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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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工作按照公司党组确定的“一个调整,两个整顿,三项改革”(即调整结构,对内整顿财务,对外整顿电价,实施网厂分开、省为实体、农电体制改革)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围绕贯彻国家电力公司第二步改革的战略目标,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推进公司本部实体化改革,努力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在加强财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积极采取措施,落实经营目标
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极为严峻,主要问题是:①随着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以及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继续放缓,电力市场供大于求,需求不旺,1998年公司系统售电量仅增长0.9%;②电价在连续多年调整之后,1998年重点是进行清理整顿,必要的调价措施没有出台,是近14年来电价唯一没有进行调整的一年;③国有企业效益滑坡,拖欠电费严重,1998年公司系统电费欠收达到了276亿元,比1997年增加7.8%;④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华中、东北电网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洪灾直接经济损失在16亿元以上,电量损失达18亿千瓦时。
在这种形势下,国家...
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工作按照公司党组确定的“一个调整,两个整顿,三项改革”(即调整结构,对内整顿财务,对外整顿电价,实施网厂分开、省为实体、农电体制改革)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围绕贯彻国家电力公司第二步改革的战略目标,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推进公司本部实体化改革,努力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在加强财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积极采取措施,落实经营目标
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极为严峻,主要问题是:①随着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以及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继续放缓,电力市场供大于求,需求不旺,1998年公司系统售电量仅增长0.9%;②电价在连续多年调整之后,1998年重点是进行清理整顿,必要的调价措施没有出台,是近14年来电价唯一没有进行调整的一年;③国有企业效益滑坡,拖欠电费严重,1998年公司系统电费欠收达到了276亿元,比1997年增加7.8%;④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华中、东北电网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洪灾直接经济损失在16亿元以上,电量损失达18亿千瓦时。
在这种形势下,国家电力公司作出了“努力开拓市场,为国民经济增长8%服好务的十二条决定”。公司上下千方百计开拓市场,调整结构,增收节支,使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基本平稳。为落实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86亿元的利润目标,国家电力公司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①认真分析形势,及时调整策略,把企业从过去依靠需求拉动和价格提高增加利润,转到严格控制成本、挖掘内部潜力上来;②及时分解利润目标,下达资产经营考核指标,落实各子公司的经营责任;③对企业的经营动态进行监控,抓住重点单位分析和解剖,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④控制递延资产的增加,提高经济效益的质量。
经过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共同努力,1998年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86亿元利润任务,同时递延资产比1997年降低了11%;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带头停运小火电机组284万千瓦。
1998年税收上缴也是任务最重的一年,根据国务院税收增收1000亿元的目标,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增值税除完成1998年任务外,要求压缩陈欠60%(即30亿元)。经过努力,国家电力公司1998年实际上缴流转税251亿元,上缴所得税25亿元,超额完成了上缴任务。
二、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的出资人地位
按照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会议的决定和国家电力公司建立资本纽带工作小组领导的部署,组织全系统制定了建立资本纽带实施方案。财政部于1998年11月3日批准了国家电力公司建立资本纽带方案。随后,国家电力公司核定了对各子公司的出资额。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现有的国家资本金已全部集中到国家电力公司,由国家电力公司统一持有和管理,各子公司持有国家电力公司的法人资本金。建立资本纽带后,国家电力公司本部对各子公司长期投资达到1590亿元,公司本部1600亿元资本金足额到位。
为落实建立资本纽带工作,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加强组织和领导。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了建立资本纽带工作小组.公司系统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和机构。②组织对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财产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核实。完成了3000多户国有企业财产关系的确认;完成了9000多户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③研究制定了一整套关于建立资本纽带的技术操作办法。为建立资本纽带工作先后印发了11份文件。④积极争取财政部等部门的支持。
经过努力,国家电力公司资本纽带的初步框架已经形成,建立资本纽带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资本纽带的建立,从法律关系上确立了国家电力公司的出资人地位,为国家电力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提供了依据,为国家电力公司依法行使出资者的权利,对子公司收取投资收益,进行更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奠定了基础。
三、抓好资产重组,增强公司本部实力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省为实体、网厂分开、农电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解决体制改革中涉及的资产划分、产权界定和财务关系调整等同题;对在京直属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重组和整顿建议。
