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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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文化事业财务会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保证了各项文化事业的正常发展。
一、启动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
按照财政部国库集中支付试点方案,文化部被列入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文化部制定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使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一)调整内设财务机构,为改革提供组织保证。为了顺应改革的发展,提高管理效能,文化部计财司成立了经费管理处,将原来分别在财务预算处、外事财务处和基建处管理的经费,集中进行管理,并相应调整了有关处的职能,从组织上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将改革精神贯彻到基层。文化部及时调整工作内容,组织力量,认真学习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及操作规程,及时对全系统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并邀请财政部有关部门的同志讲解改革的背景、内容以及实际操作规程,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同时使财会人员掌握了具体操作方法,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做好基础性工作,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持...
2002年,文化事业财务会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保证了各项文化事业的正常发展。
一、启动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
按照财政部国库集中支付试点方案,文化部被列入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文化部制定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使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一)调整内设财务机构,为改革提供组织保证。为了顺应改革的发展,提高管理效能,文化部计财司成立了经费管理处,将原来分别在财务预算处、外事财务处和基建处管理的经费,集中进行管理,并相应调整了有关处的职能,从组织上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将改革精神贯彻到基层。文化部及时调整工作内容,组织力量,认真学习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及操作规程,及时对全系统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并邀请财政部有关部门的同志讲解改革的背景、内容以及实际操作规程,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同时使财会人员掌握了具体操作方法,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做好基础性工作,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文化部对部系统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为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申报了零余额账户;对年度预算中纳入试点部分的资金确定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为部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确定了授权支付代理银行;认真核算资金,保证新、老账户资金的顺利衔接;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要求,对原会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升级改版。
二、加强财务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障各项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下发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02年9月至年底,对所属单位近年的财务状况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监督检查。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自查、普查和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工作成效显著。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岗位设置状况;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截留、侵占、私分收入情况;发放奖金、实物和补贴情况;对外投资签订经济合同情况;按规定纳税情况;开设银行账户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自查,并报送了自查报表或财务检查报告。共填报违纪事项6项,违纪金额66.13万元,需要清理账户22户。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对不能立即纠正的,经研究后逐步整改。
(二)认真抓好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为使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部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文化部积极组织力量,抽调人员,认真安排普查的每个环节,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起草了《委托普查重点内容清单》,发现重大问题追溯到二级单位和以前年度,不留死角,消除隐患。
(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通过普查,下发了《关于各直属单位报送财务检查整改措施和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加强财务管理的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单位上报的整改措施,整理出《各直属单位财务检查情况及整改措施梳理情况》,从制度建设、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三个方面向部党组进行了汇报,召开了财务检查总结大会,并下发了《文化部关于部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有关问题作出了结论和处理决定。
三、三大重点文化项目进展顺利
