23万亿元。会计对账方面,累计向中央预算单位发出纸质对账单3600多份,同时,与13家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5家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12家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及专户银行、人民银行及时进行会计对账,有效保障了各方面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会计报表方面,按时编制中央财政支出旬(月)报表、资产负债表等各项报表,为财政部国库司内下游处室进行国库业务管理、相关司局开展预算管理等工作及时提供数据支撑。
(二)大力解放思想,推动总会计制度创新。认真落实财政部领导关于加强总预算会计工作的批示精神,围绕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启动实施“政府总会计制度改革”,起草完成《政府总会计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会计科目和报表(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部分省份意见。确定制度框架。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更名为《政府总会计制度》,在一个制度下建立两套会计科目,即,《预算会计科目》和《财务会计科目》。确定核算模式。适度分离政府总会计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建立“双功能”(预算会计功能和财务会计功能)、采用“双基础”(收付实现制基础和权责发生制基础)开展总会计核算、实现“双报告”(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发挥职能作用。健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总会计的预算管理功能,强化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总会计的财务管控功能,两者融合运行,拓展财政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的涵盖内容,更加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运营情况,清晰反映政府受托责任,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二、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一)夯实库款管理基础。针对经济下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地方偿债压力加大等情况,密切监测各地库款运行态势,分析影响库款增减变动的主要因素和需关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定期向国务院领导和中办、国办呈报。督促库款偏高地区继续加快支出预算执行,按月向省级财政部门发函对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市县作出提醒,督促其科学调度资金,2019年全国财政库款持续保持在合理运行区间。
(二)开展地方县级工资保障监测预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财政部领导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地方县级财政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于2019年7月下旬正式启动对达到预警标准的县区发送监测预警通知。组织省级财政部门按月滚动编制工资保障风险评估报告,全面掌握各省份县级工资发放保障情况。全年未发现县级财政新增拖欠工资情况。
(三)从严管理地方财政专户。从严控制地方财政专户规模,对各地申请新开设的专户逐一核实情况,以遵循有关制度规定为原则,充分考虑各地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严格地方新增专户审核。及时受理各地区报送的财政专户备案申请,动态维护地方财政合规存量账户目录。优化系统功能,组织各地开展新、旧系统区划码复核,清除系统数据冗余。
(四)做好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印发《财政部关于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程序的通知》,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审批程序。组织开展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和抽检,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依规办理各部门(单位)新增账户审核、变更撤销及备案等手续。全面梳理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信息,强化与国库支付管理系统、预算动态监控系统的衔接,督促中央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及时核实并改正错误信息。
三、不断强化决算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决算管理。持续提高决算编制效率。按照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央财政决算草案的要求,倒排时间表,及时完成中央财政初步决算数编制工作,提供预算司编制中央财政决算草案。在及时汇总地方财政总决算线上收支数据的基础上,推动加快省对下结算办理,缩短决算编制周期,绝大部分地区完成线下数据调整的时间比上年提前了2个月。进一步提升决算审核效力。加强收入数据真实性审核,督促相关地区进行核查和整改。做好2019年决算布置。组织召开全国财政决算工作会并印发相关通知,顺利完成2019年度财政总决算布置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总决算汇编工作。组织部分地方业务骨干,汇编完成2013年至2015年国家总决算,初步汇编2016年至2018年国家总决算。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扎实开展决算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决算会审制度,在统一规范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各审核环节的衔接,有效提升决算质量,为后续决算草案编报和公开工作夯实数据基础。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有关审查要求,组织各部门新增编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编报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65个,比上年增加83个。深入推进决算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组织93个中央部门在一天内依法向社会公开了2018年度决算,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实现“稳中有进”。深化公开内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数量达到235个,比上年增长41%,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公开数量达到81个。优化公开形式,集中发布各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并加强宣传解读,制作《决算齐亮相:小玲带您看中央部门“成绩单”》微视频,发布在财政部网站和微信平台,社会反响良好,民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
(一)政府财务报告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结合2019年起施行的新政府会计制度和前期试点情况,全面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有关操作指南,印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范围、报表种类、抵销规则等基本问题,指导和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40个中央部门和36个地方,并选择12个地方试点编制上下级合并的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对试点中央部门和试点地方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进行集中会审,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有效提高政府财务报告质量。举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培训班,讲解编制办法及操作指南、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信息系统操作方法。从前期试点情况看,试点单位普遍认为,通过试点加深了对权责发生制的理解,对于贯彻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也对各单位加强资产、负债、预算、绩效管理发挥了直接的牵引作用。
(三)政府财务报告国际交流与合作持续深入。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相关课题研究。利用世界银行技援项目贷款,组织开展全国和地区政府财务报告合并汇总课题研究。参加“第19届OECD高级政府财务管理和报告官员年度会议”,就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等议题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专家等开展交流。参加“政府财政统计和公共部门债务统计(GFS&pSDS)专题研讨”,就政府资产负债表编制等有关议题进行会谈。(财政部国库司供稿龚亮林森浩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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