对中国电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财务移交,对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清理和核实,为纳入公司本部做准备;将调度中心、机关事务局、老干部局作为成本中心纳入公司统一核算;对公司机关本部现有资产和历年账务进行清理和核实。
根据中央整顿信托公司和中央党政机关与金融类企业脱钩的部署,研究确定了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脱钩方案;为增强国家电力公司对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控制力,制定了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1998年实现公司本部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以及分公司、成本中心实行统一核算,形成公司本部独立的财务报表。1998年末,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资产达1664亿元,净资产达1636亿元,实现利润4700万元;并表后公司系统总资产为7582亿元,净资产为3460亿元,实现利税325亿元。
四、认真抓好电价整顿与改革
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电价工作的重点是整顿电价,对电价整顿采取了许多落实措施,从各个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推动电价整顿工作的进行。经过努力,已促成国家计委等六部委下发文件,明令取消各地568项违反规定的加价项目。整顿电价的初步成果是:各地省级以下电价价外加价项目已基本取消,用户电价负担有所减轻,整顿出电价空间240亿元。
在抓好电价整顿的同时,抓紧进行了电价改革的准备工作,电价改革的思路已经明确,具体方案基本形成:①积极促进电价形成机制的改革。《电价管理条例》已正式上报国家计委;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三段式的电价改革模式基本确立;初步提出了上网电价核定办法,使上网电价从过去的“回报先保、成本全包、价格找齐”的模式,转变为“价格优先、成本争降、回报有别”的模式,按社会发电平均成本(或长期边际成本)核定各电网上网定价标准;研究单独核定电网输配电电价方法,输配电电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获取合理收益、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提出了销售电价结构改革方案,按照公平负担原则科学制定销售电价。②研究了电价调整方案。对1997年下半年以来的新投产机组、配合送出工程及网间联络线、城农网改造的还本付息和遗留问题的电价调整安排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意见;就新投产机组、电网建设、城农网改造等影响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电价调整因素进行了测算,在此基础上向国家计委提出了1998年电价调整安排方案。
五、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
1998年完成了29.7亿元国家电力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1999年可望获得证监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7国电债的成功发行与上市,有利于树立国家电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国家电力公司的兴趣和信心,为今后国家电力公司在资本市场进一步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经协商,国家电力公司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建行、农行分别给国家电力公司安排授信贷款额度28亿元和50亿元。
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已完成了经财政部批准的向各子公司集中折旧计划和收取技术开发费计划。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的各项开支,在坚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严格按总经理会议批准的预算执行,比较好地解决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方面的资金需要。
在做好公司本部资金筹措与平衡的同时,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增强公司的实力。1998年,国家给予电力工业的优惠政策得以全面落实:中央财政返还所得税5亿元、拨补流动资本2.5亿元、电力建设基金(一分钱)50亿元、三峡电网建设基金19亿元、供电工程贴费资金41亿元(1998年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农网改造中央预算安排的资本金17亿元,以上合计共134.5亿元,已在1998年底前全部到位。经营基金131亿元转增资本金工作已基本得到落实,相应降低当年财务费用约4.7亿元,其中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占用部分已全部落实;非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广东、海南、内蒙古、西藏等电力企业占用的部分尚待进一步落实。
六、建立与国家电力公司实体化运作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机制
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对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及对外投资、借款、担保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清理,并提出了整改的措施。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预算管理、担保管理、资产经营考核办法和加强资金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规定。召开了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金融工作会议,为加强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财务与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些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专业部对企业的管理模式,从而使国家电力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从过程管理转向目标控制,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线的战略管理得以实施。
做好产权界定,规范投贷行为。召开了规范集资办电投贷行为座谈会,形成了会议纪要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该文件已成为规范集资办电投贷行为的纲领性文件。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电力公司配合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进行了向公司有关子公司派驻特派员的工作。1998年已有6个集团公司、4个省公司完成了派驻工作,另有华北、四川、广西等电力企业正在准备迎接稽察特派员的派驻。
(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供稿 吕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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