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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8-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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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八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有关特殊事宜,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第八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八十五条本办法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第八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第八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八十八条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8月11日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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