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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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是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二年,也是此项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和不断深化的关键性一年。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公共财政总体框架的总体要求,预算会计业务主管部门在认真做好总会计等日常国库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稳步地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行制度创新,继续强化对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了财政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
一、初步建立了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体系
(一)制定发布《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是继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改革之后的一项重要改革。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收支两条线制度,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总体部署,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名发布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简称“改革方案”和“办法”)于2002年6月28日正式发布,“改革方案”和“办法”改变了过去非税收入通过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2002年是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二年,也是此项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和不断深化的关键性一年。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公共财政总体框架的总体要求,预算会计业务主管部门在认真做好总会计等日常国库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稳步地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行制度创新,继续强化对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了财政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
一、初步建立了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体系
(一)制定发布《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是继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改革之后的一项重要改革。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收支两条线制度,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总体部署,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名发布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简称“改革方案”和“办法”)于2002年6月28日正式发布,“改革方案”和“办法”改变了过去非税收入通过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多重设置收入过渡存款账户,层层收取汇集、资金流经环节多的做法,基本形成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框架和制度体系,为预算外收入及时、准确收缴入库提供了制度保障。这项改革是建国以来财政收入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和制度管理的重要创新。
(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简称“支付管理办法”)。“支付管理办法”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必须配套的基本制度,也是对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创新。原“支付管理办法”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设立程序、管理要求、支付方式、用款支付的原则以及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具体操作流程都作了明确规定。经过2001年第一批试点部门实施改革的实践证明,这种库款直达的支付方式基本适应了改革的需要,保证了改革的顺利实施。2002年,业务主管部门针对改革试点中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账户的设置、用款计划的编报及支付审核的操作方式作进一步细化,在原“支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新的“支付管理办法”于2002年5月22日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发布。
(三)制发《国库存款计付利息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存款计付利息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国以来国库办理的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的根本性突破。采用这种对财政存款计付利息的管理方式,能够加快财政资金运转,克服财政资金在运转中出现层层占压、流转不畅的现象,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了保证这项财政资金管理新办法的顺利实施,业务主管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注重与中国人民银行及有关方面的协商沟通,就国库存款计息的范围、利率、方式、管理要求、职责、权限以及计息对银行成本的核算、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的变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国库存款计付利息管理暂行办法》于2002年12月23日发布实施。
(四)制定了改革试点部门的年终结余处理办法。2002年3月14日,财政部发布《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的具体内容,按照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核准预算跨年度结转使用的五项结余,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结余、政府采购资金结余、留归预算单位使用的项目经费结余、基本建设竣工结余等。对其计算方式、确定程序、会计处理以及下一年度预算会计如何处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自2001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发布并实施以来,业务主管部门已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资金管理的新制度,一个全新的财政国库管理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二、积极做好改革试点的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选择了代理银行。
(二)召开了两次动员会和两次试点部门座谈会,详细介绍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认真听取试点部门的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各部门推进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三)实施国库支付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1.制定“两下两上”操作程序,并据此划定2002年新增两批支付改革试点部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范围及纳入试点的预算单位级次。
2.做好改革试点部门零余额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预留印鉴等账户管理工作,为下达授权支付额度提供准确依据。
3.建立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的台账制度以及人工台账与国库集中支付的对账制度,强化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严格财政资金支付程序。
4.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保证国库改革集中支付资金的复核、账务登录、查询、对账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2002年共分两批组织实施了中央部门支付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央38个试点部门762个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试点的资金共计623亿元,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
(四)实施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1.制定规范、有序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开设程序,初步建立收入收缴账户管理体系。
2.制定票据发放内部操作程序,印制有关票据,保证了收入收缴改革试点单位票据的及时发放。
3.确定各试点部门收入收缴的方式和范围,对各执收单位进行清理和统一编码,在系统中对所有项目统一编码并设定项目标准。
4.按照非税收入收缴记账“科目到项级,项目到一级,单位到二级”的原则,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五)做好改革试点前的业务培训。2002年对38个试点部门、35个专员办、代理银行和地方财政厅(局)等,先后举办了六期培训,共800多人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预算外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有关会计核算办法以及有关的业务操作规程等。
三、积极指导和推进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一)及时召开会议,对改革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为了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向全国各地推开,预算会计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国国库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系统地总结改革和各项工作的经验,提出下一阶段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增进了相互业务交流和沟通。4月27日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讲话中指出,要按规范的改革方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要逐步向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转换过渡;7月29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会上指出,改革必须按科学、系统、完整的方案和办法逐步推进,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思想和原则,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坚持“三不变”原则(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7月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选择了较早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安徽省召开现场会,这种现场操作示范传授经验的做法,对推进地方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发挥了促进作用。此外还深入调研,指导并帮助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派人去地方帮助设计集中支付系统软件。为加大这次改革的宣传力度,业务主管部门专门编辑出版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专集》,并通过一些报刊、杂志及时宣传关于国库制度改革的精神,重要法规文件的介绍及国内外改革的经验,及时沟通了信息。
(二)地方改革的进展情况:2002年共有13个省份在本级实施了改革试点,有的正在向地市级推进。一些地方根据总体改革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对工资、政府采购资金、基本建设等部分专项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拨付。福建、内蒙古、甘肃、陕西、江苏、湖南等6省区,已先后在省本级全面实施了财政支出支付改革试点,四川、安徽、重庆较早实施了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改革的范围,绝大部分的省、市已进行了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改革。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正朝着“十五”期间在全国全面推行的目标前进。
四、继续加大中央总预算会计的监管力度
清理整顿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行账户规范管理,是加强中央总预算会计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的配套措施,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在2001年对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自2002年3月起,再次开展了对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
(一)修订《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修订后于2002年9月29日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联名发布,它为2002年清理整顿银行账户提供了依据。同时,对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审批备案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二)制发了《重新清理和规范中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部门银行账户的通知》,对中央试点部门的原有账户进行了调整和重新规范。
(三)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摸清了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情况,强化了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务统管,加强了资金调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清理整顿,制止了违反规定多头开户和私设小金库的现象,规范了开户行为,从制度和管理机制上加强了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监督。此次清理整顿对40个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结合清理整顿工作,预算会计业务主管部门全面开展了对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工作,新建了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对中央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实施了动态监控。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 金介辉 黄达孝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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