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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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辽宁省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党组确定的工作要点,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会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宣传培训,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推动会计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及时将新修订的《会计法》的重要意义及其精神传达到各市财政部门及省直有关单位,深入宣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基本规定,引导各单位自主择优聘用具备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提醒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开展《会计法》修订的政策解释和衔接工作,认真做好对财政部拟出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会计法》配套法规制度的研究和意见征集反馈工作。制发了《辽宁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十三五”期间贯彻国家会计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和工作任务安排。
(二)开展会计制度培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新出台的金融工具、收入等5项企业会计准则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组织开展培训,市级财...
2017年,辽宁省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党组确定的工作要点,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会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宣传培训,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推动会计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及时将新修订的《会计法》的重要意义及其精神传达到各市财政部门及省直有关单位,深入宣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基本规定,引导各单位自主择优聘用具备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提醒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开展《会计法》修订的政策解释和衔接工作,认真做好对财政部拟出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会计法》配套法规制度的研究和意见征集反馈工作。制发了《辽宁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十三五”期间贯彻国家会计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和工作任务安排。
(二)开展会计制度培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新出台的金融工具、收入等5项企业会计准则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组织开展培训,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人员、上市公司和省属企业8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新准则的贯彻实施及促进小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利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软件,各单位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和年度报告,完成了全省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指导和推动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筹建辽宁省管理会计案例库。面向全省企业征集案例,共收到申报案例20余个,推进管理会计在企业单位的应用。其中,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河油田等6家优秀案例入选财政部管理会计案例库。
(三)首次公开选聘会计咨询专家,发挥智库作用。制发了《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咨询专家的通知》,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和政府及监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公开选聘会计咨询专家。为更好地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建立了咨询专家申报人员QQ群并设置了反馈意见邮箱。在研究制定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开展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及论证单位会计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操作指引、建设管理会计案例库、对会计人员答疑解惑等方面,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发挥了智库作用。
二、强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打造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
(一)圆满完成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2017年是辽宁省会计中级职称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的第一年。由于会计从业资格政策的调整,会计初中级考试报名人数激增。初级报名近5万人,中级报名近4万人。为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考区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市财政局与各考点签订考试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网络、供电以及应急预案等考试责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二是部署考试巡视,强化检查督导。会同省人社厅选派巡视人员赴各考点巡视与监督,协助打击考试作弊,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三是狠抓考风考纪,严肃考试纪律。全省所有考场配备无线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各市积极协调无线电管理部门,发现异常信号及时会同公安部门查处,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精心组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认真落实各项考试工作措施,与沈阳大学落实考试责任及考场安排、监考人员配备、考场环境布置、签订考试工作承诺书;印发考务手册,强化考前培训。考试期间采用无线电监控车、手机屏蔽仪等多种方式防控高科技作弊行为,加大监考、巡考力度,及时发现违纪人员,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三)加强阅卷管理,保证阅卷质量。制定阅卷方案、精选阅卷人员,实行封闭评阅试卷。中级选聘品学兼优的会计专业研究生评阅试卷,高级选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阅卷任务,并安排评卷总指导兼总仲裁全程负责评卷质量把关。规范阅卷流程,严格阅卷管理,强化阅卷培训,确保阅卷质量。阅卷工作严格遵循“三评转仲裁”规程,对58分—59分敏感分数段进行全面复查。省考办相关负责人员对阅卷工作进行全程现场跟踪管理,实时监控阅卷进度,合理调配阅卷人员及时协调相关事项,保证了阅卷工作的优质和高效,顺利通过了财政部验收。
(四)规范开展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公平公正。严格评审申报程序,实行网上申报、“双承诺”“双公示”“双审核”制度。正高61人申报,副高1 124人申报。选聘德才兼备的会计行业专家进入评委会专家库,组建了高质量的评审专家队伍。严格评审纪律,实行评委会独立评审制度和“双评审”制度。经过严格把关,有31人通过正高评审,515人通过副高评审,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五)组织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推荐和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工作。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政策宣传、组织推荐和选拔考试工作。建立了辽宁省入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档案库,为辽宁经济发展做好人才储备。贯彻落实全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来自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其他组织等150名财务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组织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总会计师246人赴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参加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提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履职能力。
三、加强会计中介机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组织编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政府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精神,牵头完成了省财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和申请材料等统一,按时完成政务服务指南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并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
(二)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及时印发《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工作实际,补充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备案的材料目录和注意事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更全面细致的服务和更大的便利。全年共计受理并办结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5件(3家分所,2家总所)。
(三)认真组织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及变更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的有关部署,对年度报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辽宁会计网和辽宁财政会计微信订阅号上放置报备通知。报备期间,认真审核相关信息,发现填报有问题的,及时退回并电话告知。截至报备结束,2016年度应完成此项工作的393家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完成报备工作,辽宁省连续4年实现100%报备率。以日常管理工作为抓手,确保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健康发展。全年办理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101件,终止备案1件。
(四)加强代理记账机构行政管理,指导各市做好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我省代理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备案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市按时完成辖区内代理记账年度备案工作,并在7月1日完成代理记账机构证书换发工作,向社会公告了辽宁省代理记账机构名单,完成报备工作报告并报送财政部。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 闫家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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