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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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文化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文化部党组决策部署和文化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以“管理能力提升年”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效能,精心策划实施项目,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任务。
一、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理念,组织召开文化部机关财务工作座谈会,面向各司局逐一征求意见,现场解答疑问、对接需求,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增强了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生活常态化、支部建设常态化。抓好中央精神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党支部专题学习和党小组集体学习。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积极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贯彻《中共文化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加强廉政风...
2017年,文化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文化部党组决策部署和文化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以“管理能力提升年”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效能,精心策划实施项目,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任务。
一、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理念,组织召开文化部机关财务工作座谈会,面向各司局逐一征求意见,现场解答疑问、对接需求,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增强了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生活常态化、支部建设常态化。抓好中央精神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党支部专题学习和党小组集体学习。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积极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贯彻《中共文化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和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管。配合驻部纪检组,加强对文化部重大项目、重要活动、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及驻外机构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围绕文化建设重大战略,确保文化财政投入的精准性和均衡性
(一)进一步加大对文化部的投入力度。积极适应财政体制新变革,做好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2017年部门预算60.18亿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3.6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26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550万元),较上年增加3.77亿元,增幅为6.4%。优化投入方向和投入结构,重点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艺术创作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产业扶持、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创新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有力保障了文化部党组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
(二)推动中央财政加大对文化事业转移支付的投入力度。落实文化部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专项资金预算49.33亿元(含发改委地方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3.35亿元),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文化惠民项目,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有效开展文化精准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召开全国文化扶贫工作会议,举办2017年文化扶贫论坛,制定《“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文化扶贫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积极统筹各方资源,实施了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流动文化车工程、送戏下乡等多个面向贫困地区的项目,实现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村级文化设施全覆盖。大力推进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文化建设工作,2017年组织文化部系统各司局、各单位实施了92个具体项目。
(四)推动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常态化。落实中央深改办和中央文改办精神,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督查工作,在各地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赴北京、内蒙古、青海等地开展实地督查,并组织召开了购买服务工作推进会。全国所有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出台适用于本地区的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文件,各地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体系和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在购买演出服务、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和有益经验。2015年以来,全国各省(区、市)安排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超过65亿元。同时,积极推进文化部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为5个试点中央部门之一,编制了《文化部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不断完善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文化财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完善文化财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围绕文化财务管理工作重点,修订和制定了《文化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文化部直属文艺院团剧(节)目创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国文化文物统计调查制度》等制度规范性文件10余个。指导督促直属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推动单位层面制度建设。组织编印《文化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制度汇编》,做好制度宣传解读,增强制度执行力。
(二)强化预算全流程管理。依托文化部项目库预算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项目预算质量,继续加大项目预算评审力度。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实施预算执行承诺制和“双挂钩”制度,严格财务事项审批程序,严控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做到执行进度和执行质量齐抓并重。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推行机关“无现金报销”,完善与银行的直连业务,打通了资金结算的“最后一公里”,兼顾安全与效率,实现了所有资金可查、可控、能管的过程管理。
(三)规范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完成文化部政府资产报告工作,完成文化部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研究及部分具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文化部内有关司局的职责分工,加强直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监督审核。落实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建立文化部部门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行变更采购方式一揽子申报和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等工作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配合财政部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深化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开展直属文艺院团专项审计、文化部本级拨付资金专项审计、驻外机构财务审计及资产清查,直属企业专项资金核查等,加大通报问责整改力度。开展文化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中直院团企业化管理绩效评价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优化财务考评体系,推动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
(五)优化财务信息化建设。实施了文化部部属单位财务综合管理平台项目,为实现业务全覆盖、数据全共享、流程上相互衔接统一、管理上协调一体化奠定基础;跨境资金监管系统全面上线,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托全国文化文物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公开发布《2016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编印《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形成了大量统计分析研究成果。
四、加强文化部系统及地方设施建设工作,加快推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
(一)持续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2017年底,文化部所属单位正在建设和筹划的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4个,总投资134.02亿元。国家美术馆工程、“平安故宫”工程、中央歌剧院剧场工程、中国工艺美术馆工程、国家图书馆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项目、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中国国家画院扩建、中国交响乐团团址翻扩建项目均取得了不同程度进展。
(二)支持直属单位中小型建设项目。2017年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文化部所属单位中小型建设项目投资预算5 808万元,较上年增长83%,涉及8家直属单位10项工程。
(三)指导地方文化设施建设。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35亿元,对46个项目予以补助。《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完成报批,《专业剧场建设标准》完成初稿。
(四)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完成了4个中心房产或土地购置工作,5个中心房屋租赁工作,4个中心装修改造工作,另外,确定了6个中心选址。2017年共有希腊、越南、保加利亚、以色列、缅甸等5个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揭牌启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总数达35个。
(文化部财务司供稿 王浩任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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