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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贵州省会计工作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继续贯彻实施《会计法》,积极推动《企业会计制度》及各项会计制度、准则的执行,做好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各项会计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贯彻实施《会计法》
(一)巩固检查成效。为继续贯彻实施《会计法》,巩固2001年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的成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2001年度重点检查的单位进行了抽样复查,重点检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从检查结果看,大多数企业认真执行《会计法》,完善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地进行了会计核算。
(二)检查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结合会计证年检工作,对全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初步摸清了会计人员的学历层次、技术职称、学习培训等情况。同时,严格要求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接受新会计知识的学习。通过年检,对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换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促进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60户地方医疗卫生机构、3户地方金融企业和17户其他企业进行了会计信息质...
2002年,贵州省会计工作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继续贯彻实施《会计法》,积极推动《企业会计制度》及各项会计制度、准则的执行,做好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各项会计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贯彻实施《会计法》
(一)巩固检查成效。为继续贯彻实施《会计法》,巩固2001年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的成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2001年度重点检查的单位进行了抽样复查,重点检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从检查结果看,大多数企业认真执行《会计法》,完善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地进行了会计核算。
(二)检查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结合会计证年检工作,对全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初步摸清了会计人员的学历层次、技术职称、学习培训等情况。同时,严格要求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接受新会计知识的学习。通过年检,对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换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促进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60户地方医疗卫生机构、3户地方金融企业和17户其他企业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会计核算不规范。查出资产不实3360万元,利润(结余)不实1326万元。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已责令限期纠正和规范,需追究法律责任的,提请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建设
(一)转发有关文件,做好调研工作。为保证各项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省财政厅及时转发财政部下发的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问题解答。对财政部有关制度、准则征求意见稿,组织财经院校、中介机构以及国有大型企业的专家和财会人员进行座谈,或采取问卷的形式认真征求意见,并以书面材料及时反馈财政部。
(二)检查执行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股份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执行制度、准则情况进行调查,督促部分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执行新制度、新准则。同时,省财政厅加大对新制度、新准则的宣传贯彻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新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培训和解释工作。
(三)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办法。按照财政部的规定,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必须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各会计中介机构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对国有企业区别三种不同情况:经济效益比较好、不良资产少的国有企业要求尽快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经济效益一般、不良资产少的国有企业鼓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经济效益差、不良资产多的国有企业根据企业申请或条件成熟时批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其他企业,要求必须按规定进行清产核资,由会计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方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情况摸底。通过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了解到:外商投资企业除停业和破产清算的以外,已全部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国有企业尚未执行,主要原因是: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置和有关支出直接费用化对利润影响较大;尚未出台有关国有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具体办法,新旧账务衔接有难度;财会人员尚不熟悉《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跌价准备、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财会人员较难把握等。
(五)做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师资培训。为扩大《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省财政厅12月举办了全省《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师资培训班,培训内容有:外商投资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办法、固定资产等12项会计准则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地(州)财政局、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的代表共80人参加了培训。
三、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002年,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实行制度化管理,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同会计证年检换证工作结合起来,规定会计人员必须加强会计法规、会计制度的学习,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面授学习。结合预算制度改革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省财政厅制定了200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指导意见,区别不同的行业规定了学习的主要内容:①所有单位都必须以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财政部制定的有关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②行政事业单位以经费支出、事业支出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为学习的主要内容;③一般企业以《企业会计制度》、相关会计准则及有关会计核算办法为学习的主要内容,金融企业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学习的主要内容;④各部门、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在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学习内容。在学习方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发挥各财经院校、各培训点的职能,并不定期检查各培训点的教学设备、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使会计人员尽快接受新知识,促进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指导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省财政厅加强对试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不断完善试点办法。到年底,全省共有76个地、县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4842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委派和会计集中核算。在委派形式上,主要推行会计核算中心模式。全省已开展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的地、县中,有58个地、县采取了会计集中核算,其中贵阳、安顺、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7个地、州均成立了地级会计核算中心,将地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主要做法是:①成立会计核算中心,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②取消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会计岗位及银行账户;③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
五、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
按照财政部要求,组成以省财政厅副厅长何文江为团长的30人分代表团参加了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通过学习交流,增强了进一步做好会计工作的信心。
六、抓好日常工作
(一)推动全省会计工作电算化。①加强会计电算化培训,2002年全省共有50124名会计人员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书;②加强对培训点的监管,不定期抽查各培训点的培训质量;③促进会计电算化的应用,2002年根据单位申请,全省审查批准了11个单位实行会计电算化。
(二)认真组织各项考评工作。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02年全省报名参考21577人,其中:报名参加初级考试10226人,报名参加中级考试11351人。初级参考率为56.3%,中级各科次平均参考率为41.3%。初级考试合格995人,中级累计合格972人。②会计从业人员考试。省财政厅组织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02年全省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人员11504人。③评审高级会计师。通过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评定,2002年全省有9人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三)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2002年通过对申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单位进行严格考核评审,全省有52个单位被确认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单位。
(四)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换证工作。2002年全省共有51683名会计人员进行了会计证年检,并取得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 宋平 潘昌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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