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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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吉林省会计工作紧紧围绕经济与财政改革大局,适应经济形势发展新常态,坚持制度创新,以推进会计改革为重点,以会计人才培养为动力,以宣传培训为手段,以有效落实会计标准为目标,加强会计监督,服务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会计管理工作。
一、组织完成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及上报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掌握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组织51个市县区、105个省直部门,共计15 937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控报告编制工作。截至5月19日,其中50个县市区上报了14 303个单位内部控制报告,105个省直部门上报了1 276个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全省通过数据校验,合计完成上报单位数是15 574个单位,上报完成率达到97.72%。依据上报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全省各市县各部门单位内控建设指标分值、制度建立情况、存在问题、下步规划等方面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按时上报财政部。
二、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
2017年,吉林省会计工作紧紧围绕经济与财政改革大局,适应经济形势发展新常态,坚持制度创新,以推进会计改革为重点,以会计人才培养为动力,以宣传培训为手段,以有效落实会计标准为目标,加强会计监督,服务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会计管理工作。
一、组织完成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及上报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掌握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组织51个市县区、105个省直部门,共计15 937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控报告编制工作。截至5月19日,其中50个县市区上报了14 303个单位内部控制报告,105个省直部门上报了1 276个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全省通过数据校验,合计完成上报单位数是15 574个单位,上报完成率达到97.72%。依据上报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全省各市县各部门单位内控建设指标分值、制度建立情况、存在问题、下步规划等方面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按时上报财政部。
二、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督促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提升内控建设水平,计划用两年时间对省直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市县单位进行重点抽查。2017年共检查1 427个单位,其中省直部门及单位474个,市县单位953个。根据上报的检查案卷,汇总整理分析全省的内控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实施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检查工作报告,为指导2018年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三、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工作
2017年,财政部持续推进会计标准化建设,修订印发四项金融工具准则、收入准则及政府补助准则,印发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印发政府会计制度及政府储备物资和公共基础设施准则。为了做好新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及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举办了1期企业会计准则培训,4期政府会计准则及制度培训,培训全省师资及学员1 000余人。培训班精心挑选教师,教学内容侧重实操性,不仅讲解具体会计业务,还重点讲解了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重大意义和制定背景。
四、做好有关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工作
对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部分条款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的函,《加强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积极组织意见征集工作,按时书面反馈财政部。对转来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第35条有关内容意见,以及《关于征求〈吉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改意见的函》进行意见反馈。
五、深入开展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和会计人才评价
一是继续开展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安排省级会计人才培养专项经费187万元。招收第六期企业类班38人、学术类班21人和特殊支持计划班21人进行培养。第三期企业类会计领军班33名学员经过考试考核答辩顺利毕业。二是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经考核、答辩、评审等程序,有180人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经过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考核、答辩、评审等程序,有32人晋升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三是累计组织167人参加全国大中型总会计师素质提升班培训。组织101名高级会计师参加全省高级会计人才素质提升培训。四是开展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3 718人次完成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
六、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一是全省初级无纸化考试报考28 429人,实考18 706人,实考率65.79%。合格5 600人,合格率29.94%。二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全省共设置了11个考区、36个考点、124个考场、7 582台考试机,设置了2个考试批次。全省报考13 940人,实考6 958人,实考率49.91%。考试合格1 013人,合格率14.56%。三是高级资格纸笔考试工作。全省共设置了1个考点,45个考场,报名参加考试1 337人,实际参考728人,参考率54.45%,成绩合格 354人,合格率48.63%。四是完成了吉林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试卷的扫描及评卷工作。扫描高级会计资格试卷728份;网评中、高级会计资格试卷7 686份,其中中级试卷6 958份,高级试卷728份。
七、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一是清理核查空白会计资格证书。向全省印发了《关于清理核查空白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二是为确保会计人员调转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等现象的发生,暂停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和调转工作。三是查处违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社会反映,对外省调入会计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与国家会计人员调转信息平台上的调入信息进行全面核对,查出部分市县利用外省调入等违规操作办理会计从业证书,采取措施及时对其通报和约谈,删除违规虚假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四是在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各市县的系统管理人员进行重新填报、严格审核、合理设定管理权限。五是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工作。印发转发财政部文件,结合全省实际,提出做好后续衔接工作要求,认真全面清理相关配套规章、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对吉林省会计网上登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清理取消相关信息130多条。
八、认真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通知,指导市县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召开网络教育座谈研讨会,研究解决网络教育的报名、交费、退费、课程设置、后台管理、数据传输、缴费接口、网站链接等软件技术问题。对网络学习后台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进度和情况。组织审定继续教育教材,确保继续教育教材的质量。对来信来访(省长信箱)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政策进行及时解释和回复。及时调度继续教育开展情况,全年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9.6万人,其中网络教育18.1万人,面授教育0.3万人,视同完成继续教育1.3万人。
九、认真做好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管理工作
制定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要求,成立了吉林省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全省支农政策师资培训。按照财政部部署和《吉林省2017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公主岭市举办了全省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师资培训班,对各市州县师资共150多人进行了培训。开展全省乡镇基本信息调查工作。为了掌握各地乡镇和行政村数量的实际情况,确保财政支农培训经费分配的公平合理,对市(州)县(市)所属乡镇和行政村的具体名称和数量进行了调查统计。及时做好培训经费安排核拨。年初安排培训资金1040万元,纳入省级预算,分两批及时下拨,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培训工作和安排计划。编印吉林省支农政策培训教材。整理现行支农惠农政策,汇编印刷成册,发放培训教材3万余册。全省参加培训2.6万人。
十、加强对代理记账工作的规范管理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代理记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完成了代理记账机构换发新版证书、年度备案等工作,监督指导全省代理记账工作进入“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运行。三是对全省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统计摸底。截至到2017年末,吉林省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有526家(含2017年新审批机构263家),已换发新版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526家。在526家代理记账机构中从业人数共计2022人,其中有会计职称547人,年度业务总收入5112万元。其中年度收入超过百万的3家,超过50万的8家。四是完善操作流程,规范机构管理。统一对全省财政部门代理记账管理人员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培训,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公开办事指南。
十一、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报备管理工作
一是根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的规定,向认定办提交了吉林省2017年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见证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保证了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省注协沟通协作,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日常业务变更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截至2016年末,全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184家,其中总所162家,外省在本省设立分所13家,本省分所9家;162家总所中,有限责任所93家,占全省总数的57.41%;合伙制所69家,占全省总数的42.59%。截至2017年12月27日,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变更备案42次,其中变更事务所名称6次,经营场所13次,主任会计师2次,股东或合伙人24次,注册资本5次,变更股权3次,变更经营期限1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9次,对1家事务所终止执业。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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