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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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三项任务,进一步夯实基础制度,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3485家。其中:主板1872家,中小企业板903家,创业板710家,全年新增433家,总市值56.71万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11630家,全年新增1467家,总市值4.94万亿元。全年沪深两市发行A股419只,合计融资15213.81亿元。其中:首发融资2186.10亿元,定向增发(现金认购)融资7652.64亿元,定向增发(资产认购)融资5218.51亿元,配股融资156.56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累计有2 508家挂牌公司发行股票2725次,合计融资1336.25亿元;交易所市场发行债券2433只,筹资39146.91亿元,其中公司债1480只,净融资10473.03亿元。131家证券公司总资产6.14万亿元,113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合计19.66万亿元,149家期货公司总资产5232.82亿元。证券市场总体功能发挥良好,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证券业财务会计工作以提升资本市场主体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核心,推进配套法规体系建设,依法全面从...
2017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三项任务,进一步夯实基础制度,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3485家。其中:主板1872家,中小企业板903家,创业板710家,全年新增433家,总市值56.71万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11630家,全年新增1467家,总市值4.94万亿元。全年沪深两市发行A股419只,合计融资15213.81亿元。其中:首发融资2186.10亿元,定向增发(现金认购)融资7652.64亿元,定向增发(资产认购)融资5218.51亿元,配股融资156.56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累计有2 508家挂牌公司发行股票2725次,合计融资1336.25亿元;交易所市场发行债券2433只,筹资39146.91亿元,其中公司债1480只,净融资10473.03亿元。131家证券公司总资产6.14万亿元,113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合计19.66万亿元,149家期货公司总资产5232.82亿元。证券市场总体功能发挥良好,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证券业财务会计工作以提升资本市场主体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核心,推进配套法规体系建设,依法全面从严加强审计与评估机构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再创新局面。
一、加强市场主体财务信息披露监管,规范财务与内控信息披露要求
系统梳理公众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提出意见建议。抽样审阅612家上市公司年报,重点关注财务信息和内控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发布6份会计监管简报,在此基础上形成和发布2016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开展证券、期货和基金行业年报分析,撰写分析报告;针对新发布会计准则对证券、基金、期货行业的影响,印发《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做好上市公司实施内控规范相关监管工作,会同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16年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分析报告》。加强同财政部在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执行层面的沟通,从资本市场监管角度提出细化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建议。规范基金估值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指导协调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健全估值机制。
二、完善审计与评估机构证券服务业务监管安排,加强对审计与评估机构监督检查
结合《证券法》修订,推动完善审计与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监管安排。总结新审计报告准则在A+H股公司实施情况,对资本市场全面实施新审计报告准则进行研究。增强监管针对性,发布《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7号—轻资产类公司收益法评估》。加强对证券资格的持续监管。针对瑞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两年内被行政处罚2次以上情形,联合财政部暂停其承接新的证券业务,责令限期整改。继续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办理2家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评估资格申请,1家资产评估机构行政复议申请。根据2016年检查情况,对2家审计机构和3家评估机构,18人次注册会计师和14人次资产评估师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个别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执业项目移交证监会稽查部门处理,上述处理情况通过新闻稿对外发布;制定2017年检查方案,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同时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确定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3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全面检查对象,40个市场关注度高的审计、评估执业项目作为专项检查对象,1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回访检查对象。积极应对媒体质疑与信访投诉,就部分审计项目开展重点核查。完善资本市场会计监管信息系统,明确信息审核要求,规范信息报备和监管信息填报。
三、推动出台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向财政部报送“营改增”一年来证券、基金、期货行业税负影响及意见建议,指导三行业“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沟通协调财税部门出台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印发《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协调完善后续衔接政策。会同财税部门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延续沪港通税收优惠政策。多次赴财税部门沟通协调原油、铁矿石等货物期货对外开放涉税优惠政策,为特定期货品种对外开放做好政策准备。
四、规范会管机构财务管理,督促提升财务管控水平
对涉企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分析汇总各会管单位清费建议,向相关部门报送降费措施。做好会管单位日常财务监管,召开会管单位财务工作座谈会,就审计署、财政部专员办和会巡视办关注问题进行交流研讨,通报财务工作年度评价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七所一司季度、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完成会管单位制度报备、项目预算、工程建设、增资扩股以及可用资金测算等工作。接受上交所、上期所和中金所关于交易所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细则的报备,摸底规范会管单位干部交流用房情况。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升技术支持力度和协调水平
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会计监管专业技术的协调指导。及时答复系统内会计问题征询函14份,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反馈的专业问题,召开研究讨论会并及时通报;持续收集2016年会计问题案例,在前期汇编的基础上修订再版案例解析书籍;编辑刊发7期《会计监管工作通讯》。完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中的评估问题探析》调研报告,分析提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意见建议;结合美国、英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经验,研究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总结分析并发布《2016年度证券审计市场分析》和《2016年度证券资产评估市场分析》。对2016年105份上市公司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进行研究,形成分析报告。
六、加强国际交流,推进会计、审计监管跨境合作
针对境内公司在境外资本市场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问题,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协调观点和立场,妥善应对境外监管机构关切,主动作为,有效沟通,取得良好效果。落实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成果,积极稳妥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就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工作组针对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的评估报告及有关补充问题等提出反馈意见,并对FSAP评估工作进行评价。落实中英、中法、中德经济财金对话成果,并就沪伦通框架下会计审计合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内地与香港会计审计监管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会议、东盟审计监管年度会议和年度论坛,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国际审计监管论坛等。跟进各国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监管发展和新审计报告准则改革情况,发布2期国际会计监管动态。
七、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做好监管资金保障
高质量完成预决算各项工作,2016年度部门决算获财政部中央部门决算工作考核优秀等级,2017年度部门预算获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考评三等奖,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全年预算执行进度良好,向社会公开证监会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绩效指标执行实时监控;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中国证监会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预算执行考核管理办法》;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并运行“预算管理报送和监控系统”,形成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供稿 许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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