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取得新进展
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是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务实举措,也是在财金外交合作中践行“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的具体体现。作为全国会计工作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积极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在尊重主权、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相互依赖”的原则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2019年,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不断深化与香港、澳门的跨境监管合作。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不断深化内地与香港的会计审计监管合作。在日常监管方面,为妥善解决内地在港上市公司的跨境监管问题,2009年以来,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与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会计师公会通力合作,共同加强对内地在港上市公司的会计审计监管,对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深化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起到了积极作用。2019年,根据港方移交线索,对5家内地在港上市公司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专项检查。在执法调查方面,为解决香港监管机构调取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存放在内地的审计工作底稿问题,2019年5月22日,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与香港财务汇报局签署了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两地监管合作。2019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标志着两地在推动区域会计监管合作和金融市场联动方面取得又一重大进展,为促进两地会计行业健康发展和金融市场繁荣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之际,财政部借鉴与港方的成功合作经验,与澳门监管机构启动了会计审计监管合作磋商,就相互依赖的监管合作安排达成基本共识。内地与澳门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将为澳门机构和企业到内地发行熊猫债提供便利,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要素流动便捷高效。
中欧审计监管合作取得重大成果。2019年11月6日,欧盟委员会作出了对中国监管机构在法定审计监管领域的适当性决议,欧盟成员国获准与以财政部为首的中国主管部门谈判签订双边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建立互惠互利的审计监管合作安排。这是继2011年中欧实现审计监管等效以来在审计监管合作领域取得的又一里程碑式的进展。欧盟作出适当性决议,为我国与欧盟成员国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签监管合作协议创造了条件,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我国与欧盟成员国的双边审计监管合作。通过建立互利长效的审计监管合作机制,进一步降低双方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推动中欧财金合作取得更多务实成果。金砖机制下的审计监管合作实现突破。审计监管合作作为财政部重点推动的四项务实合作成果之一,在2017年金砖领导人会晤《厦
门宣言》中得到全面反映。2018年金砖领导人会晤《约翰内斯堡宣言》中进一步强调了金砖国家加强审计监管合作的意愿和重要性。为落
实宣言成果,在金砖合作机制下,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积极推动与俄罗斯、南非、巴西的双边监管合作。2019年8月22日,在财政部部长
刘昆与俄罗斯第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长西卢阿诺夫的见证下,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与俄罗斯财政部副部长斯托恰克在莫斯科签署了中俄审计
监管合作备忘录,标志着两国正式建立相互依赖的审计监管合作机制。备忘录的签署,为两国企业跨境发债和两国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供
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便利,也为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开展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树立了典范。
持续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为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投融资合作,财政部积极与马来西亚、新加坡、卡塔
尔等“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监管机构开展交流合作。2019年8月22日,马来西亚证监会首次向财政部提出协助请求,财政部监督
评价局根据马方移交线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财政部也积极推进与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卡塔
尔中央银行(QCB)的监管合作备忘录磋商。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