(一)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关于文化建设要求,文化部和财政部决定在十五期间共同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建设,建设目标是每年推出10部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入选剧目,力争到2006年在全国推出50部左右具有强烈时代精神和艺术魅力,能够代表这个伟大时代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为了确保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顺利实施,文化部和财政部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设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从2002年开始每年投入4000万元。为保证专项资金的有序有效运行,制定了《国家舞台艺术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成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文化部和财政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三是设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家委员会,对全国申报剧目进行论证,指导人选剧目的创作、修改、加工和提高,参加对剧目的研讨,并开展艺术理论研究和艺术评论工作。同时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除国家专项资金投入外,地方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剧团要努力筹集一定的社会资金,使精品剧目在经费上得到充分的保证。2002年,按照《国家舞台艺术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首批入围的芭蕾舞《大红灯笼高高挂》等30台初选剧目,给予前期资助1810万元。
(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实现网络联网的“135”计划,即实现1个国家中心、30个以上省级分中心和5000个以上县、乡、街道和社区基层网点的联网。二是完成以“百万册(件)文献共建”与“四个一优秀作品”为核心的数字资源建设,即完成100万册(件)文献、1000台优秀地方剧目、1000部优秀音乐作品、1000部优秀美术作品、1000件珍贵文物的数字化,并提供网上服务。三是通过全国文化信息资源联合目录,建立网上文化信息导航系统。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文化部、财政部下发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实施情况看,已有16个省组建了共享工程领导小组,20个省成立了省级分中心,与635个基层中心签订了试点实施协议。到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地方财政共安排专项奖金189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国家中心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及资源建设,并对西部地区及老少边穷等困难地区给予重点资助;地方财政主要负担省级分中心及县、乡、社区和街道网点的建设资金,确保分中心和基层正常运行经费,以及地方特色文化信息数字资源的建设经费。
(三)中华再造善本工程。按照统筹规划,兼顾抢救、保护与利用,先易后难,滚动发展的原则,2002年,文化部、财政部启动了中华再造善本工程。该工程拟对1300余种兼具文物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的古籍善本,利用现代出版印刷技术,有计划地复制出版,以满足国内外图书馆补充入藏善本的需要,并为学界提供丰富的宝贵文献资料。到年底,国家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2350万元。同时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中华再造善本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出版销售收入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工程的滚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首批成果已于年底陆续出版发行。
四、推进大中型文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一)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2002年,文化部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决定在法国、韩国和马耳他新建文化中心,共投资约37700万元,完成了从选址、购房、签订合同到部分改造等大量工作,保证了驻法国中国文化中心11月29日挂牌开业,驻马耳他中国文化中心完成所购旧楼改造装修工程,使该中心进入开业筹备状态,驻韩国中国文化中心所购建筑重新设计改造。同时陆续投资约3000万元,完成了驻埃及中国文化中心办公楼工程的维修和改建,并于10月28日挂牌开业,使之成为我国新世纪在国外设立的第一个中国文化中心。
(二)推进国内文化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探索项目管理新途径。2002年,为推动中国美术馆一期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建设,文化部引进了社会中介机构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重点保证了中国美术馆一期工程按期完工,并协助中国美术馆完成了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同时根据国家加强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要求,组织直属单位人员学习有关招、投标文件,监督和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规范文化工程的建设。
五、做好对外文化交流经费保障工作
(一)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积极筹措资金组织相关活动。文化部筹措资金1110万元,一是配合江泽民主席2002年10月访问美国,组派由中央民族乐团、上海歌舞团组成的中国雅韵霓裳艺术团赴美演出,同时在北京推出走向和平与合作之旅——尼克松总统访华30周年展览。二是为朱镕基总理出席亚欧会议营造良好氛围,挤压法轮功、藏独、民运活动空间,组派广州军区战士杂技团和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团赴丹麦参加此次会议配套活动亚欧艺术节,单场演出创下了万人观看的记录。
(二)积极打造文化品牌,扩大对外影响。2002年举办的第三届相约北京活动,共投入资金1500万元,历时40天,举办演出131场,观众达50万人次,规模大大超过前两届。
200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30周年及中韩建交10周年,为落实国家领导人的指示,由文化部牵头策划筹办中日文化年、中韩国民交流年和中日韩人员交流年活动。文化部部长孙家正率中国政府文化代表团、中国艺术团及随行记者150余人参加了文化年、交流年开幕式系列活动,江泽民、胡锦涛、李鹏、朱镕基、温家宝、曾庆红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韩国总统金大中等分别出席了文化年、交流年庆祝活动。文化部为此活动提供了500万元的支持。
(三)引入新的工作机制,提高对外文化宣传经费使用效益。为使每年4000万元的经费发挥最大经济效益,文化部在对外文化宣传领域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引进新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邀请招标选定对外文化宣传品制作单位,确定文化传通网英文版的建设单位、纪念品和台历的制作单位以及专题片的拍摄单位;引进监制人、审核人及专家评审制度,对制作单位的主创人员组成以及制作预算进行审核,并协助监督制作流程;建立翻译终审制度,对翻译质量进行终审把关。同时为了节约运费,在制作时间上统筹安排,使部分空运物品改为海运,2002年仅此一项,就节约经费500万元。
(文化部计财司供稿 马秦临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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