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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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广电总局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积极筹措各项资金,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了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做好广播影视财务会计工作
2002年广播影视宣传和安全播出工作责任重、要求高,资金保障、财务管理难度大。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完成了广电总局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3月以来,我国广播电视屡遭法轮功邪教分子破坏,危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电总局党组采取8条措施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这些突发项目所需资金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广电总局财务部门首先向财政部主管司汇报,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紧急调度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项目,确保了党的“十六”大等重大宣传报道。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广电总局财务部门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下达的建设计划和预算,加大对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2002年广电总局财务部门按照广电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西新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在“西新工程”(西藏、新疆、内蒙古、四...
2002年,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广电总局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积极筹措各项资金,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了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做好广播影视财务会计工作
2002年广播影视宣传和安全播出工作责任重、要求高,资金保障、财务管理难度大。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完成了广电总局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3月以来,我国广播电视屡遭法轮功邪教分子破坏,危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电总局党组采取8条措施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这些突发项目所需资金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广电总局财务部门首先向财政部主管司汇报,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紧急调度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项目,确保了党的“十六”大等重大宣传报道。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广电总局财务部门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下达的建设计划和预算,加大对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2002年广电总局财务部门按照广电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西新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在“西新工程”(西藏、新疆、内蒙古、四川、青海、甘肃、云南藏区广播覆盖和实验工作,简称“西新工程”)进入结算和验收时,组织了“西新工程”专项资金检查组,对总局直属项目的工程结算以及有关省(区)的“西新工程”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及时纠正了有关单位在“西新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增强了管理意识和效益意识,保证了“西新工程”专项资金的正常使用。
二、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
(一)初步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为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操作性,促进广电总局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和广电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总局政府采购运行规程》。这项运行规程的实施,有助于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运行程序,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同时,根据管理、监督、执行要形成相互制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和相关责任。
(二)制定下达总局(集团)2002年政府采购计划。根据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2002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达了2002年广电总局政府采购计划,确定了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和集中采购资金直接拨付的范围。根据各单位报来的采购(执行)计划及采购清单的变动情况汇总上报财政部,经批准广电总局2002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为96390万元。
(三)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采购。广电总局财务部门按照采购项目的性质和内容,及时审批、确定了各项目的采购方式。其中:委托广电总局政府采购办组织实施了27次集中采购,预算金额10440万元,采购合同金额9148万元,节省资金1292万元,资金节约率12.4%;为确保工作质量,将中央电视台5.05亿元的31个专项项目委托给中化、中仪、中招3家招标公司负责采购;批准分散采购项目40余项,总预算金额1.79亿元;批准特殊采购项目30余项,预算金额1.12亿元。
(四)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严格审核执行机构(包括中介公司)报送的采购方案,加强了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督和对采购执行结果的审核,并对不规范的行为随时予以纠正。认真把好集中支付关,严格审核,及时拨付,对资金使用监控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财务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推行内部成本核算工作。根据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的统一部署,中央电视台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论证和反复修改,制定了《中央电视台内部成本核算实施方案》。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并批复该方案从2003年起实施。此方案的实施,是对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改革的一种尝试。
(二)研究制定广电集团实施财务统一管理的意见。根据集团党组在集团内部推行财务统一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集团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实际情况,集团财务部经过充分研究、反复修改,制定了集团实施财务统一管理的意见,已经集团党组批准执行。同时,按照总局(集团)领导要求对集团投融资管理、资本统一运作管理进行了初步研究。
(三)建立集团财务快报制度。为及时掌握集团成员单位事业发展、财务收支和经营状况,加强财务管理,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依据,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财务快报》制度。报表要求集团所属有关单位财会指标以月报形式上报,汇总分析后上报集团领导。自4月以来,每月向集团领导报送财务快报,得到了领导的重视。根据集团领导的批示精神,对集团内至5月底经营亏损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和实地调研,对亏损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督促企业采取扭亏或减亏措施。
四、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财务监督工作
年初,根据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的要求,广电总局组织开展了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要求所属单位对开户银行的合规性、开户数量的合理性、设立账户的合法性以及核算内容的规范性和账户管理的统一性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清理整顿,广电总局财务部门及时将清查结果上报财政部审批。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精神和四部委联合检查组对总局本级、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下达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了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整改。
11月,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印发了《关于继续清理整顿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广电总局再次布置了对总局本级及所属二级、三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清查工作,要求能撤销的撤销,能合并的合并。经过清理,总局本级和直属20个事业单位(不含总局工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共开设银行账户560个,合并撤销账户63个,保留了497个账户,清理结果已报财政部。同时,配合四部委派出的账户检查小组,对总局本级和部分二级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清理情况进行核查。
五、加强会计决算编审,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认真学习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组织所属单位做好会计决算工作。为做好广电总局的年度事业单位决算及“西新工程”专项经费决算编审工作,广电总局要求各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清查往来款项等。并在决算之前组织各单位进行培训,对报表及软件进行讲解、释疑。为鼓励财会人员编报会计决算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会计决算真实、完整、准确,根据有关规定,广电总局财务部门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评比办法》、《“西新工程”会计(决算)报表工作考核计分标准》等,明确了考核奖惩标准,使会计决算的评比有据可依。根据决算评比办法,对各单位的会计决算工作,在组织落实、报表内容真实完善、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对决算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做得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广电总局的决算编报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计财司供稿 朱立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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